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解仇鬥郤,謂解羸微之仇。鬥郤者,鬥強也。強郤既鬥,稱勝者,高其功,盛其勢;弱者,哀其負,傷其卑,汙其名,恥其宗。故勝者聞其功勢,敬進而不知退;弱者,聞哀其負,見其傷,強大力倍,死而是也。郤無極大,禦無強大,則皆可脅而並。
【譯釋】
所謂解仇,就是當兩個弱小國家發生不和時,就為他們調解;所謂鬥郤,就是當兩個強國發生不和時,就使他們爭鬥。這樣,便有利於我既能控製住弱者,又都挾製住強者。有嫌隙的強者及弱者既發生爭鬥,對勝了的一方,則誇大他的功勞,張大他的聲勢;對失敗的一方,則對他的失敗表示哀憐,對他的失勢表示傷心,蠱惑他為自己的名聲受到玷汙而難過,又為汙及祖宗而感到羞恥。因此,得勝者聽到稱道他的功業和威勢,便隻知進攻而不知適可而止;而敗者聽我們哀歎其失敗,他們也會自己哀傷,那麼他們必然拚盡全力,拚死而戰。
這樣,無論多麼強大的敵手,都會因此削弱而為我們所脅迫和吞並。
【悟語點撥】
在戰爭中,如果要樹立自己的威望,對弱小的割據勢力要去消除他們的嫌隙,而對強大的勢力,則去製造他們之間的矛盾,讓他們相互火並,自己從中坐收漁利。這樣既控製了弱者,又鉗製了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