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詩中的哲理(2 / 3)

將抽象概念通俗化是哲理詩的一種寫法。其中一個好方法是將命題戲劇化,即通過戲劇化的故事情節講述或隱含一個深刻的哲理。例如,美國女詩人愛米麗·狄金森的名詩《我為美而死》,就是設想了一個戲劇化的情節,讓詩人在為美而死的墳墓裏與一位為真理而死的人為鄰,從而說明了真與美的親密關係,以及真與美都值得為之犧牲的價值觀。

我為美而死

我為美而死,對墳墓

幾乎還不適應

一個殉真理的烈士

就成了我的近鄰——

他輕聲問我“為什麼倒下”?

我回答他:“為了美”——

他說:“我為真理,真與美——

是一體,我們是兄弟”——

就這樣,像親人,黑夜相逢——

我們隔著房間談心——

直到蒼苔長上我們的嘴唇——

覆蓋掉,我們的姓名——

(江楓譯)

直接描寫生活中一種日常現象,從中抽取出引人深思的哲理,或者把獨特的人生體驗賦予這種生活現象,使其帶有深刻的寓意,是另一種哲理詩的寫法。美國詩人弗羅斯特是一位鄉間詩人,善於運用常見的生活場景構思重大的人生主題。他的名言是“詩當以趣味開始,以智慧告終。”而他的《另一條路》真是一首好詩:

另一條路

金黃色的林中歧出兩條路

可惜我不能夠腳踩兩條;

孤旅一身,我佇立良久,

極目遠望一條的盡頭,

直到它拐入遠處的草木。

然後盤算起另一條,一樣的坦通,

或許這一條更值得一試,

因為它野草叢生,正待踩行;

不過前人由此取道通過,

兩條路曾同樣的踩損無異。

那天早晨,兩條路同樣是落葉鋪滿,

並無腳步將落葉踩得發黑。

哦,我不妨把一條留給另一天!

既然曉得歧路無數道綿綿,

我疑心是否我還能返回。

此後不知何年何月置身何處,

我也會長歎一聲把此事訴說:

林中有兩條路歧出,而我——

我竟然把人跡罕至的一條選妥,

而一切的意味卻正在於此。

(弗羅斯特;朱墨譯)

人生誰不知道走路?然而,弗羅斯特的《另一條路》卻從中挖掘出深刻的人生哲理。但全詩並無議論,隻有哲理的暗示和人生的感歎,感歎反而增強了讀者對詩人經驗的認同和自己人生之路的體認。除了貼近日常經驗以外,這是這首詩能得到許多人讚賞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議論入詩闡發一個道理,也是一種可能的寫詩方法,盡管議論慣常為詩人和詩論家所詬病。臧克家為紀念魯迅先生而做的《有的人》就是這樣的議論詩,其主要寫作手法是分類與對比。但因讀者對於背景很熟悉,能理解其中的暗示和奧義,故而這首詩在議論中仍然顯得詩意盎然,哲理盎然。現隻取開頭一小節示之:

有的人活著

他已經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還活著。

(臧克家《有的人》)

然而無論如何,哲理詩畢竟不是哲學演講,既不好使用定義,也不便條分縷析。既然如此,聰明的詩人反而可以借機進入哲學家的營壘,以不可定義和分析為內容,反其道而行之,寫出一首詩來,而標題反倒是“美的定義是”:

!美的定義是

美的定義是

沒有那樣一個定義——

天堂倒是容易分析

既然天堂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