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還要趕著去杭州采訪,我也來不及再多了解什麼了,就趕緊給家裏人打電話,先給他們打打預防針,說昨天是怎麼回事,起了點糾紛,但不是像媒體說的那樣“大鬧夜總會”,我是潑了酒,但是我沒有動手打人,讓他們千萬別偏聽偏信,也別接受任何媒體的采訪。之後,我把手機關了,專心投入采訪。
等到采訪結束,第二天返回北京的飛機上,我看到,幾乎飛機上所有報紙都在報道這事,有些甚至於大半版都是這事,說得有鼻子有眼,又采訪當事人,又采訪警察,仿佛這是一件天大的醜聞。那是2004年,要是擱在今天,加上微博等社交平台的摻和,可能更了不得。幸虧當時那些記者不知道我父母家的電話,要不然,二老恐怕不得安寧。
回到北京之後,很快台裏也都知道了這件事。大概是因為當時我的名氣也正在如日中天的狀態,所以一出事,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那時媒體對這件事的報道力度和烈度很大,持續了兩三個星期,天天都堅挺著在網站娛樂新聞的頭條掛著,絕對不下來。當時我還在自嘲,人家歌星打榜幾天就下來了,我持續“打榜”,熱度不退。而且很多媒體還不罷休,拔出蘿卜帶出泥,把關於我的各種事也揪了出來,甚至把我女兒的照片都登出來了。
事情鬧到這麼大,台裏也很重視。央視當時的台長趙化勇特意找我了解情況。央視的職工在外麵出了事,實際上不光是你個人的事,還影響到整個電視台的聲譽。在趙台辦公室,我一五一十地把這件事說了一遍。當時事情已經出了一個星期左右,正炒得如火如荼,很多親友都打電話來問,到底是怎麼回事,網上跟帖也很多,我感覺到莫大的壓力。
我很動感情地對台長說:“希望台裏能夠相信我。首先,我絕不是一個惹是生非的人;其次,我好歹也是出身於知識分子家庭,以我所受的教育而言,我不會是一個道德敗壞的人。我所說的這些,全部都是事實。當時的確是事出有因,我覺得是在仗義執言。當然,我的舉動是不好的,但是就這麼件事,為什麼會有人主動捅給媒體,會被拿來大做文章?這個問題,我不敢妄自猜測。但是我請台裏相信我,並且給予我支持,任何人找我,我都不會接受采訪,對於此事我就此貼上封條,他們愛說成什麼樣就說成什麼樣,說破了天我也不回答。隻要公安部門認為我水均益沒有違法,那這件事就沒問題。”我也很誠懇地跟趙台表達了我的反思,“作為中央電視台的主持人,或者算是央視的形象代表,這對我而言是一個警鍾,以後在外麵無論吃飯、喝酒還是見朋友,我都應該更加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
趙台當時表示很理解我,安慰我說:“現在有這麼一種趨勢,就是拿中央電視台說事,哪怕你在央視就是個普通的記者編輯,但凡有點什麼事,都會上升到央視這個平台上來。感覺就是說,央視你是電視行業老大,有壟斷地位,你應該是十全十美的,不應該有絲毫問題。隻要央視的任何人有任何風吹草動,馬上就會引發輿論風波,甚至添枝加葉,怎麼惡劣怎麼說,以此抹黑央視的形象,讓老百姓覺得央視以大欺小,無惡不作,從而產生厭惡感。所以,台裏的壓力也很大,遇到事情也很為難,台裏絕對信任你們,但作為主持人,你們在外麵還是一定要注意自身形象。”
後來,很多人,包括以前新華社和《東方時空》時期的老領導老朋友也都打電話安慰我說:“小水,我們有數,你也別往心裏去,但是以後啊,盡量別去那種地方,更別喝酒。”
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後,這件事慢慢平息了。但今天想起來,我仍然有種鬱悶和心痛的感覺。因為當時造成的負麵影響確實很大,讓很多人覺得,電視上看上去很正人君子的水均益,怎麼是這麼一個形象。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也覺得我無理取鬧。現在,我想盡量客觀地陳述一下這件事。我承認在當時那種情況下,我確實有些激動,有些過激的行為。在後來的很多報道中,那個被我潑酒的小夥子始終沒有露麵,也沒有接受過任何采訪。將近十年後的今天,我借這本書的出版,想跟那位不知姓名的小夥子說聲對不起。我還想對他說,在當時的情況,我作為一個央視記者,一個所謂的“名人”,讓他下不來台,他心裏一定也很不好受,同時我也很感謝他,因為在當時的狀態下,他三緘其口,沒有給那把火再添柴火,火上澆油。
9年過去,如今我捫心自問,那段時期,的確是段輕狂歲月。和朋友一塊喝多了的事兒,時有發生。有一次,我跟朱軍、呂繼宏等老鄉在蘭州家鄉團聚,喝得酩酊大醉,大半夜我們三個人坐在馬路牙子上吹牛。類似這樣“放縱”自己的時刻,不出事就沒事了,萬一出了事,往往就是負麵新聞。
因為,我不再是上小學時的兒童水均益,也不是上大學時被稱為“自由戰士”的水均益,也不是在新華社時跑到開羅闖人家軍營的水均益,我現在是被稱為“央視名記”的水均益。作為一個名人,我應該對自己有更高的要求,甚至要換一種活法,要活在社會營造的所謂名人空間裏,出行時應該盡量偽裝自己,不要讓別人認出來,或者讓媒體捕捉到私生活。哪怕我隻是帶著老婆孩子逛商場,也可能會出來一條“水均益攜陌生女子逛商場”的新聞。在當今這樣一個資訊高度發達,網絡真假難辨的時代,往往一個聳人聽聞的標題,足以掩蓋所有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