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真言
酒後吐真言,也表現真性情。上世紀九十年代,某地的一位頭頭,每次開會商議重大事項時,事先不通知,總在會前把參會人員喊到一起來吃飯,並親自給每個人大杯斟酒,喝得微醉後再開會,說要聽真話。這個法子常常還挺管用,參會人發言都挺利索,特別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收效甚佳,議事總也較為順暢。
語言和性情在酒後較好地結合在一起,古今文學作品中因酒而留下的數不勝數的佳話佳句,大多是酒後的真言真情。比如,詩仙李白“鬥酒十千恣歡謔”,其“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的豪情傾倒了古今多少英雄好漢;一代梟雄曹操“何以解憂,唯有杜康”讓人感受到了人生的無奈對誰都是公平的;有甘願清貧的陶淵明,不為“五鬥米折腰”,把酒“隔籬喚舍翁”,暢飲自家佳釀;有“艱難苦恨繁霜鬢,潦倒新停濁酒杯”一生鬱鬱不得誌的詩聖杜甫,在窮困潦倒之時也競發出“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的呼籲,讓後人為之敬仰。
避席
酒席上,喝酒的人從坐的位置站起來,到另一個人的那個地方去敬酒。一個是禮節上表示尊重,另外是兩個人好進行比較私密的交談,實際上它的社會交往功能很明顯,這是很重要的。所以這和它的社會功能是聯係在一起的。比如,有些話當著眾人不好說,不喝酒時不便說,正好借酒這個東西,乘著酒意說點“悄悄話”,兩個人的感情一下子就拉近了。因此,“避席”既是禮數,更是社交之需要。
雅號
朋輩角飲如兩軍對壘,便有了唐代的“酒兵”之稱謂,後演化成為“酒軍”。而“酒仙”,“酒神”,“酒聖”,“酒龍”等等雅號,更為好酒者所津津樂道。酒仙是對嗜酒者的美稱,當時有以李白、張旭為代表的“醉八仙”,杜甫就說李白“自稱臣是酒中仙”,即使皇帝召見,也要奚落一番。而張旭則是“善草書,好酒,每醉後,號呼狂走,索筆揮灑,變化無窮,若有神助”(《杜臆》),時人謂雲“草聖”,三杯酒下肚,管他什麼王公大人,全不放在眼裏。酒龍、酒神、酒聖皆指豪飲之人——陸龜蒙《自遣詩》雲“思量北海(孔融)徐(徐邈)劉(劉儈)輩,枉向人間號酒龍”;馮贄《雲仙雜記》雲“酒席之士,九吐而不減其量者為酒神”;李白《月下獨酌》詩寫的是“所以知酒聖,酒酣心自開”。還有一種嗜酒成癖的人,被稱為“酒魔”——白居易《齋戒詩》直白:“酒魔降伏終虛盡,詩債填歡亦欲平。”
酒極則亂
太史公雖不懂辯證法,然他似乎已知道矛盾會向相反方向發展,在《史記·滑稽列傳》中,司馬遷告誡:“酒極則亂,樂極則悲。”遺憾的是,許多現代人對太史公的話不以為然,在宴飲中常常要“酒極”、“樂極”,不到“極點”,便不罷休。其結果常被太史公不幸言中:喜劇變成悲劇。從曆史文化的角度探究,“酒極則亂”還有其更深刻的含義。如有人解讀“文革”,就出於尼采的學說,名之為“酒神的狂歡”。宣稱“上帝死了”的尼采,對酒和酒的致醉功能從哲學角度提出了“酒神精神”之說,認為人類是崇尚酒神精神的,這是“為了超越恐懼和憐憫,為了成為生成之永恒喜悅本身——這種喜悅在自身中也包含著毀滅的喜悅”(尼采:《偶像的黃昏》)。就親曆“文革”者而言,其理之一在於,人們失去理性、沒有節製放縱的、追逐狂放之“極點”的時候,其後果盡然是災難性的。
酒之德行在禮樂
中國酒文化的兩大基石,應是“酒以成禮”和“酒以為樂”。《論語·泰伯篇》雲:“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禮,教之以理,敬之以物;樂,動之以情,配之以器。酒禮中的酒行之於社會,必然被賦予社會文化含義,成為文化交往、交流、承傳的一種“禮品”(禮酒、祭酒),隻有受饋贈或受敬奉的對方把它還原為一種可以致醉的飲料而成為“食禮之冠”的時候,酒才真正實現了它第一義和終極義的目的。在中國古典詞彙中,樂(音樂)、樂(快樂)同字。禮樂之邦既是指靈與肉,理智與情感,欲望與節製相統一的國度,亦可標誌法製與藝術,道德與詩學相融合的文化。禮與樂從來就是兩相對應的一物之兩麵,須臾不可分離,而酒在其中的發生意義上的基礎作用和推動作用也是如影隨形的。百禮之會,非酒不行。荀子明確地把《禮記》的禮和《周禮》的禮簡化成一個“分”字——“禮者分也”,禮就是分,定分止爭,才會和諧,才能合作。荀子通過這個定義把中國古代社會學提高到光輝的高度。所謂的“分”,有兩種分法:一是分財產,把財產分清就結束人類的紛爭,這是法家想走的路徑;二是荀子說的在群體裏分等級。權威在上、服從在下,責任在上、享受在下,這是儒家的核心安排。所以,酒在禮中具有很大的作用,禮對酒也形成一些規範和約束。
生命哲學含義
酒神精神是人類本質的折射與外化,是人複雜情緒的騷動與勃發。對人類而言,生死律動時時刻刻在折磨著人們,喚起人類強烈的生命意識。怎麼生,怎麼死,何時生,何時死,對生與死的憂懼,以及對“在生”狀態的種種體驗,都是個體生命流程所涉及的內容。盡管在人類強烈的生命意識中,個體顯得是非常卑微、孱弱,可人類的心理層麵對自然律的反映卻並非被動,在看待始生終死的生命流程問題上,求再生、求永恒的祈願化作了一種銳不可擋的心理動力,是一種生存抗爭力量。但是現實人生不可能給每一個個體生命提供足夠的曆史與社會空間,於是酒神精神在此可大展身手了。酒神鑄就的醉境的陶醉,把人類意識的深層憂懼意念化,讓人進入混然忘我之境,生與死,醒與醉交織成一支雄渾恍然的人生交響曲,把個體的人“置”於始生終死這個生命流程的任何一個“點”上,顯示其特別的文化哲學意義。我們稍加注意即可發現,不少哲學思想流派,常常拿來酒舉例,以說明他們的某些觀點。為什麼不拿其他東西來舉例呢?偏偏用酒?而且流傳幾千年,皆因酒給人的感受和刺激太多樣化,酒對於哲學家來說,也許有兩點讓他們特別感興趣,一是酒在日常生活中不可少,二是酒確實比較奇妙,能夠激發熱情,激發想象力,“醉後乾坤大”,能夠通天通神。
向往超能力
有一篇小說和一部電影,分別是卡夫卡的小說《變形記》和李安執導的電影《綠巨人》。都以小人物、普通人為主角,前者是人的悲劇,後者是人的喜劇。表現了現代到後現代的一個演進曆程。無助的甲蟲內心祈望人們的同情、關愛、友誼、理解、和睦相處;龐大的綠巨人傲視一切,無堅不摧,天馬獨行的個人淩駕於人群之上,一種人類心靈深處的物極而反的情緒。二者共通之點在於,他們都太需要超能力了!酒可以在此大顯神威,它帶給人的想象力是一種無窮向往,其內涵,實際上是一種創造動力,核心就是想獲得一種巨大的超能力。酒的超能力在想象的世界裏可不比一般,看這幅對聯:“酒氣衝天飛鳥聞之化為鳳,糟粕落地遊魚得味變成龍。”向往和獲得超能力,在影視作品裏表現得非常多,中國的“武俠類”作品、西歐的“科幻類”作品皆然,其超能力多少與酒後的精神感覺狀態有關,往往是在酒的狀態的作用下,強力推進想象力來完成的。愛因斯坦說“想象力有時比知識更重要”。因為酒作用於想象力,那麼似乎也可以說酒的狀態有時比知識更重要。
超能力往往在與須臾離不開酒的祭祀中爆發。祭祀的真正思維是在終極回溯中得人和天地萬物的本源之道或進入本源一體,人神溝通,上下交靈的精神境界。人們在祭祀中期望通過上天或祖先的庇佑,獲得一種巨大的超能力,在這裏酒的致醉功能無疑為其提供了最佳的媒介,在酒後的狀態中,理想與現實、生理與心理的兩端得以溝通,人們此時感覺到的超能力應是非比尋常。“誌氣曠達、以宇宙為狹”的魏晉名士、第一“醉鬼”劉伶在《酒德頌》中言:“兀然而醉,豁然而醒,靜聽不聞雷霆之聲,孰視不睹山嶽之形。不覺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觀萬物,擾擾焉如江漢之載浮萍。”這種能力超常的“至人”境界,應當是中國酒神精神的一種典型體現。
社會意義
在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文明史中,在社會生活中的各個領域都可聞到酒香。中國在曆史發展中,長期是以農立國,一切政治、經濟活動都以農業發展為立足點。而酒大多以糧食釀造,緊附於農業,為農業經濟的一部分。酒業興衰與糧食生產的豐歉密切相關,統治按糧食收成情況,通過發布酒禁或開禁來調節酒的生產。酒業的繁榮,對一些地區的社會經濟活動所起的作用關係密切,從曆史來看,自漢武帝時期實行國家對酒的專賣政策以來,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既是從釀酒業收取的專賣費或酒的專稅。在有的朝代,酒稅與軍費、戰爭、徭役及其他稅賦相關,直接關係到國家利益。酒的利潤豐厚,不同酒政的更換交替,反映了社會各利益階層力量的對比變化。酒的賜晡令的發布,往往又與朝代變化、帝王更替,及一些重大的皇室活動有關。酒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對一般民眾而言,更多地采用了實用主義的態度,青睞於酒的三大作用——“酒以治病,酒以養老,酒以成禮”。在心理方麵,則把“酒以成歡,酒以忘憂,酒以壯膽”作為自己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