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金色馬蹄鐵[美]達希爾·哈梅特(1)(1 / 3)

達希爾·哈梅特(Dashiell Hammett,1894.5.27—1961.1.10),美國作家,是“冷硬派”偵探小說之鼻祖。生於馬裏蘭州,長於費城和巴爾的摩。十三歲輟學,從事多種職業,後加入“平克屯全國偵探事務所”,沒做多久,便卷入罷工紛爭,後參加“一戰”,染上西班牙流感,患了結核病。戰後結婚生女,終因疾病,家庭破裂,最終開始酗酒和寫作。

本篇為“大陸偵探社無名探員名篇”之一,最初發表於1924年。

“這回生意可不刺激了,”萬斯·李奇蒙和我握了手,一邊說道,“你隻要幫我找個人——這人不是罪犯。”話裏飽含歉意。

再說這位律師,瘦高身材,蠟黃臉麵。我們以前有過多次合作,都涉及槍戰等各種暴力。他可能以為,若是工作少了火藥味,我就會睡著。他這樣想倒是很合我年輕時的性子,那時我才二十出頭,剛加入大陸偵探社。但這十五年一晃而過,我早已厭倦極了。

當下兩人坐了,律師繼續道:“我要找的這人,是個英國建築師,名喚諾曼·阿什克拉夫特。約莫三十七歲,身高五尺六,身材魁梧,白皮膚,金發碧眼。要說四年前,他也是個典型的英國紳士。隻不過這四年過去,我猜他吃了不少苦頭。

“事情是這樣的,四年前,阿什克拉夫特夫婦尚住在英國布裏斯托爾。諾曼生性敏感,容易受激,而他太太似乎非常善妒。因此兩人常吵架。再說了,他又是工薪階層,他太太卻從父母那裏得了一筆不小的遺產。諾曼心裏為此十分鬱悶——隻是想盡辦法顯示自己的骨氣,決不花他太太的錢。說來真蠢,隻不過他那樣的性子,擺個架子也可以理解。

一晚,夫妻兩個又吵起來,他太太怪他多看了別的女人幾眼,一氣之下,他便收拾行李走了。

“不到一周,他太太便後悔了,隻是懊惱自己嫉妒心重,胡亂猜疑。所以想找他回來。便一路從布裏斯托爾追到紐約,又到了底特律——有消息說諾曼在當地醉酒鬧事,妨礙治安被捕並處罰金雲雲。之後就毫無音信了。過了十個月,又聽說在西雅圖現身了。”律師翻了翻桌上文件,找出一份備忘錄。

又說:“是五月二十三號,他在當地某旅館開槍打死一名入室劫匪。警方雖懷疑事有蹊蹺,但查無實據。死者確是搶劫犯。這之後又消失了。直到一年前才有消息。之前他太太早在美國各大城市報紙上登了尋人廣告。

“有天收到他一封信,舊金山寄來的,內容很正式,隻是求她不要再登廣告了。信裏說,雖然他早已更名改姓,但還是不想一讀報就看見諾曼·阿什克拉夫特。

“他太太便回了封信,地址寫的西雅圖某郵局,又登廣告和他說了。他又回信嘲諷一番。她寫信要他回家,他拒絕了,不過倒也沒再怨她。又通了幾次信,才知道他染了毒癮,現在無臉見她——至少要恢複一些從前的模樣才敢回去。她便說服他寄錢給他戒毒,於是每月寄錢到那個郵局。

“他又處理了英國的產業,反正在那裏也無所牽掛了。到了舊金山,一心等丈夫回家,現在一年過去,她還是按月寄錢,隻盼他回心轉意。但他仍是拒絕見她,信裏也閃爍其詞,隻說戒毒痛苦——這月戒了下月又複發。

“當然,她也開始懷疑了,懷疑他並不想回來或是戒毒,隻是把她當銀行罷了。我勸她暫停寄款,她不聽。你知道,她一直懊悔不已,覺得丈夫落到這步田地都是怪她。都是她的嫉妒心害的,所以擔心再做什麼事傷害他了,或讓他自甘墮落。便鐵定心腸要做到底,隻盼他回來,恢複正常;他若是不肯,她也甘心養他下半生。隻是不知道他情況,心裏痛苦不已。

“所以,我們想請你找到阿什克拉夫特。看他到底情形如何,還有沒有可能恢複正常生活,或者是已經無可救藥了。就是這樣了:找到他,盡可能了解情況。我們根據具體消息再做下一步決定。是安排他們見麵,看是否能挽救,或者完全不必見麵了。”

“我試試看吧。”我答道,又問:“他太太每月何時寄錢給他?”

“一號。”

“好的,今天二十八號,我還有三天時間料理手頭工作。有他照片嗎?

“很不幸,沒有。兩夫妻大吵一架之後,她把他所有東西都毀了。”

我站起身,伸手拿了我的帽子。隻說道:“二號再見。”便離開了。

閑話休提。且說一號下午,我到郵局找勒斯克,他是負責郵件分領處的警官。我和他說:“最近北邊有個小偷過來這邊窗口拿信,請你幫忙照看一眼如何?”

郵局警察規章嚴格,除非重大案件,是不能協助私家偵探的。不過若是遇到一個和氣的,你和他編個故事,也能蒙混過關。主要事發了他也好有個借口。至於真假,倒無所謂。

所以,不一會兒,我便下了樓,四處晃悠,隻是暗裏盯著一到四號窗口。窗口職員也得到指示,若有人來領阿什克拉夫特的信,便給我信號。不過,阿什克拉夫特太太寄的信件不大可能當日下午送到。隻是為了以防萬一,我一直守到所有窗口收班。

翌日早上,約莫十點我又去了。有個職員給了我暗號。一個男人拿了信件從那個窗口往外走。個子不高,身穿藍色西裝,戴頂灰色軟帽,衣服很久沒洗熨了。約有四十歲模樣,卻十分顯老。隻見他臉色蒼白,步履有些蹣跚,徑直走到前台,掏出一個大信封來。我正在假裝翻弄文件,斜眼一瞟,隻看到信封已寫好地址,貼了郵票。他把正麵朝著自己,卻把窗口拿來的信裝進去,反著舔了封口。便沒人看見信封上寫的字了。他小心翼翼地壓平封口,轉身向郵箱走。我跟在後麵。現在除了摔他一跤也沒別的辦法了,老把戲最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