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金色馬蹄鐵[美]達希爾·哈梅特(3)(2 / 3)

沒過多久,我吩咐他們道:“是這樣。我要去轉角的金色馬蹄鐵咖啡店。我先進,你們過三分鍾進來,叫酒喝。”我給了農民五元紙鈔,又說,“這個你們拿了買酒,不算在工資裏。你們進去看,店裏有個寬肩大漢,脖子又長又黃,臉又醜又小,不會認錯的。你們把他看仔細了,但不能讓他察覺。把他麵貌記牢實了,不論你到哪裏都記得,你們就和我點頭,再回這裏來拿錢。不過,點頭要注意,不要讓人知道你們認得我。”

話雖奇怪,但既然有五塊錢可賺,那邊賭場裏又吆喝得熱鬧,五塊錢說不定還會翻本呢。所以,他們問了兩個問題,我也不答,他們仍然決定照辦。

我先進去了,隻見鵝脖子在吧台後給酒保幫忙。酒吧裏人滿為患,吧台顯然人手不夠。我盯了一陣,卻不見格曼的雀斑臉,倒是有一個白瘦麵孔——名喚胡博的,是洛杉磯分局應電報派來的另一名探員。小天使在酒吧另一頭,陪著一個小個男人喝酒。那人一臉溫順,卻露出一絲桀驁,像是模範丈夫要發飆一樣“媽的,老子豁出去了”。她和我點了頭,仍舊陪著客人。

鵝脖子見我過來,蹙了眉,還是把我點的啤酒遞了。不一會兒,我雇的四個人進來了,如常客一般大大咧咧,我心裏暗自叫好。幾人先是在煙霧裏亂看,一對上人眼就馬上轉移目光。看了一陣,那菲律賓人先發現了鵝脖子。像得了寶藏似的,興奮不已,哪知鵝脖子也看見他了,兩眼瞪得渾圓,那人轉了身,不禁直打哆嗦。這時,其他三人也看見了,都斜眼瞧他,偷偷摸摸的,十分紮眼。鵝脖子便怒目盯住他們。

菲律賓人覷了我一眼,低頭就走。剩下三個把酒一股腦兒灌了,也來看我。我正看吧台後牆上掛的匾牌,上麵寫著:

本店供應戰前美英威士忌,如假包換。

我心裏暗笑,想數數這句話裏有多少假話,才剛數了四個字,正在這時,那個希臘小子突然大咳一聲,清起嗓子來,像是汽油引擎打著了一樣。鵝脖子看得臉都紫了,便拎了一個開桶器,就往吧台外擠。

我那幾個幫手也急了。若是一個一個點頭,他們的模樣肯定不至於恐怖,隻是三人都擔心我轉頭,抓緊了機會要彙報。幾個一起朝我點頭——周圍二十英尺內恐怕沒人看不見這信號吧,眾人都轉頭來看我們——那三人點了頭,搶著小跑溜出門,都怕鵝脖子的開桶器。

我幹了那杯啤酒,假作無事人,出了酒吧,繞到轉角,四人都等在那裏了。

“我們認得了!我們認得了!”幾個人異口同聲。

“很好,”我誇道,“幹得好,我看你們天生就是偵探料。拿工資吧。不過,我要是你們,經了這事,下次就繞著走了。雖然你們演得好——體麵得很——恐怕他還是會疑心,所以不必冒險了。”四人搶過工錢,不等我話說完,已跑光了。

我回到聖地亞哥下處,閑話不提。到翌日淩晨約兩點時分,胡博過來見我。

“你一出門鵝脖子就溜了,格曼盯著他。”他說道,“之後,那女孩到鎮邊一棟土坯房去了,我走時她還在。那地方很黑。”說完去了。

格曼一夜不見。到早上十點,旅館夥計吵醒我,拿了一份電報。我看了,卻是墨西卡裏來的:

昨晚和朋友開車到此,發電報兩封

格曼

我暗暗叫喜。鵝脖子果然中計了,以為我找來的四個賭徒是做證人的,點頭是在指認他呢。可知殺人的正是鵝脖子,他已經逃命了。

看罷,我隻得起床,脫了睡衣褲,正要穿上西裝。夥計又拿了一封電報來,這回是奧嘉通過偵探社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