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7章(1 / 1)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孰能有餘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而不處,其不欲見賢①。

【簡注】

①帛乙本:“是以聖人為而弗有,成功而弗居。若此其不欲見賢也。”

【通譯】

大自然的法則,豈不就像拉弓射箭嗎?高了就壓低一點,低了就抬高一點。凡有多餘就減損一些,若是不足就補充一點。

大自然的法則,就是減損有餘的用來補益不足的。人世間的行徑卻並非如此,是剝奪不足的用來供奉有餘的。

如何才能做到減損富餘的來供給不足的呢?隻有遵從“道”。於是,明哲之人要做到有所為而不矜持高傲,功成業就而不養尊處優,並且不指望昭顯賢名。

【解說】

本章要義:天之道與人之道的根本區別是公平問題。

相互聯係、相互影響、相互適應的大自然,處在矛盾衝突的和諧整體,是優勝劣汰的生物鏈。適者生存、弱肉強食,從大自然的演進曆程來看,完全是自然而然的。

因此,老子提出,自然規律是損有餘補不足,人世間規則卻是損不足補有餘,隻有“道”才能解決這一問題。老子認為,大自然的基本法則,是將豐富有餘的減損一些,給貧乏不足的增補一些。就像張弓射箭,高了就壓低一點,低了就抬高一點。但是,人世間卻不然,人之道是損不足以供奉富足有餘的。誰才能做到減損富足有餘的來供奉貧乏不足的呢?隻有“道”才能做到。所以,明哲之人治理天下,就要做到有作為、有成就卻不自傲、不奢侈,不沽名釣譽以求賢君之名。

【點評】

老子洞悉人性私欲本性,深諳人在社會中的利己本性:損不足以奉有餘,而且不可能以有餘奉天下。在很長的曆史階段,對於整個社會的一般現象一般現實而言,的確如此。老子主張無為不爭,因而隻能寄望於聖人奉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

要做到損有餘以補不足,隻能依靠社會力量,嚴格地說是國家力量。這個力量,用今天的話來說,一靠物質基礎,二靠政治民主。當然,我們不能苛責老子的幼稚,隻是人類社會尚未達到那一階段和境界。

【啟示】

損有餘以奉天下,在人類社會自身的發展進程中,的確是永恒的課題。解決這一課題實質是一個效率與公平的問題,這永遠是一個動態過程。

天之道,其猶張弓與?高者抑之,下者舉之。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