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子,愛上一個女子。這個女子,不是名門閨秀,也不是倚門出賣色笑的微賤女人;她有貌(這是必要的),有才(能做詩,也許還能畫),有藝(能彈、能唱),地位比那些微賤女子高,但仍然是風塵中人。她希望得到自由,但得拿一筆錢來贖身;如果是官府注過冊的(即入籍),那得經官府批準。所幸這些阻力已掃除了,她可以自由了。
按照常情,她自由之後,男子可以和她諧百年之好;但是事情並沒有那樣簡單,男方或者已有了家室,或者父母反對,女方自然知道這些。這就為這個故事抹上了淒涼的色彩。
自由是好事,但也從此不能像過去那樣來往了。女子情意深重,禁不住淚水流。男子也放心不下情人,一再叮囑她不要忘記過去經常一起傾訴情意的地方,那就是西湖東邊鳳凰嶺西邊。兩人難舍難分。悱惻纏綿,令人感動。
詩首二句,是客觀抒敘,第一句用“青鳥”這個神話中西王母的使者來比喻那個多情女子,賦予了她一種神秘的色彩,兼有一些高貴成分,是對她的高度評價。第二句借戎昱故事說明愛情的曲折與淒雅。三、四句轉為女子第一人稱口吻,說離情。題目“贈別”,實則是代贈。
【注釋】
〔1〕青鳥:舊題漢班固《漢武故事》:“七月七日,上(漢武帝)於承華殿齋,日正中,忽見有一青鳥從西來,集殿前。上問東方朔。朔曰:‘此西王母欲來也。’有頃,王母至,乘紫車,青氣如霧,有二青鳥如鸞,夾侍王母旁。”後代借指使者,這裏指作者寫詩贈別的那個女子。銜巾:《杜詩詳注》卷二《麗人行》:“青鳥飛去銜紅巾。”注:“紅巾,蓋婦女之飾。”意為婦女係著以做裝飾的。此句意為那個女子係著心愛的飾物,早就要離去。〔2〕“黃鶯”句:唐韓混(huàng)鎮浙西,戎昱為其屬下,郡有酒妓(客人飲酒時,用她來斟酒助酒興的),與戎昱情意很深,但被一個上司召去,列於冊中,專門侍候人飲酒。戎昱不敢留,在一個湖上為她餞行,做了一首歌詞贈送給她,其詞雲:“好去春風湖上亭,柳條藤蔓係離情。黃鶯久住渾相識,欲別頻啼四五聲。”以後的一天,這位酒妓在韓混席上唱這首詞,韓即命召她去的那個上司,給那個酒妓百匹細絹,馬上送她回去,並對那個上司進行了批評。“黃鶯”雲雲謂此。見《本事詩·情感》。黃鶯亦指作者寫詩贈別的那個女子。〔3〕殷勤莫忘:意即為“莫忘殷勤”,以葉平仄倒過來說。殷勤:親切、親密的情意。分:分開;攜:攜手,相會。〔4〕風嶺:鳳凰嶺,在西湖之南。
次韻代留別
絳蠟燒殘玉斝飛〔1〕,離歌唱徹萬行啼〔2〕。
他年一舸鴟夷去〔3〕,應記儂家舊住西〔4〕。
【題解】
此詩緊接上首《贈別》而作,是代女方回答男方,是上首所講故事的下半部分。
詩題雲“留別”,第一句寫送別熱烈場麵。這個女子大約很有一點名氣,為她送行的人很多,酒席的席麵上酒杯交飛,便可以看出來。次句說這個女子麵對一張張熟悉的麵孔,為他們流露出來的情緒深深感動,飽含著告別情意的歌,一遍一遍地唱著,想停下來也不可能。歌終究有一個盡時,歌盡,繼之以流不完的眼淚。歌和淚是對來送她的人的回答,但是,她最屬意的,隻有一個人。和上首一樣,以上二句是客觀抒敘,後二句轉為女子第一人稱,鋪陳別意,切題。
後二句直接對她的意中人說,雖然在過去相當長時的交往中,你對我愛之無微不至,卿卿我我,似乎可以永遠不變,但誰知道,我走了以後,你會怎樣呢?後二句和上首一樣,是她對他的反複叮嚀囑咐,也是內心熱切的盼望:“如果你辭官不做,要歸隱田園,千萬要帶著我一起去。”
結果會怎樣呢?不確定,迷茫,迷惘。等待她的可能是淒苦。
此首和上首都是愛情詩,雖然它們所表現的不是人們通常所說的那種合乎規範的愛情,但仍然是愛情,因為它們所表達的情感是真實的,是感人的。
【注釋】
〔1〕絳蠟:紅蠟燭。斝(jiá):古代酒器名,這裏是說酒杯、酒盞之類。飛:飛舞。酒杯飛舞,說明餞別酒會的人多,相互碰杯。〔2〕徹:徹底。唱徹:唱遍;行:雙眼流淚。萬行啼:那麼多參加餞別酒會的人都哭了。〔3〕舸(gě):船。《史記·越王勾踐世家》謂春秋時範蠡(lǐ)輔佐越王勾踐滅掉吳國以後,“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鴟(chī)夷子皮”。沒有說攜帶美女西施一起去。唐杜牧《杜秋娘》詩雲:“西子下姑蘇,一舸逐鴟夷。”意為西施跟著範蠡走了。蘇軾的依據在此。然據明代學者楊慎考證,吳王失敗以後,越把西施浮在江水之上,讓她隨鴟夷(皮口袋)以終結自己的生命。越所以把西施裝在皮口袋裏,是因為受到伍子胥的忠心的感動,以此懲罰西施。因為伍子胥死後,就裝在皮口袋裏,沉之於江中。杜牧把伍子胥的鴟夷誤為範蠡的鴟夷。見楊慎《升庵全集》卷68《範蠡西施》條。雖然蘇軾的依據是錯誤的,但這個故事還是有很大的吸引力。〔4〕儂家:我家。以上兩句借範蠡、西施的曆史傳說,預測愛情故事的淒美結局。
於潛女
青裙縞袂於潛女〔1〕,兩足如霜不穿屨〔2〕。
鰭沙鬢發絲穿檸〔3〕,蓬遝障前走風雨〔4〕。
老濞宮妝傳父祖〔5〕,至今遺民悲故主〔6〕。
苕溪楊柳初飛絮〔7〕,照溪畫眉渡溪去〔8〕。
逢郎樵歸相媚嫵〔9〕,不信姬薑有齊魯〔10〕。
【題解】
此詩作於熙寧六年(1073)春天的楊柳飛絮季節。作者因公務經過於潛,記親眼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