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法斬之
古書記載:有一次晏子上朝未穿朝服,田桓子趁機向景公進讒言誣稱晏子有欺君之罪。景公聞言大怒,命“酌者奉觴”,罰飲酒五壺。這種刑罰直到晉代還存在。謝奕任剡(今浙江嵊縣)令時,有一老翁因觸犯刑律,謝奕就罰他飲醇酒。古代人飲酒,很多場麵設有酒史監酒,酒會猶如軍法,誰也甭想投機取巧。西漢呂雉擅權,諸呂皆封王侯。一次朱虛王劉章入侍呂後晏飲,呂後令劉章為酒史。劉章說:“臣,將種也。請以軍法行酒。”呂後說:“可也。”酒酣,一人酒量不行,中途退席。劉章追至門外,拔劍斬之,還報之說:“有亡酒一人,臣已行軍法斬之。”飲酒應有禮數,似無可厚非,而直至因飲酒而殺人,這真是駭人聽聞了。
學問之事
飲酒可不是簡單的吃喝,在古人心目中,可是關係以德治國、人民安居樂業的事情。在孔夫子的那套學問、思想體係裏,無論什麼都應與“德”有所關聯,酒文化是孔子思想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酒”當然也不例外,表現為“酒德”。酒文化成為中國文學的“搖籃”和“發酵劑”,孔夫子文化應是一大功臣。《詩經》三百來篇,其中有酒的就占了三十篇。孔子強調禮樂治國,而“百禮之會,非酒不成”,沒有酒,禮就失去了存在的形式;有音樂無酒,不能形成歡樂的氣氛。其“酒德”的核心思想,是指飲酒的道德規範和酒後應有的風度。合度者有德,失態者無德,惡趣者更無德。飲必祭,祭必酒,酒必禮。飲酒作為一種文化,可使人獲得極大的精神自由,同時,飲酒過量,便不能自製,容易生亂,因此製定飲酒禮節很重要。在遠古時代就已形成一些人人都必須遵守的飲酒禮節,酒的使用,是為莊嚴之事,從西周開始,酒就首先用在祭祀禮儀中,幾乎“無酒不成禮”。“庶民以為歡,君子以為禮”,我國曆代倡導“飲酒有類,酒表有儀,酒杯有藝,上酒有序,開瓶有本,倒酒有方,配菜有別”等飲酒文化,與維護社會秩序的“禮”相互交融。主持饗宴中的酹酒祭神活動之人,稱為“祭酒”,後被人們用以泛稱位尊或年長者。漢魏以後,“祭酒”還曾被用作官名,為首者或主管者的意思。而“祭酒”作為語詞,至今未廢。
酒色
酒色,可指酒和女色。亦泛指放縱不檢的生活。《漢書·朱博傳》:“博為人廉儉,不好酒色遊宴。”《宋書·殷孝祖傳》:“孝祖少誕節好酒色,有氣幹。”清魏源《行路難》詩之七:“溺仙溺佛皆玩物,豈獨酒色堪自伐。”郭沫若《曆史人物·甲申三百年祭》:“李自成的為人……就是官書的《明史》,都稱讚他不好酒色。”另指酒容、醉態。《三國誌·吳誌·諸葛恪傳》:“命恪行酒,至張昭前,昭先有酒色,不肯飲。”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讒險》:“(孝武帝)嚐夜與國寶及雅相對,帝微有酒色。”宋歐陽修《歸田錄》卷二:“益取好酒,奉之甚謹。二人飲啗自若,慠然不顧,至夕殊無酒色,相揖而去。”又謂酒的顏色。唐岑參《虢州西亭陪端公宴集》詩:“開瓶酒色嫩,踏地葉聲乾。”世人說的“酒色之徒”,則純是對某些人低下的人品之評價了。
貴在適量
飲酒不在多少,貴在適量。要正確估量自己的飲酒能力,不作力不從心之飲。過量飲酒或嗜酒成癖,都將導致嚴重後果。《飲膳正要》指出:“少飲為佳,多飲傷神損壽,易人本性,其毒甚也。醉飲過度,喪生之源。”《本草綱目》亦指出:“若夫沉湎無度,醉以為常者,輕則致疾敗行,甚則傷軀隕命,其害可甚言哉!”這就是說,過量飲酒,一傷身體,二傷大雅。有的人或賭酒爭勝,或故作豪飲,或借飲澆愁,都是愚昧的表現,懦夫的行徑。正如郭小川在《祝酒歌》裏所詠唱的:“酗酒作樂的是浪蕩鬼,醉酒哭天的是窩囊廢,飲酒讚前程的是咱社會主義新人這一輩!”朋友聚會,歡暢飲酒,當是切不可強勸的。其實,真的能夠“席前無空杯”也就算點到禮數了。
酒不可極
飲酒要注意自我約束,節製有度。十分酒量最好喝到六七分即可,至多不超過八分,這樣才飲酒而不亂。《三國誌》裴鬆之注引《管輅別傳》,說到管輅自勵勵人:“酒不可極,才不可盡。吾欲持酒以禮,持才以愚,何患之有也?”就是力戒貪杯與逞才。明代莫雲卿在《酗酒戒》中也論及:與友人飲,以“唇齒間覺酒然以甘,腸胃間覺欣然以悅”;超過此限,則立即“覆斛止酒”(杯倒扣,以示決不再飲)。對那些以“酒逢知己千杯少”為由勸其再飲者則認為“非良友也”,這也是節飲的榜樣。相反,信陵君“與賓客為長夜飲,……日夜為樂飲者四歲,竟病酒而卒”;曹植“任性而不自雕勵,飲酒不節”,“常飲酒無歡,遂發病薨”,享年僅41歲。而晏嬰諫齊景公節製飲酒,山濤酒量極宏卻每飲不過八鬥,都一直奉為佳話。
棄身不如棄酒
飲酒要有度,嗜酒成癖則當是有害無益了。《飲膳正要》說“飲酒過度,喪生之源”,是有其根據的。因為酒的主要成分是酒精,喝多了使人頭昏昏、腦脹脹,過度興奮,感情衝動,失去理智甚至導致死亡。一次嚴重的醉酒無異害了一場大病。李白號稱“酒仙”,喝到五十來歲,他就嚴重衰老而無生機,這個“但願長醉不願醒”的李白和這個“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須傾三百杯”的李白,最後終於得了可怕的“腐肋疾”,就是今天的“慢性胸膿穿孔”。我們今天的許多英雄豪傑,人中精華,在暢飲中,有的胃出血,有的肝硬化,有的還掉進水溝,犧牲了性命。飲酒過量,可以造成多種疾病的發生,嘔血,急性胃炎,腎髒病,胰腺炎,動脈硬化,心髒病,血管病,精神病,腦溢血等。隻要酒杯端起,就隻顧樂、隻講情,就樂得忘乎所以。這樣,不出事才怪呢?
酒作為一種帶有社會屬性的交流飲食媒介,在度的把握上很重要,至少要做到如孔子所言“不及亂”。在曆史上,因酒誤事乃至招來殺身之禍去國之災的,可謂屢見不鮮。商紂王“酒池肉林”,耽於酒色,招致亡國身死自不必綴言;南宋時期的陳亮,才華橫溢,蜚聲詞壇,一日與人飲酒,醉中驪為大言,頗犯上,被人告到刑部,備受酷刑;唐太宗時的刑部尚書劉文靜,素對尚書左仆射裴寂不滿,一次趁著酒興發怨言:“當斬寂。”被一個失寵之妾告發,落得身首異處。教訓是最好的良師,因此有人對飲酒顯得特別謹慎,甚至敬而遠之。春秋時期的政治家管仲,說過一句名言:“湛於樂者洽於憂,厚於味者薄於行。”一次齊桓公問他為何不飲酒,他說“酒入口者舌出,舌出者言失,言失者棄身”,因此,“臣計,棄身不如棄酒”。《清異錄》卷上《君子》“百悔經”條載:“閩士劉乙嚐乘醉與人爭妓女,既醒慚悔,集書籍凡因飲酒致失賈禍者編以自警,題曰《百悔經》。自後不飲,至於終身。”因萬事皆有度,過度必失誤,棄身不如棄酒!人們應做到喜極不昏己心,樂極不亂己行,凡事適可而止。古人的忠告應當記取,可免鬧出樂極生悲之事來。
惟酒無量,不及亂
儒家的學說簡稱儒學,是中國古代的主流意識流派,自漢以來在絕大多數的曆史時期,儒家的學說被奉為治國安邦的正統觀點,至今也是一般華人的主流思想基礎。儒家學派對中國,東亞乃至全世界都產生過深遠的影響。酒的習俗同樣也受儒家酒文化觀點的影響。《古今酒典》裏說,孔子本然就是個酒人;晉人葛洪《抱樸子·酒戒》更是說“嗜酒無量,仲尼之能”。這位孔聖人多次談到酒,比如《論語·為政》:“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子罕》:“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喪事不敢不勉,不為酒困,何有於我哉?”《論語·鄉黨》:“鄉人飲酒,杖者出,斯出矣。”在儒家的思想範疇裏,用酒祭祀敬神,養老奉賓,都是德行。孔子之“惟酒無量,不及亂”,說喝酒多少也就是酒量大小,不是其他問題,重點在“不及亂”,應由“禮”規範、不逾矩。《酒爾雅》明確告知:“酒者,天之美祿,帝王所以頤養天下、享祀祈福、扶衰養疾,百福之會。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儒家對中國酒文化的影響實在太大了,也就無怪乎《清稗類抄》中黃九煙論酒的文章,幹脆就把孔子封為“酒王”了。
酒囊飯袋
宋代釀酒業甚為發達,“正月燈市,二月花市……十月酒市,十一月梅市,十二月桃符市”(趙抃《成都古今記》載)。其時成都每年十月專門辟開酒市,足見釀酒、飲酒之盛況。而問題在於,當時的宋代官場已極度腐敗,吃喝成風,不請吃、不喝酒難以辦事,甚至有“酒食地獄”之說流傳於民間,至於那些酒色之徒,隻知飲酒作樂,醉生夢死,置國家興亡、民族盛衰而不顧,時人則形象地譏諷為“酒囊飯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