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在那種昏暗的燈光下,我所見所感未必準確,但那時的確覺得很沒麵子,有些火冒三丈,我的老鄉千裏迢迢跑過來,等了我那麼久,請我喝頓酒還得被宰這麼一通,我心裏很不服氣。於是說著說著,就越來越激動,腦子一充血,我就拿起茶幾上的一杯酒,一邊罵一邊直接潑到他臉上了:“你這小屁孩,說你這半天,你還一副憤憤不平的樣子。”原話不記得了,大概意思就是這樣。
這杯酒一潑出去,那小經理先是愣了,然後轉身就出了房間。我當時也沒當回事,倒是老鄉在旁邊勸我說,別跟他們一般見識,反正買單就買單吧,無所謂。但是再找他們結賬,半天都沒來人,那老鄉就自己跑到前台把賬結了,我那時還有點不依不饒地說:“你憑什麼買這個單,咱不能買這個單。”大夥就勸我算了。
這時候,包間的門突然大開,剛才那位經理和兩位民警進來了,那民警應該是附近派出所的,一看說:“呦,水先生怎麼在這兒?”我說:“怎麼了,這是什麼意思?”民警說:“他們打110了,說這兒有糾紛,我們過來看看。”我這才知道,那經理半天不見是報警去了,可能被潑了酒心裏不服氣。我說:“有什麼糾紛啊,應該查查他們的賬。”那兩位民警坐下來說:“既然接警了,我們就要來處理。”我沒好氣地說,那就處理唄。於是大家坐下來,他們簡單問了下情況,我就把事情經過一五一十說了一遍。
說完之後,民警認為這基本屬於消費糾紛,而且我那老鄉也怕給我惹麻煩,都已經把賬結了,這事應該已經解決了,沒事了。而且那個小經理也並沒有說我打他,而是說我跟他摔杯子了,我解釋說:沒摔杯子,就是把一杯酒潑他身上了,因為他當時表情和態度不好,我挺不滿的,喝了酒,也有點激動。我還專門對著小夥子說一聲對不起。看到這情景,民警就說:“這事兒就這麼著吧,不早了,你們都走吧。”然後兩位民警和夜總會的負責人,還一塊兒把我們送到電梯口。出了酒店大門,我以為這事應該已經化解了。
我回辦公室睡覺,一大早起來跟同事一塊坐飛機到了上海。因為到杭州沒買到直飛的票,我們隻能到上海轉機。一位上海的朋友從機場接我們出來吃飯。期間,我接了一個電話,說是一家什麼報紙的記者。
對方上來就問我:“你現在在北京嗎?”我當時也不知道是什麼事,想著沒準又是小報要挖八卦新聞之類的,那時候台裏有明確的規定,央視主持人接受小報采訪要慎重,要跟台裏打招呼。我就隨口說:“我在外地呢。”那邊就問說,你看了那個什麼報道嗎?我問:“什麼報道啊。”對方就說,昨天你是不是在那個夜總會……我一聽這事,就覺得有問題,電話裏解釋不妥,於是就說:“我現在在外地,馬上要上飛機,這事我就不跟你說什麼了,具體有什麼事,我們回頭再說。”匆忙就把電話給掛了。
後來,我看到了這家媒體的報道:“記者打通水均益的電話,水均益表示根本不知道此事,他人根本不在北京。”說得像是我在狡辯一樣。我才明白,他那天一上來就是在套我的話。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我的電話一個接一個,響個不停,所有媒體、娛樂小報的電話都紛至遝來。我統統告訴對方我在出差,沒時間聊,也不方便接受采訪,回頭再說。但是我心裏隱隱意識到,我可能是“攤上事兒了”。
我趕緊給北京的同事打電話,讓他們幫我上網看看,我說昨天喝酒出了點狀況,但怎麼至於就這樣滿城風雨了。同事看完後告訴我,好多娛樂節目和報紙都在報道,標題是“水均益大鬧夜總會”,還打了人,諸如此類。
我一聽這情況,第一反應就是,這事肯定是炒作,也可能有人使壞。因為,當時我們離開那家夜總會時,大家都認為那件事已經過去了,該說的也說清楚了,我也沒有被警察做筆錄,也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那警察還親口跟我說:“哎呀,這件事就是你們之間的糾紛,又不是你請客,你看你還這麼激動。”我自然理解為,小事化了了。一夜之後,突然這麼爆發出來,我的直覺就是,會不會有人存心使壞,故意黑我?會不會是被我潑酒的那個經理小夥子事後反應過來,覺得水均益是個名人,於是把這事捅給了媒體。當時首發這條消息的那家報紙也說是接到了爆料電話,才知道這件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