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骨魔”既是部落的酋長,又是“阿理吉”,也擁有大祭師的權威,可以用“神禁”來保護某人或某物。
所謂“神禁”,是波裏尼西亞土著人中的一種風俗,但凡一個人或物被“神禁”,就不許任何人去碰。誰若是觸犯了“神禁”,就犯了神怒,會被神處死。當然,執行死刑的是祭師們。在毛利族部落中,“神禁”有固定的時間和場合,酋長也有宣布的權力。一個土著人一年之中要受到好多天的“神禁”,比如剪發、文身、造船、蓋屋、生病、死亡等,都得“神禁”。有時,為了保護河裏的魚苗或地裏的甜芋,也可以宣布“神禁”。酋長想要避免閑雜人等上門攪擾,也可對其住宅宣布“神禁”;為了壟斷船隻水上交易,他也可以對船隻宣布“神禁”;有時甚至對一個惹惱他的歐洲商人宣布“神禁”。
一個物件被“神禁”後,任何人不得觸摸,否則將受重罰;一個人被“神禁”後,他就不許吃東西。即使過了禁食期,一段時間內,他也不許觸摸食物。如果是富有者,則可讓奴隸喂食;如果是窮人,則隻能用嘴直接吃,不許用手去抓,如同豬狗一般。
總之,這種“神禁”風俗對新西蘭人的生活,事無巨細,加以約束。它具有強大的力量,起著法律的作用,使人人都得無條件地絕對服從。
對於那幾個俘虜來說,“神禁”倒是幫了大忙,使他們逃脫了那些瘋狂的土著人的暴打痛毆,免於一死。
但格裏那凡爵士心裏清楚,盡管如此,他終將難免一死,因為他打死了一個酋長,必然會被土著人折磨致死的,隻是他希望憤怒全都發泄在他一人身上,而別遷怒於他的同伴們。
這一夜真是度日如年。大家都在提心吊膽,不知命運到底如何。生離死別的陰影籠罩著大家。小羅伯特在哪兒?巴加內爾怎麼也不見了?是不是被土著人殺害了?少校認為,他倆可能凶多吉少,說不定已踏上了黃泉路了。瑪麗.格蘭特因弟弟的失蹤而倍感悲傷,手足之情,怎能讓她割舍?約翰.孟格爾見她如此悲傷,自己的心都快要碎了。格裏那凡爵士一想到海倫夫人要求他先將她殺了,更是心酸不已。他哪兒有這麼大的勇氣,親手殺死自己的愛妻呀!盡管這是她的要求,以免遭到土著人的淩辱。
“瑪麗呢?我有勇氣親手把她打死嗎?”約翰.孟格爾心裏也在受著煎熬。
看來,想逃出這個寨子是沒有可能的。門外有十名全副武裝的毛利壯漢看守著,插翅難逃。
就這麼熬了一夜。天亮了,已是二月十三日的早晨。因為受到“神禁”,這一天,沒有土著人來侵擾。棚子裏倒是有一些食物,但大家都沒有去動。他們因悲傷過度,已忘了饑餓,滴水未進。寂寥籠罩著這個神廟。看來,死者的葬禮和處死凶手將同時進行。
格裏那凡爵士已確信,交換俘虜的計劃已不複存在,但少校對此仍抱有一線希望。
“這可說不定,”他總在這麼說,還讓爵士回想一下卡拉特特被打死時“啃骨魔”的麵部表情,“沒準兒他打心眼兒裏還在感激您哩。”
但是,無論少校怎麼說,反正爵士已不再抱希望了。第二天又這麼在煎熬之中度過了,仍然未見做行刑前的準備。為什麼遲遲不動手呢?
原來,毛利人有個迷信的說法,人死之後,靈魂三日內才會出竅,所以必須在三日後方可下葬。直到三月十五日,寨子裏靜靜的,空無一人。約翰.孟格爾常立在威爾遜肩頭,伸頭張望外麵的動靜,但都未見土著人露麵,隻有看守他們的戰士在持槍把守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