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起居室、臥室和盥洗間都在二樓,去盥洗間必須經過臥室。實際上,盥洗間曾有一個門和樓梯連通,但我用洗浴設備堵住了——已經堵了很多年。後來就把門釘上了,掛了布遮著。
一天夜裏,很晚了,我站在臥室裏,想著在用人睡覺前吩咐一件事。我正好麵對盥洗間唯一的那扇門,門關著,用人則背對著門。我正要吩咐他,門卻突然開了,隻見一個男人伸頭張望,急切又神秘地和我招手。此人臉色蠟黃,正是我在大街上看到那兩人的後一個。
那人招了手,便退回去關了門。我急忙拿了一隻蠟燭點燃,進臥室,打開盥洗間的門。我預感那人不在裏麵——我也確實沒看見他。
定神回來,才發現用人一臉訝異地站在我背後,我便轉身和他說:
“德裏克,你信不信,我剛才清楚看見了一個——”說話時,我的手放在他胸前,他卻突然渾身戰栗,隻叫道:“哦,天啊,是的,先生!一個死人在招手!”
德裏克是跟我二十多年的老仆,很忠實,若他也說看見了,肯定是在我碰他時看到的。我碰他時,他的變化令人吃驚,我完全可以相信,在那一瞬,他以某種神秘的方式從我身上得到了這個印象。
我便吩咐他拿些白蘭地來,也讓他喝了一口,自己也喝了些。但對此前的事,隻字未提。思來想去,我可以肯定,隻有皮卡迪裏大街那一次,以前絕對沒見過那張臉。上次是我站在窗口,他抬頭看我,剛才則站在門口和我揮手。我仔細比較了兩次的表情,我猜他第一次是為了讓我記住他,第二次則是確認我是否能立即認出他。
一夜不適。我有個莫名的預感:那人不會回來了。到天亮,我才睡沉了。不久,卻被德裏克喚醒,隻見他手裏拿了一張紙到床前。
剛才我似乎隱約聽到,用人為了這張紙,在門口和送信人爭執。
這是張通知單,中央刑事法庭將在老貝利街開庭,請我加入陪審團。以前卻沒人叫我加入陪審團的,約翰·德裏克自然清楚。他認為——我也不能肯定這是否有理——陪審員的資格都是比我低的,所以開始拒絕接受通知單。送信人卻很強硬,隻說,我去不去和他無關,他隻是通知送到,我怎麼處理是我的事,和德裏克沒有關係。
開始兩天,我也猶豫不決,不知該不該去。有一點我能肯定,即我對任何人都無偏見或偏愛,也不會影響他們,正如我在此所說的話一樣真實。最後,我決定去,就算是聊做排遣吧,有些變化總是好的。
開庭時間是十一月的某天早晨。那時皮卡迪裏大街濃霧彌漫,坦普爾柵門東口還是一片漆黑。我到了法庭,隻見走廊和樓梯上都亮著瓦斯燈,顯得燈火通明,法庭裏也是如此。官員一直將我領到“大法官庭”,卻見裏麵人群擁擠,才知道當天要審判的正是那個殺人犯。但是,我也並不完全肯定,這兩件事我都記不太清了。
我在陪審員等候席上坐定。大廳裏煙霧繚繞,我隻能盡量環視。法庭的大窗戶外依然霧氣沉沉,像是罩著一副深色窗簾;有時車輪碾過大街上散落的麥稈或空罐,吱吱嘎嘎作響;大廳裏則人聲嘈雜,偶爾還冒出一聲尖哨聲,還有人在大聲唱歌。不久,兩名法官走進大廳坐定,法庭立即安靜下來。輪到犯人出庭了,他剛一出現,我就猛然認出他來,正是那天在大街上走的兩人中的前一個。
當時若有人點我的名字,我懷疑自己是否能立即答出。法官點了陪審員名單,我大概排在第六個或第八個,到這時,我才答了一聲“到!”
再說那犯人,就在我走進陪審席時,突然焦躁起來,和他的律師招手——他本來在四處打量,並無注意。他顯然對我抱有敵意,我甚至看見,律師雙手撐著台子,搖頭對他耳語了幾句。被告的敵意這才暫時打消了。
後來,這紳士告訴我,犯人對他說的第一句話是:“要不惜代價反對那家夥!”律師駭了一跳。但是犯人並未做任何解釋,他承認說,在點到我名字前,他都不知道我叫什麼。律師當然沒有照他的話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