天亮了。江麵上濃霧彌漫,霧鎖隈卡陀江。太陽出來了,濃霧漸漸散去。隈卡陀江在晨曦中尤顯嫵媚。
一條狹長的半島,長滿著青翠的灌木,伸在兩江之間,越往前越尖細,遠遠地隱沒在水流之中。隈帕河河水湍急,在這半島的一側,洶湧澎湃,擋住了隈卡陀江的去路,但是,江水最終還是製服了猖狂的河水,帶著它穩穩當當地流向太平洋。
霧氣全部消散,隻見一條船在隈卡陀江上逆流而上。那是一條小船,長七十英尺,寬五英尺,深三英尺。船頭翹得老高,宛如威尼斯的平底遊船。此船是用一棵“卡希卡提”杉的樹幹刳出來的。船底上似乎鋪了一層幹鳳尾草。前麵安著八隻槳,劃起來似貼著水麵在飛;船尾坐著一個人,握著一隻長槳,掌握著船的前進方向。
此人一看便知是個土著人,身材高大,四十五歲上下,胸脯寬厚,肢體筋肉暴突,強壯有力。一臉的凶相,令人生畏。
此人是毛利族的一位酋長,一看其全身以及臉上刺滿了細而密的紅紋便可得知。他額頭上爬滿粗大的皺紋,鷹鉤鼻子,眼睛泛黃,射出凶光。
新西蘭人把文身稱作“墨刻”,是尊貴榮耀的標誌,隻有曾多次英勇地參加過戰鬥的勇士才配享有此殊榮。奴隸和平民自然就沒有份兒了。有的酋長不知忍著疼痛在身上“墨刻”了多少次了。“墨刻”過五六次者不在少數。
據居蒙居威爾介紹,新西蘭人的這種“墨刻”有點類似於歐洲貴族們引以為豪的族徽。但二者有一點不同,即貴族的徽記是世代沿襲的,而“墨刻”隻是標誌個人的英勇頑強,不是世代相傳的。
此外,文身對於毛利人來說,還有一個大優點:“墨刻”處皮膚變厚,可防寒防冷又可防蚊蟲叮咬。
眼前的這位掌舵的毛利人酋長身上,一看便知已被文身師用信天翁的尖骨紮刺過不下五次,難怪他一臉霸氣,似乎不可一世。
他身上披著一件茀密翁麻織的披風,上麵綴著狗皮,腰裏圍著一條短裙,裙上還沾有最近戰鬥中所留下的血跡。他耳朵上墜著綠玉環,把耳朵拉得很長;脖子上套著幾圈“普那木”珠項圈。“普那木”是一種聖潔的玉石,新西蘭人把它視作護身石。他身佩一支英國造長槍,還佩掛著一柄“巴土巴土”斧頭,那是雙麵刃斧子,長約兩英尺,翠綠翠綠的。
前麵坐著他的九名戰士,一個個荷槍實彈,殺氣騰騰,其中有幾個身上有傷,披著茀密翁麻織披風,老老實實地坐著。有三條惡犬躺在他們的腳下。船前的那八名槳手仿佛是酋長的仆役,正在拚命地劃著船。江水不算很急,逆水麵上的長形小船在飛快地向前飛馳。
小船上還有八個歐洲俘虜,他們擠在一起,一動不動,看上去似乎手腳全都被死死地捆住了。這八個俘虜並非別人,正是格裏那凡爵士一行八人。
原來,昨夜晚,大霧彌漫,天黑漆漆的,一行人誤入毛利人的草棚之中――他們原以為是一叢灌木的地方,其實是土著人的草棚子。將近午夜時分,大家正在酣睡,全都被捉住了。但毛利人並未虐待他們;他們也沒有抵抗,他們的槍支已先被土著人摸走,掙紮反抗也隻是做無謂的犧牲。
土著人說話中夾雜著英語詞彙,所以俘虜們很快便猜到他們是被英國人擊退下來的。戰鬥中,大部分毛利戰士都被英國四十二旅的士兵殺掉了,現在正往回返,準備糾集沿江一帶的部落,再去與威廉?桑普遜決一死戰。這位酋長有一個可怕的綽號――“啃骨魔”,也就是說,他專喜啃吃敵人的四肢。他勇猛,膽大,且殘酷無情。他的名字在英國士兵中,無人不知無人不曉。最近,新西蘭總督已懸賞捉拿他。
格裏那凡爵士盼望已久的奧克蘭近在咫尺,本指望從那兒可以搭上船,返回歐洲,未曾想卻落入土著人手中,不禁懊惱萬分,但他臉上仍舊是聲色不露,冷靜而堅定,一副臨危不懼、視死如歸的大將風度。他覺得自己對於同伴們肩負重責,他既是海倫的丈夫,又是同伴們的主心骨。他必須給予大家以勇敢和力量!
他的同伴們也以他為榜樣,麵對土著人,一副大義凜然的樣子。毛利土著人也同世界上其他的土著人一樣,崇尚英勇頑強、視死如歸的精神,而格裏那凡爵士一行的鎮定自若令他們由衷地感到震懾與欽佩。
這幫新西蘭土著人也同其他的土著人一樣,生性不多言多語,從宿營地開始到現在,幾乎沒有一個土著人說過什麼話。不過,在他們的夾雜著英語的隻言片語中,格裏那凡爵士還是明白了他們是聽得懂英語的,於是,他便以沉著冷靜的語調問那個“啃骨魔”:
“您究竟要把我們帶到哪兒呀,酋長?”
“啃骨魔”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嘴皮子都沒有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