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土地夢(2 / 3)

一九四八年春,本村一家地主要賣地,賣三十畝,說是兒子在開封念大學,急需一筆學費。地價很低,兩石小麥一畝。父親立即決定買五畝。就把家裏陳了多年的小麥全部拉去,把玉米、高粱、穀子、豌豆、扁豆、芝麻都折成小麥拉去,一個糧食籽也不剩,隻留半窖紅薯,兩筐芝麻葉;還不夠,向親戚、近族又借來兩石五鬥小麥。驗了界石,寫了文約,那地就是我家的了。父親說,真便宜,像拾的一樣。還說,如果能借來糧食,應當把那三十畝全都買下。那幾天,父親很興奮。他的眼前仿佛已經鋪開一條金光大道,走下去,一定能走出人生的輝煌,實現多年的夢想。我相信,在夢中,他已經是一個地主了,他的土地,決不是九畝半,也不是隻買了三十畝,而是更多更多。我相信,即使父親真的成了地主。他也不會好逸惡勞,坐享其成。他會在自己的土地上出更大力,流更多汗;出力流汗種莊稼,是他生命的需要,閑一會兒,就難受。如果因為活兒幹不完,雇了長工,他也不會苛待長工。種田人最有同情心,最能可憐種田人。當時,我們村有兩家地主,都是東家領著長工幹活兒。鋤地,收麥,都是東家走在前頭。大忙時候,東家吃白麵高粱麵各半的花卷兒,給長工蒸白麵饃;東家吃辣椒、豆豉,長工的菜裏總有腥葷。地主娘子去地裏送飯,總先給長工盛稠稠一碗。父親解釋說,長工給你幹活,對他不好他能給你出力?你是給自己幹活,再累再苦也應該。父親還說過,那兩家的地,都是省吃儉用買來的,都是三畝五畝積少成多的,曆經幾代,才置下那份家業。父親一定是從他們那裏得到啟發,才發憤買地的。現在回想,那兩戶地主的模樣,和我的父老鄉親沒有絲毫不同,遠不是我後來從小說中、電影裏、圖畫上看到的地主的可惡形象。我認定,父親如果成為地主,也不過和村裏那兩家一樣,他決不會成為韓老六、黃世仁、周扒皮。

我不相信,勤勞善良的莊稼人會一下子變成殘酷無情的剝削者。

新買那地,在村北,地名“桃花張氏墳”。農村的地,塊塊都有名,“老虎背”、“瓦刀把”、“鯰魚溝”、“耷拉坡”、“獨杆轎”、“舉人塚”、“蛤蟆坑”、“馬相公橋”、“趙鐵匠崗”、“闖王殺人場”……有一塊又窄又長的賴地,叫“李狗他媽的裹腳布”。不同的地名,展示著不同的地貌,不同的人文景觀,往往,還牽扯著不同的地方掌故。曾想,如果每個村莊都編一本《地名誌》,一定是豐富多彩的,很有地域文化價值。直到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修“大方田”,才破壞了舊日土地的格局。代代襲用的地名,輩輩傳誦的掌故,大都被埋進黑土之下。

那“桃花張氏墳”,內中就有一個沉重而又悲慘的故事。

說是很久以前,本村有個娘家姓張的媳婦,十八歲嫁來,長得漂亮,臉如桃花瓣兒,為和其他姓張的媳婦區別,村人呼為桃花張氏(那時候,女人都沒名字,從來就使不上名字)。婚後第二年,生一子。第三年,男人去漢口販布匹,船沉漢江,人和貨都沒了。家裏的地隻能靠公公耕種。公公年老,拚上命幹,終於累死;死前,對桃花張氏說,再難,也要守住孫子,孫子是一條根,再難,也要守住土地,沒了地,根沒處紮。緊接著,天大旱,莊稼顆粒不收。家中存糧已經不多,婆婆為了媳婦、孫子能活下去,喝貓眼棵水自盡(貓眼棵,一種有毒的野草);死前,對媳婦說,再難,也得守住孫子,再難,也得守住土地。桃花張氏以柔弱之軀,頂立門戶,扶犁放滾,其苦其難,可想而知。很多人勸她帶上兒子改嫁,目的是想要她的地。陰陽先生說,那塊地下,有個金蛤蟆,半夜子時,在地當中跺一腳,能聽到咯哇咯哇叫聲,確是風水寶地,最宜做陰宅,誰能占住,後代富貴無窮。桃花張氏決不改嫁。土地就是依靠,兒子就是希望。不料,兒子八歲那年,突發急病,頃刻死了。桃花張氏哭罷兒子,又去自己的地裏哭,哭得天昏地暗,聲嘶力竭,終於嘔出一攤鮮血身亡。鄉親們就地挖坑埋葬了她。墳是扁長形,寡婦的墳不能攏成圓的。不久,墳上長出一棵苦楝樹……

父親買下那塊地時,墳早已不存,地名還在用。鄉親們常常說起那剛強的媳婦,苦命的女人。

記得,父親第一次領我去“桃花張氏墳”,是在一個早晨,滿天瓦片雲,都是柿紅色。路邊的草葉上,挑著露水珠兒,霞光把顆顆露珠兒都染成了金豆豆兒。父親大步走,我在後邊一路小跑。他的頭頂、肩上,閃著耀眼的金光。到了,他引我在地四周轉一圈,特意指明界石的位置,意思當然是讓兒子把新買的地記住,將來接他的班,永遠耕種。他走著,不時拾起地裏的礓石、碎磚、瓦片,遠遠地扔向地邊的溝岸,不時把地裏的雜草拔掉,把根上帶的土甩淨,放進肩上背的糞筐。地裏種的小麥,是連青苗一起賣的。麥苗黃瘦,稀稀拉拉。父親說:“真是糟蹋了地喲。咋能這樣種莊稼。”他抓把土,看看,聞聞,又放下,說:“這地薄喲。不上糞,咋能肥?地有良心,你不坑它,它就不坑你。你操心伺候它,它就盡力給你出糧食。人糊弄地皮,地糊弄肚皮,受虧的是人自己……”

我印象中,父親說過很多關於土地的話。那些話,吐露了他對土地的深摯的愛,獨到的理解,甚至還有不少形而上的思考。父親如果識字,很有資格撰寫一篇關於土地的論文。故鄉的黑土地,不隻出產五穀雜糧,也培育鄉土的文化和哲學。我常詫異,古代的那些思想家,何以對虛無的天那麼感興趣,對實在的地卻總是漠然。從老子、孔子、莊子、荀子以降,都對天說了那麼多玄奧艱深的話,而對土地卻很少道及。個中原因,怕不隻是天的空遠縹緲,宜於胡思亂想,胡說八道,還由於他們對腳下的土地缺乏了解,對農耕之事沒有體驗,在《論語》裏,荷蓧丈人不是曾質問“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孰為夫子”嗎?

為了新買的地由貧瘠,變肥沃,父親一有空暇,就拾糞。特別是每天早晨,天剛亮,就起床,到日頭胡子伸出地麵,就轉遍了全村。他拾糞有經驗,知道豬狗、沒拴的牛犢、驢駒會把糞便留在什麼地方。我家的糞坑總比別人滿,糞堆總比別人大。那時候,家家拾糞,連地主家的老爺子也拾糞。趕集,看戲,走親戚,都背著糞筐。從地裏回村看見車路上有一坨牛糞,都要脫下鞋子用手插鞋裏捧回家。在農民心目中,糞並不臭,並非髒物。特別是漚成的糞肥,實在含有醇厚的酒味,令人願意親近。直到“文革”時期,仍有人拾糞換工分。那時提倡村幹部背糞筐。我曾在公社召開的大會上,看到數百個糞筐彙集一起的壯觀景象。那年頭,有很多荒唐事,這事卻不錯。如今,幾乎無人拾糞,糞筐難得一見。村幹部都西裝筆挺,皮鞋明淨,如果背上糞筐,就很不般配,似乎也很滑稽。村莊的空地上,就到處撒滿牲畜的糞便,發出臭氣,招引蒼蠅,任屎殼郎團成圓圓的蛋兒,悠悠地推。而土地,則因為化肥過量,老是板結得死硬,鱉蓋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