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讀書的時候開始暗戀上彼此。但也隻是暗戀,誰都不開口去說。
他是學生會叱吒風雲的人物,不僅被全校女生們崇拜著,連老師都敬他三分。她則是省大學生聲樂大賽的冠軍,而且人也漂亮,是許多男生的夢中情人。都是優秀的人,當然也都有自己的驕傲,等著對方能先寫情書來,說破這段難熬的暗戀。
她本是在大學附近的舅舅家住的,因為厭惡擁擠的宿舍,尤其是夏夜裏猖狂的蚊子。她的皮膚很敏感,被蚊蟲叮咬了,就立即會起大片的斑痕,嚴重了還要打針吃藥才能徹底治愈。但自從知道文學院的女生宿舍樓對麵就住著政法學院的男生時,她還是毫不猶豫地從舅舅家搬進了宿舍。
暮色四合的時候,她開始抱著吉他,在陽台上坐下來,唱自己編寫的歌曲。一首首地唱,直唱到對麵陽台上,都站滿了男生,他們像吃了興奮劑一樣在她的歌聲裏狂歡,甚至有大膽的會朝她喊“我愛你”!她隻是輕輕彈唱著,全然不理會他們歇斯底裏的喊叫。夜色裏的她,優雅,迷人,又傷感。傷感什麼呢?隻有她自己知道。她彈了那麼久,都不見他走出來,哪怕是站上片刻也好啊。微微合起的窗簾裏,可以看見他不停地走來走去,似乎有什麼東西,鬱積在他的心裏,隻有靠這樣走,才能一點點地將它們從心裏丟掉。
她當然不知道,其實他多麼希望自己能像那些普通的男生們一樣,大膽地站到陽台上去,高喊出心中的渴盼與柔情。可是,這歌聲,不隻是唱給自己聽的吧?如果他主動地去求她,她會不會像對別的男生一樣,高傲地扭頭走開去?
他克製著自己,不去聽她的歌唱,也任由她一天天憂傷地唱下去,還有他所不知道的,蚊蟲對她猖狂的叮咬。但他清楚地記得她所有的課程安排,記得她最常去的自習室。他會守在外麵,等上幾個小時,看她出來了,迅速躲到陰影裏去,而後在夜色裏,陪她走一段。當然,是一前一後地走,裝作漠不關心的樣子,還歡快地吹著口哨,像一個狂放不羈的少年。
他舉辦了許多次歌唱比賽,每一次都好評如潮。但他並不開心,因為缺少了她,他所有的勞累,隻是為她的。所謂的榮耀與誇讚,對他而言,不過是空氣一樣,可以忽略不計的。
可她卻從沒有參加過。不是不屑,而是擔心,他會不會看輕了她?曾經在省裏屢次獲獎的一個人,連學校裏這樣不成規模的小活動都來參加,不會是歌聲衰退了吧?她一個人悄無聲息地躲在燈光照不到的角落裏,看他在台上瀟灑自如地做著主持。直看到他給獲獎的選手頒獎,還很幽默地擁抱他們。每年的冠亞軍,總是女孩子。在他的擁抱裏,會興奮地來一聲大叫。有一屆的冠軍,甚至給了他一個響亮的吻。她總是看不到結束,就從沸騰的人群裏匆匆逃了出去。
她和他一樣,都是不缺少緋聞的校園名人。人人都以為他們是被愛情寵壞了的,所以便不怎麼專一和認真。但隻有他們自己明白,其實對彼此的愛戀,任是什麼樣的狂風暴雨都不會摧毀。他們堅信,隻要,隻要對方能夠先走上前來,說一句:能不能讓我愛上你……那麼,他們便會放棄一切的虛榮和驕傲,奮不顧身地投入到這場渴盼了許久的愛情裏去。
可是,那樣艱難又輕易的一步,卻是誰都沒有邁出。在畢業的散夥飯上,他們被彼此的朋友叫到一塊去。不知是誰喝醉了酒,拉著他大聲地朝她嚷:如果沒有這座顯赫的大山在前麵擋著,估計全校男生的情書會把你淹沒!可是這家夥,怎麼就從來不去陽台上聽你的歌呢?已是畢業,大家都肆無忌憚地開著玩笑,他們便也隻是在哄堂大笑裏,跟著笑。直到曲終人散,他們抱著留言簿各自走開。心裏在默默流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