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南齊書目錄序(1 / 3)

【題解】

本文是對《南齊書》校正後寫的序,文章在論述了史書寫作的目的之後,提出了自己的創作主張。即:“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後其任何可得而稱也。”此雖稱“良史”,古代文史哲一家,曆史學家兼著作家的多有人在。所以,這也就是曾氏的文學主張。

至於曾氏本儒學觀點闡述這個主張,自然對司馬遷作《史記》雖有讚揚之辭,而根本上是貶斥的。這是立場觀點和學術觀點不同的體現。是班固論《史記》“是非頗謬於聖人,論大道則先黃老而後六經”的繼承。《史記》是具有民主精神的,司馬遷為出身傭工的造反者陳涉立傳,把他跟孔子同樣列為世家就是明證。曾氏的反對司馬遷,正見出他立場的不對和學術觀點的保守。至於文學上的成就,那就不是曾氏幾句話就抹煞得了的。

文章最後又回到對蕭子顯的看法,以及對這部史書的評價,這都是序文應寫的內容,顯行首尾照應,結構嚴謹。

【原文】

《南齊書》[1],八紀,十一誌,四十列傳,合五十九篇,梁蕭子顯撰。始江淹已為《十誌》,沈約又為《齊紀》,而子顯自表武帝[2],別為此書。臣等因校正其訛謬,而敘其篇目曰:將以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法戒[3],則必得有所托,而後能傳於久,此史之所以作也。然而所托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或析理之不通,或設辭之不善,故雖有殊功韙[4]德非常之跡,將暗而不章,鬱而不發,而檮杌嵬瑣奸回凶慝[5]之形,可幸而掩也。

嚐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何以知其然也?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有微妙之德,使由[6]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7],以為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體至備,以為治天下之具,而為二典[8]者,推而明之。所記者,豈獨其跡也?並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粗無不盡也,本末[9]先後無不白也。使誦其說者,如出乎其時,求其旨[10]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謂明足以周[11]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難知之意,文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則方是之時,豈特[12]任政者皆天下之士哉?蓋執簡操筆而隨者,亦皆聖人之徒也。

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矣。司馬遷[13]從五帝三王既歿數千載之後,秦火之餘,因散絕殘脫之經[14],以及傳記百家之說,區區[15]掇拾,以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之端,又創己意,以為本紀、世家、八書、列傳之文,斯亦可謂奇矣。然而蔽害[16]天下之聖法,是非顛倒而采摭[17]謬亂者,亦豈少哉?是豈可不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

夫自三代以後,為史者如遷之文,亦不可不謂雋偉拔出[18]之才、非常之士也。然顧[19]以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何哉?蓋聖賢之高致[20],遷、固[21]有不能純達其情,而見之於後者矣,故不得而與之也。遷之得失如此,況其他邪?至於宋、齊、梁、陳、後魏、後周之書,蓋無以議為也。

子顯之於斯文,喜自馳騁[22],其更改破析刻雕藻繢之[23]變尤多,而其文益下,豈夫才固不可以強[24]有邪?數世之史既然,故其事跡曖昧,雖有隨世[25]以就功名之君,相與合謀之臣,未有赫然[26]得傾動天下之耳目,播天下之口者也。而一時偷奪傾危[27],悖禮反義[28]之人,亦幸而不暴著於世,豈非所托不得其人故也?可不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