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區域就業理論的研究框架
一、區域就業理論內涵及研究框架
在傳統的就業理論基礎上繼續深入研究,從中觀的角度來研究問題使就業理論更加完善,更加具有針對性,這也是區域就業理論研究的主要目的。雖然現代西方經濟學者對區域就業問題進行了一定研究,但這僅僅是“從區域結構的角度對勞動力的供給和需求進行分析”,缺乏係統性和全麵性,難以對區域就業形成有效的指導。區域就業理論將就業納入區域社會經濟發展中進行研究,運用係統論的分析方法,對影響區域就業的社會機製、經濟動力、要素稟賦等各方麵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以促進區域就業與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區域就業理論的基本內涵就是通過對區域就業主體、區域就業問題的特殊性和製約因素的研究,結合區域自然稟賦對產業進行合理選擇,促進區域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動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機製的完善,從而促成區域社會經濟發展與區域就業發展的互動,最終實現區域城鄉就業的統籌協調發展。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區域就業理論並不是宏觀就業理論和微觀就業理論的簡單折中,而是具有自身的研究要素和特征。區域就業矛盾主要是源於城鄉資源未能有效整合,因而形成城鄉就業“二元”結構。城鎮勞動力不願降低“身份”去鄉村就業,而鄉村勞動力由於社會經濟的“二元”結構,進入城鎮遭遇製度壁壘,導致城鄉結構性失業嚴重。而且,由於無法實現人力資本的城鄉共享,城鄉就業創造不能有效實現。由此,我們提出區域就業理論的基本範疇,其核心是在區域可持續發展框架內實現區域城鄉就業的統籌協調發展,在此基礎上構架出區域就業理論的基本研究框架。
區域就業理論基本框架主要包括:區域政府作用與就業;區域發展戰略與就業;區域產業結構調整與就業;區域經濟增長與就業;區域城鄉統籌發展與就業五個方麵的內容。區域政府、發展戰略、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方式和城鄉協調發展都對城鄉就業的統籌協調發展產生作用,但其作用的層次並不相同,這五方麵有著其特有的邏輯關係,並構成相互製約、相互促進的循環體係。區域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形成城鄉二元就業結構,致使城鄉就業矛盾長期積累得不到釋放。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就業的方式隻能是“市場主導,政府調控”。不過,市場的遊戲規則的製定者隻能是政府,勞倫斯·弗裏德曼曾指出:“在我們的社會……有無數的要求產生——需要——需要來自於某種有組織的政府的官方的控製。”對於就業問題尤其如此,以降低規則的製定和實施成本,因此,政府在其中起著“決策者”的作用。通過這隻“看得見的手”,實現政府對市場的製度供給和經濟發展戰略製定,為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提供保障和引導,同時政府作用的有效發揮也依賴市場本身的運行規律,受製於社會經濟發展的約束。而市場的這隻“看不見的手”在遊戲規則的約束下,實現區域產業結構調整的市場化,從而增加區域經濟發展的活力,促進區域經濟效率的提高,最終促進區域城鄉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實現城鄉就業的統籌協調安排,從而緩解就業矛盾。
另外,從市場主導和政府宏觀調控而言,其本身同樣是促進市場經濟條件下區域地區城鄉就業矛盾緩解的重要因素。人力資源的市場化配置使得勞動力能夠合理流動,可以緩解區域性就業機會的錯位。同時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有助於提高勞動者的素質,減少結構性失業問題。政府掌握大量的經濟資源和信息資源,能夠對人力資源的配置起協調作用,減少摩擦失業和結構性失業。因此,市場、政府與經濟因素三者共同形成區域城鄉就業統籌協調發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