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1日淩晨2點10分,廣東三地警方連同記者和李二榮夫婦一起連夜趕往汕頭尋找楠楠的下落。

在和汕頭當地警方取得聯係後,我們來到了楠楠的買主家。分別一年半後,現在4歲的楠楠已經不認識李二榮了。楠楠的養父說孩子現在叫楊航。很聰明,很活躍,在讀幼兒園。他們夫婦二人都是機關幹部,幾年前生了一個女兒體弱多病,因此想收養一個兒子。在沒辦理任何正式收養手續的情況下,僅憑一張按過手印的送養書,他們就從蔡少偉手中買來了楠楠。現在他們一家人已經和楠楠一起生活一年半了,有了很深的感情。

早上六點買主一家人來到了當地派出所,向民警出示了雙方都按過手印的送養書,並證實了是他們將18800塊錢親手交給了蔡少偉。

楠楠找到了,是留在這裏還是讓李二榮帶回去?警方征求了兩家的意見。

李二榮堅持要把楠楠接到自己身邊,畢竟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骨肉親情,她無法割舍。

而楠楠的養父母則不願意把楠楠交還給李二榮,畢竟他們把全部感情都投在了楠楠身上。最終他們征求李二榮的意見,能不能把孩子留在汕頭,這裏條件好一點,可以好好培養孩子,李二榮隨時可以來看楠楠。這個建議遭到了李二榮的堅決反對。三個小時後,雙方對於孩子的去留意見始終無法統一。最終警方認定,孩子的法定監護權是他的親生父母,因此按照法律規定,孩子應該交還給李二榮。

從李二榮報案到找到楠楠,到將孩子交還給李二榮,公安民警和記者用了18個小時,實現了李二榮一年半以來朝思暮想的找回兒子的心願。找到孩子後,蔡少偉沒能和李二榮一起回家,他被帶往陸豐市公安局,接受相應的處理。李二榮母子回到了東莞他們的住處。一年多沒見到母親了,4歲的楠楠能適應和李二榮在一起的生活嗎?

一天後,我們來到東莞市鳳崗鎮天堂圍村李二榮家。

李二榮告訴記者,孩子走的時候講的是湖南話,現在講的是潮州話,因此現在他們還不能用語言交流。回來的第一天晚上楠楠哭了一夜,李二榮的心情也不平靜。她說:“昨天晚上也是在想,我跟我兒子在一起團圓了,好像我很開心,另一方麵我覺得我開心的同時,孩子的養父母他們一家人不知道怎麼過。這個事情他們也好慘的,但是我也沒有辦法,這是我的兒子,是我的命根子,我也沒有辦法,隻有這樣了。”

楠楠回到了母親的身邊,李二榮實現了自己的心願,但是這樣的結果卻讓我們內心無法輕鬆。被親生父親賣掉,又被從養父母身邊強行帶走,這樣的遭遇將在楠楠幼小的心靈裏留下怎樣的陰影和創傷?將對他一生的命運有怎樣的影響?失去楠楠的一家人又將怎樣麵對楠楠被帶走所留下的情感空白?蔡少偉和李二榮將如何盡到做父母的責任?看來,答案隻有在以後的生活中尋找了。

采訪劄記

沈深

兩個月後,這一年的春節前,我們又去探望了李二榮,她已和楠楠回到了湖南老家。終歸是血濃於水,血脈親情漸漸撫平了楠楠幼小心靈的創傷。楠楠已完全適應了和媽媽在一起的農村生活,母子俑朝夕相隨,形影不離,盡享天倫之樂。談到以後,李二榮說她還是要出外打工,為了生計,為了孩子。可是現在楠楠還小,離不開她,她隻有咬牙度過這一段快樂但又困苦的生活。

孩子是她的慰藉,是她的快樂,也是她的希望。李二榮告訴我們,她要用自己的血汗錢供楠楠上學讀書,為他鋪就一條走出貧窮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