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①?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有德司契,無德司徹。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簡注】
①嚴靈峰說:“報怨以德,安可以為善。”
與善人:與善於人。
【通譯】
和解大的仇恨,必然還有小的憤怨。怎麼可能盡善盡美?
因此,明哲之人握著契權憑證也不苛責強逼借貸人。有修養之人就像手執借契那樣寬容,沒有修養之人就像收債的那樣苛責。
大自然規律沒有親疏之分,永遠與人為善。
【解說】
本章要義:事不能盡善盡美,人要與人為善。
人是社會生活中的人,人與人相處必然有矛盾、摩擦,乃至爭鬥、結怨。人與人之間應當如何相處?
老子提出,人與人之間要以德為懷,與人為善,明哲之人更要懂寬恕之道。老子認為,人際之間難免摩擦生怨,即便能和解大的仇恨,必然還存在小的憤怨。怎麼才能做得盡善盡美些呢?老子認為,大自然規律沒有親疏之分,永遠與人為善。因此,明哲之人能夠以德為懷,與人為善,就像握有債權憑證也不苛責借貸人。有修養的人像手執借契那樣從容,沒修養的人像收債那樣苛責。
【點評】
天道無親,因此並不能與善於人。說它與善於人,在於它的給予,既不會有助紂為虐的故意,也不會有落井下石的存心。人道卻不然,人道因為人有心,而不可能無親疏而盡善盡美。於是,執契不責,誠心者是聖人之德,用謀者,則是永遠役人之謀。於是,執契不責亦可被用為役人之術。
【啟示】
人性是複雜的,因此,人即便是聖人也不可能天道無親,但不能超出人之常情、社會之大情。
陽光雨露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