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在古代總體上被視為神聖之物。酒之行藏,無法一言蔽之,可以形容為“神龍見首不見尾”。一如趙執信《談龍錄》形容“詩如神龍,見其首不見其尾,或雲中露一爪一鱗而已”。翻閱數千年曆史,汗牛充棟的典籍,一杯酒卻是多大的世界啊!不由想到,當年孔子曾專程赴洛邑拜見老子。回來後,孔子三天不講話,弟子們問他見老子時說了些什麼,孔子感歎道:我竟然見到了龍!龍,“合而成體,散而成章,乘雲氣而翔乎陰陽”,我“口張而不能合,舌舉而不能訊”,又怎麼能規諫人家呢!麵對酒,我們如果想去全麵深入地掌握的話,那麼更多的就隻能是像孔子一樣慨歎!
通神之物
中國古代,人們信仰天、地、神明和祖先,認為酒有通天、通地、通神、通祖之作用,因此決定了酒之社會功用的超然起點——首推祭祀,是為“飲必祭,祭必酒”。從宗教和民俗意義上按照《辭海》的解釋,祭:指祭神、供祖或以儀式追悼死者的通稱。祭祀本義是指祭祀天神,祭神的地方,引申義為根據宗教或者社會習俗的要求進行的具有象征意義的一係列行動或儀式,其目的就是為了通天、通地、通神、通祖。人們在酒後無盡的幻想中無限地發揮自己的想象力、創造力和掌控力,克服在強大的自然力麵前,往往自感渺小無力、人生短暫、災難重重的軟弱與無助,克服對世界因未知而帶來的神秘與恐懼,去祈求力量和智慧、尋求心靈的寄托和慰藉,要在終極回溯中得人和天地萬物的本源之道或進入本源一體,人神溝通。在此,酒的致醉功能往往使人們可能將幻想與現實混為一談、融為一體,以為由此通過上天或祖先,在想象的世界中,將生理與心理、世俗和超脫、現實與理想、物質與精神、個體和宇宙連接了起來。
把酒當成通神之物,與古代人的一般認知有關。認為酒可以慕仰神明的德行,通悟世間萬物的奧義,是具備承載精神意念之物,以某種不為人們所知的形式存在著超然的功能。因為酒是用糧食這種天才地寶的東西煉製而成,其屬性不凡,那麼日積月累之下,酒這種東西就有機會自主產生神念,如果用之祭祀,則可以產生通神之功效,可以讓人的意念和期盼傳達到神靈那裏。因此,酒在人類文化中的角色,就已超越客觀之物,有一種掙脫現實束縛的當下體驗,在個體消失與世界合一的精神過程中獲得快意,從娛神敬鬼的虔誠與狂歡中反映人間的享樂和幻想。
原始初民麵對世界的一般認知,來自其向大自然奮爭獲取食物養生為首要目的,即所謂“民以食為天”是也。原始巫祝便是表達對生產、生活、圍獵、豐收等活動的一種重要的精神願望,是虔誠地祈福於“天”(超自然的力量)以求衣食保障的原始禮儀。而其“祭必酒,酒必祭”,充分地表達了酒在原始巫祝中具有神聖功能,這也是中國酒文化的“原點”。酒作為物質的飲食滿足口腹之欲,同時賦予個體的人以精神層麵的大自由、大解脫,將人的思想、精神與自然宇宙相溝通,以至達到相通於天地鬼神的境界。這兩個功能,通過酒這一特殊的媒介,實現了“雞毛蒜皮與天文地理”的完美統一。傅建偉著《我這樣看待祭酒神》中表述,祭拜酒神,包含著釀酒人對天地神的敬畏,一種善待自然、和諧共處的理念。這是一種信仰,這種信仰也帶給釀酒人一種力量,麵對任何困難都恪守規範,老老實實做人,認認真真釀酒,盡人事,聽天命。所以,中國的酒文化裏麵,實際上也包含了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裏對於自然、社會、曆史的一種看法,即“天人合一”的思想。
飲食態度
其實“無酒不成席”已是中國人的一種飲食態度,深深的烙印在國人的生活中。中華民族本是禮儀之邦,國人好客,“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酒在這人際交往之中成為一種很好的潤滑劑。在某種程度上,酒似乎已經變成了生活中的必需品,柴米油鹽醬醋茶開門七件事應該變成八件事,即柴米油鹽醬醋茶酒。從古至今,上至宮廷達官貴人下至市井黎民百姓都飲酒。不管是天子賜宴,還是鄰裏對酌,雖然檔次不同,氣派迥異,但是觥籌交錯,杯光碟影,交流思想,溝通感情的實質是一樣的。作為極富感染力的飲品,酒早已紮根於民族深處,故古今中外的好酒之徒們對其寵愛有加。在當今社會,不論是生活休閑,還是職場上的宴會、餐飲,麵對各種交際場合,飲酒甚至成為生活時尚運動。一杯酒下肚,就算相識;兩杯酒下肚,就是朋友;一場酒宴下來,儼然是老朋友了。
社會禮節
在社會交往中餐聚,“無酒不成席”與酒是最高的禮節形式之一相關。通過飲酒,可以把人相互拉近,增加了解,融洽感情。俗話說,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在不講職業、政界的酒席中,甚至“劃拳無父子”,就可推心置腹地交談,有利於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且酒的交往名目繁多,其它東西無法可比,不可代替。比如,接風酒、洗塵酒、辭行酒、送行酒、榮升酒、慶功酒、新婚酒席、升學酒宴,還有壓驚酒、消愁酒、康複酒等等,不一而足。任何酒宴都可以說出不同的、頗有深情的、得意如願的祝酒詞,真是水酒無情人有情,酒乃人情水啊。
古代酒書
關於酒的著述,信手拈來即可盈屋,這裏約舉一二,不分年代順序,不作類型分別,隻是管窺蠡測,讓大家有個印象。周公作《酒誥》,衛武公作《賓筵詩》,王璡寫《甘露經》,王績有《酒經》,竇蘋有《酒譜》、《酒錄》,鄭遨也有《酒譜》,徐炬也有《酒譜》,葛澧亦有《酒譜》,劉炫作《酒孝經》,朱翼中作《酒經》(一名《北山酒經》),李保《續北山酒經》,皇甫崧《醉鄉日月》,侯白有《酒律》,陽曾龜有《令譜芝蘭》,趙景有《小酒令》,高允有《酒訓》,劉乙寫《百悔經》,胡節還寫《醉鄉小略》,竇常作《貞元飲略》,韋孟作《酒乘》,田汝成作《醉鄉律令》,還有《酒漿》、《白酒方》、《秘修藏釀方》、《東坡釀酒經》、《食圖四時酒要》、《酒史》等等,不一一列舉了。
社會動力
一個人如果老是被約束,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這也不能想,那也不能幹,再搞一個“仁者,二人也”,還沒做事,先看看周圍人的眼色,你說這個社會的創造力從哪裏來?也就失去了一種社會進步的可能的動力。而人類社會又必定是理性的,在人與人之間肯定要有一種相互的約束,不然豈不亂套。不管任何時代,不管是開明的社會還是暴君統治的社會,人與人之間都會有一種製度的約束。盧梭的說法就是一種契約,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這是必須清楚的。中國人講仁義禮智信,三綱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都說的是一種基本倫理的規範。在這種必然的情況下,人類社會需要進步、需要追求發展,實際也是如此,進步發展由各種因素所決定,比如生產力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等,而其中之一,即“酒”在其間也有著特殊的作用,它在人的思想精神自由和社會行為約束之間產生一種微妙的平衡,發揮著精神方麵的動力作用,有時其作用還是很大的。
酒的精神動力作用,實際上與酒的致醉功能相關。酒的這種致醉功能,在一種比較理想的狀態下,也就是在精神自由與行為約束之間尋找一種平衡狀態。
飲酒亦然,人們一般稱之為“微醺”,是一種很好的狀態。喝到很愉快的時候,能夠予人以心情的放鬆和愉悅,進而使人進入一種飄飄若仙的境界,往往讓人產生一種感覺,似乎酒後的人更聰明,馬克思甚至說,“不喜歡酒的人永遠不會有出息”。似乎可以說,酒在對社會的推進方麵,就在它的創造力,缺乏了迷狂激情,就不免昏庸顢頇。清末,戴鴻慈和端方出使德國後,對德國推崇備至,尤為欽佩德國人的創造力,說德國人“無酒則無不以服從為主義”,就認為這和德國的啤酒文化有關。此種說法,頗有意趣。
人們所見“酒入愁腸愁更愁”的情形,究其在精神上的作用,應是一種思想上的放鬆,甚至是情緒上徹底宣泄。這種宣泄,也確實使人在精神自由與社會約束之間得到某種平衡,在人的精神世界與現實生活的矛盾之間,可以起到相當的調和作用,更重要的是還可起到階段性的掙脫約束而推動某些方麵發展的作用。
祭祀祖先
對普通人來說,每逢年過節最為重要的活動恐怕非祭祀祖先莫屬。祖先崇拜是中國人的信仰之一,這種祭祀一般是離不開酒的。民間在祭祀時,我們可以看見,主祭人會倒上一杯酒,或者是灑在地上,或者用手指蘸一點來彈一下等等,這些禮數總不會少的。其中的奧妙是以酒為媒介來“通祖”。祖先崇拜意味著人們相信,自己的生命是從遙遠的祖先那裏傳承下來的,又將向著未來傳承。這樣,個體就突破了當下時間的局限,置於從過去到未來的永恒的時間之流中。個體生存因此而具有了意義。也因此,祖先崇拜具有重大的社會功能,曾子的一句話對此作了很好的概括:“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祭祀的禮儀可以在人際空間上建立起某種關係。通祖多半是通過祖先崇拜來完成,堂屋或專設房間中的祖先牌位,即是其表征符號。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祖先崇拜,是古代宗教從自然崇拜上升為人文崇拜的表現形態,具有本族認同性和異族排斥性,人們也相信其祖先神靈具有神奇超凡的威力,能夠庇佑後代族人並與之溝通互感。人死後靈魂何在?中國民間普遍的看法為:往陰曹地府去了,留在墳墓裏或是回祖先牌位。到陰間、墳墓的靈魂是鬼,回祖先牌位的是家神,是半神半鬼,讓人敬畏,可以說,中國人“通祖”的形上學意義很大程度上在於,借著祖先崇拜得到神靈對自己的保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