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章至全文結尾,都是筆者與一位叫六哥的朋友之間的對話,以此闡述一些修心的理念。
六哥:“你有些理論確實有道理,和我平時的想法、做法也相似甚至是相同。但是也有些部分理論性太強,不能很好的結合現實,知行合一可不是那麼容易達到的境界。
就比如說我自己,雖然號稱到了不惑之年,其實也不能做到完全不惑。晚上睡不著的時候,反思一下。雖然很多事情都可以處理得比較周全,但是在處理過程中,我做出的某些言行、應對方式,並不是我喜歡的。違背我的本意,隻是為了某些利益,不得那樣做而已。事後會覺得別扭、鬱悶或後悔,甚至有短暫的自我否定感和自我懷疑等等負麵情緒。
這種感覺就會轉化成壓力,有時候會覺得心累,需要耗費一定心力去化解。而且據我觀察,很多人都有類似的問題。
我有一個表妹,剛畢業,工作沒多久,總是和我訴苦,說不習慣單位的氛圍,不曲意逢迎領導和老同事,就會被冷落甚至被排擠。逢迎巴結的話,她自己又覺得委屈,不想被世俗壓力改變,變得世故圓滑。我勸了她幾次,效果也不大。
再有,很多夫妻之間相處,一方出於感情或者僅僅為了不吵架,在發生矛盾時,采取忍讓、退避的態度來平息紛爭,但心裏又會覺得壓抑,長期如此,就會積累成大矛盾。
總之就是,迫於現實壓力,種種無奈下做了某些事,暫時解決了問題,但心裏各種不爽。這種糾結怎麼能有效化解?你簡單說說,盡量別用那些生僻詞和佛學名詞,直白點”。
我:“嗯,那咱們就聊聊這個問題,但事先聲明啊,我說的都是我現階段的個人感悟,不可能完全正確,你得自己甄別。
一般來說,造成這種糾結的原因,基本上當事人心中的‘理’與‘事’處於混亂狀態,不能圓融。那生活中一定就有內心衝突。
簡單說,‘理’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世俗道理,還有一類是天道之理,也可以理解為因果規律。大多數人認定的理是世俗道理,其中暗藏著少部分‘天理’,比如惻隱之心。
世俗道理,簡單說就是每個人用來判斷自己與他人對錯、善惡的各種標準,大多暗藏私心。
天道之理就複雜了,包含無數法則,不依人類的好惡而自然運轉、永恒存在,不因人類的苦樂而變通,所謂不為堯存,不為桀亡。古人有古人的解釋,比較難懂。
簡單說,諸如眾生平等、絕對理性,不隨人情。天道無情,天道至公。以及有因必有果、人行善則回之以善,人行惡則回之以惡等等。
它不會僅僅因為一個人窮困潦倒,是弱者,就偏袒他。也不會僅僅因為一個人強勢富貴,就處處加以阻礙。
無論弱者、強者,無論他們遇到了順境,還是遭到了災禍,絕不是天道因果僅僅根據他們的強弱,給予賞賜或剝奪。天道因果沒有感情。隻是不可動搖的規律”。
六哥:“你這樣說不對吧?俗話說,天佑善人。這說明天道還是偏袒善人的啊”。
我:“不錯,《道德經》也說‘天道無親,常與善人’,佛學也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真正的善人基本會有平安幸福的生活。
但這並不是說,天道因果情感上喜歡善人,所以給予她幸福。而是善人的行為,恰巧符合了天道因果的規則中使人不會遭遇逆境的那部分。對於惡人,可以同理反向推斷。還是那句話,天道因果沒有情感,隻按規則運行。
很多人類認為的善與惡,並不完全正確。
舉個例子,某位屠夫,對父母孝順,對朋友友善,從來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這些在人類看來都是善。但某一天,他在等紅燈的時候,被失控的卡車撞死了,常人會以為善人沒有得到善報。
但天道因果的規則是:你殺傷生命,自己的生命就會遭遇橫禍。隻看機緣是否足夠,隻要機緣具足,橫禍立至。至於機緣什麼時候具備,那還要看他的言行和心念,是傷害眾生的多,還是愛護眾生的多。然後根據天道因果規則決定他是否會遭禍,何時會遭禍,遭禍的程度有多嚴重。
當然,我不是說每一個屠夫都一定會遭遇橫禍,屠夫還可能救過落水兒童呢。規則是很複雜的,不能簡單地由一個行為去斷定結果。
更不能用人類的願望和標準去理解、去期望因果。這樣理解有時會正確,但有時會出錯。
比如說,一位身體羸弱的老翁見義勇為,和持刀歹徒搏鬥。那一定會重傷甚至死亡。不會因為他的動機是正義的,就刀槍不入。因為,強壯勝羸弱,刀槍傷肉體,那也是規則的一部分。
再比如,完全不通水性而下水救人,極大可能會被淹死。因為水火傷人也是規則的一部分。
一個人舉報貪官、利益集團,一個警察抓捕毒販,不會因為他們是正義的。,對手就俯首認輸。
因為你在試圖損傷他們的利益,他們就一定要損傷你的利益,他們一定會反擊。
人性中包含著無數種“心”,惻隱同情、自私自利、舍身取義、貪生怕死,坦然認輸、負隅頑抗、寬厚隱忍、刻薄暴戾等等。沒有刻意修心的人,對自己的“心”控製力很薄弱,多會根據處境的順逆而自然發作善念或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