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3個舅舅,小舅雖畢業於南開物理係,可似乎無什麼成就;二舅也是大學畢業生,研究機械,退休前一直無重大發明,在退休後卻突然被民營企業發現是個人才,到處高新聘請,他也時不時突發奇想,弄出些實用技術方麵的創新。
不過,本文記述的是我大舅。
我這個大舅喜歡攝影,在抗美援朝時期,他還算熱血青年,雄赳赳,氣昂昂,參加誌願軍奔赴朝鮮戰場,身份就是攝影記者,雖然腰裏別一把手槍,可連一槍也沒打過,主要是開銷了幾箱膠卷。不過,我從沒看見他拍的照片,據說過於血腥,兒童不宜,倒是當時一本很流行的圖書《誌願軍一日》中,有他的一篇文章,講述了他抗美援朝的經曆。
朝鮮停戰以後,他跟隨部隊轉業到黑龍江,開發北大荒,但鋤頭和槍一樣,依然是幌子,他的職務是俱樂部主任,主業還是照相,每天離不開他的照相機。
對於照相機,他是愛之如命,而且一定要最好的,可當時單位能夠提供的最多是蘇聯貨,他必須用德國徠卡,於是隻有自己掏錢購買。去朝鮮戰場時,他使用的徠卡是我姥爺給他上大學的錢,他沒上大學,買了照相機,我姥爺氣得半死,卻又無可奈何。而在北大荒,他更新換代的徠卡,是他的轉業費,將近8000元,以至於結婚的時候連件新衣服都買不起,隻能穿舊軍裝。幸好那時候穿舊軍裝不算寒酸,抗美援朝的軍功章一掛,還挺威風。
不幸的是,我舅舅的老婆在天津當護士,不喜歡北大荒,沒有調到黑龍江,而且還移情別戀,最終鬧到離婚的地步,我舅舅不僅沒有了家庭幸福,還被迫把最值錢的家當徠卡照相機作為青春補償費給了對方,否則對方就要上吊。
然後,他省吃儉用,積攢6年薪水,又買了一架徠卡,這當然還是他最珍貴的財產,其實也是他唯一值錢的家當。沒想到,他再婚後沒幾年,居然兩口子又鬧到要離婚的程度,經我母親多次勸說無效,隻好離婚告終。不過,由於女方分不走我舅舅單位的房子,法院判決把家裏最值錢的照相機歸女方所有。
我舅舅又喪失了吃飯的家夥,這時,文化大革命開始,他雖然不算走資派,但卻冠以有嚴重資產階級思想的文人,被發到黑龍江邊上勞動改造去了。於是,他也不用再為照相機犯愁,因為在那地方,誰要敢擁有照相機,離蘇修特務的罪名就不遠了。
“文革”結束後,我聽說舅舅恢複了俱樂部主任的工作,第三次娶了媳婦,據說又開始琢磨弄一台好照相機。有一天,他來到北京,住在我家,卻整天神神秘秘,說不清楚來北京幹什麼,作為晚輩,我也不便於詢問。兩天之後,我母親突然驚慌失措地給我打電話,說他被警察抓了,關在海澱拘留所。
那時,我在北京當記者,連忙找負責公安口的同事打探緣由,那同事很快告訴我,我舅舅是因為倒賣文物而被拘留,證據確鑿,沒辦法“撈人”。過了幾天,經警方調查,確認那文物是屬於他私人所有,於是教育釋放,但文物沒收充公。
我舅舅回家後,垂頭喪氣,對我說了實話。他來北京是為了到榮寶齋賣我姥爺祖傳的一塊雞血石和一支玉笛,目的是有錢買徠卡,可榮寶齋居然隻出80元,距離他萬元目標太遠,沒想到,一出榮寶齋,一個小夥子就表示願意萬元收購,並約定在那人家裏交易。結果,正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時候,警察衝進來。蹊蹺的是,我舅舅被抓,那小夥子沒事,更蹊蹺的是,我舅舅的兩件古玩被沒收時,開給他的單據居然是榮寶齋的,而且標價80元!
結果,我舅舅直到離休以後,才再一次擁有了一架徠卡照相機,可是,他已經照不動相了,隻能整天捧著照相機發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