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編 說真話,鼓真勁,做實事,收實效(3 / 3)

開誠布公以立信

梁漱溟

自身先不使人懷疑,人家才肯相信;人家相信得過,才肯舍死相助,終至萬眾一心。

現在社會上,實在找不出一個讓多數人信得過的人或團體,他們—人或團體—在談話時,都說得非常之好,非常動聽;但是人卻總不敢相信他,都以為他的背後還別有用意;這是現在中國社會上的一種普通現象。即以我們的鄉村運動來說,別人在未了解以前,也同樣地以為我們別有企圖,而非真來做此工作。中國社會之不安,半由於斯。此種不相信之態度,實非好現象。不相信,一切事都難做通,事情唯有相信才可以做得通。如《大公報》幾次抗日募捐,數目達到七十萬元之巨,社會人士踴躍輸將,而不稍有疑心;此其故,即以其信用已生根於社會,人人皆信得及,相信其不致有何差誤,故敢坦然相托。中國今日民窮財困,達於極點,六七十萬元在西洋社會原自不成問題,而在中國則著實不易;由此可以看出社會人士之重義,及要求公道之心理是如何迫切。但現在情形,到處烏煙瘴氣,黑幕重重,使社會找不出一個信得過的人或團體,以致滿懷熱誠,無由發泄,雖欲援助亦無從援助起。故目前社會要求有信用的人或團體,真是如饑如渴!古人雲“民無信不立”,旨哉言乎!此意思實甚重要。不相信的態度,實為一大亂源。因不相信,故各懷鬼胎,互為猜忌;事情原無惡意,但如此一來,便亦“好意當作惡冤家”了。

人與人之間是如此,社會與社會間亦恰無二致。如此下去,其危機不言可喻。現在的問題,是在如何才能使社會信得及。以我所見,這隻有徹底的開誠布公,將一切曖曖昧昧遮遮掩掩的行為,根本鏟除。好事情固可昭然於社會;即不好的事,也必須直言不諱,一切都公開。這樣自然一麵可以解除誤會;一麵也漸漸地可以使人對你信得過。的確,人心都是要求光明磊落的,凡是光明磊落說出做出的事情,即便不好,人也甘心。人最不樂意於藏頭露尾,半吞半吐的把戲。此道理無論在家庭之間、政府與人民之間、一切人與人之間,皆是如此。如能看透此點,本此去公開做事,自然可以行得通。自身先不使人懷疑,人家才肯相信;人家相信得過,才肯舍死相助,終至萬眾一心。

晉文公守信得原、衛

【戰國】韓非子

吾與士期十日,不去,是亡吾信也。得原失信,吾不為也。

【原文】

晉文公攻原,裹十日糧,遂與大夫期十日。至原十日而原不下,擊金而退,罷兵而去。士有從原中出者,曰:“原三日即下矣。”群臣左右諫曰:“夫原之食竭力盡矣,君姑待之。”公曰:“吾與士期十日,不去,是亡吾信也。得原失信,吾不為也。”遂罷兵而去。原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歸乎?”乃降公。衛人聞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無從乎?”乃降公。孔子聞而記之曰:“攻原得衛者,信也。”

【譯文】

晉文公攻打原國,隻攜帶著可供十天食用的糧食,於是和大夫們約定十天做期限,要攻下原國。可是到原國十天了,卻沒有攻下原國,晉文公便下令敲鑼退軍,準備收兵回晉國。這時,有戰士從原國回來報告說:“再有三天就可以攻下原國了。”晉文公身邊的群臣也勸諫說:“原國的糧食已經吃完了,兵力也用盡了,請國君再等待一些時日吧!”文公語重心長地說:“我跟大夫們約定十天的期限,若不回去,是失去我的信用啊!為了得到原國而失去信用,我辦不到。”於是下令撤兵回晉國去了。原國的百姓聽說這件事,都說:“有君王像文公這樣講信義的,怎可不歸附他呢?”於是原國的百姓紛紛歸順了晉國。衛國的人也聽到這個消息,便說:“有君主像文公這樣講信義的,怎可不跟隨他呢?”於是向文公投降。孔子聽說了,就把這件事記載下來,並且評價說:“晉文公攻打原國竟獲得了衛國,是因為他能守信啊!”

商鞅立木取信

【漢】司馬遷

複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

【原文】

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之市南門,募民有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複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國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太子犯法。衛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師公孫賈。”明日,秦人皆趨令。行之十年,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衛鞅曰:“此皆亂法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其後民莫敢議令。

【譯文】

商鞅變法的條令已準備就緒,還沒公布,擔心百姓不相信自己,於是(命人)在都城南門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頭,招募(能)搬到北門的人,給予十錢。百姓看到後對此感到奇怪,沒有人敢去搬木頭。(商鞅)又說:“能搬木頭的人賞五十錢。”有一個人搬了木頭,就給了他五十錢,用來表明沒有欺騙(百姓)。最後頒布了那法令。

變法令頒布了一年,秦國百姓前往國都控訴新法使民不便的數以千計。這時太子也觸犯了法律,公孫鞅說:“新法不能順利施行,就在於上層人士帶頭違犯。太子是國君的繼承人,不能施以刑罰,便將他的老師公子虔處刑,將另一個老師公孫賈臉上刺字,以示懲戒。”第二天,秦國人聽說此事,都遵從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國出現路不拾遺、山無盜賊的太平景象,百姓勇於為國作戰,不敢再行私鬥,鄉野城鎮都得到了治理。這時,那些當初說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來說新法好,公孫鞅說:“這些人都是亂法的刁民!”把他們全部驅逐到邊疆去住。此後老百姓不敢再議論法令的是非。

貞觀政要·誠信(節選)

【唐】吳兢

臣聞為國之基,必資於德禮,君之所保,惟在於誠信。誠信立則下無二心,德禮形則遠人斯格。然則德禮誠信,國之大綱,在於君臣父子,不可斯須而廢也。

【原文】

貞觀十年,魏徵上疏曰:臣聞為國之基,必資於德禮,君之所保,惟在於誠信。誠信立則下無二心,德禮形則遠人斯格。然則德禮誠信,國之大綱,在於君臣父子,不可斯須而廢也。故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然而言而不信,言無信也;令而不從,令無誠也。不信之言,無誠之令,為上則敗德,為下則危身,雖在顛沛之中,君子之所不為也。

……

夫君能盡禮,臣得竭忠,必在於內外無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則無以使下,下不信,則無以事上,信之為道大矣。昔齊桓公問於管仲曰:“吾欲使酒腐於爵,肉腐於俎,得無害霸乎?”管仲曰:“此極非其善者,然亦無害於霸也。”桓公曰:“如何而害霸乎?”管仲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參之,害霸也。”晉中行穆伯攻鼓,經年而弗能下,饋間倫曰:“鼓之嗇夫,間倫知之。請無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應,左右曰:“不折一戟,不傷一卒,而鼓可得,君奚為不取?”穆伯曰:“間倫之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間倫下之,吾可以不賞之乎?若賞之,是賞佞人也。佞人得誌,是使晉國之士舍仁而為佞。雖得鼓,將何用之?”夫穆伯,列國之大夫,管仲,霸者之良佐,猶能慎於信任、遠避佞人也如此,況乎為四海之大君,應千齡之上聖,而可使巍巍至德之盛,將有所間乎?

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雜,必懷之以德,待之以信,厲之以義,節之以禮,然後善善而惡惡,審罰而明賞。則小人絕其私佞,君子自強不息,無為之治,何遠之有?善善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罰不及於有罪,賞不加於有功,則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永錫祚胤,將何望哉!太宗覽疏歎曰:“若不遇公,何由得聞此語!”

……

貞觀十七年,太宗謂侍臣曰:“《傳》稱‘去食存信’,孔子曰:‘民無信不立。’昔項羽既入鹹陽,已製天下,向能力行仁信,誰奪耶?”房玄齡對曰:“仁、義、禮、智、信,謂之五常,廢一不可。能勤行之,甚有裨益。殷紂狎侮五常,武王奪之;項氏以無信為漢高祖所奪,誠如聖旨。”

【譯文】

貞觀十年,魏徵上疏說:臣聽說國家的基礎,在於道德和禮教;國君地位的保障,在於誠實信用。有了誠信,就不會產生二心。實行德政,邊遠的人民也會來歸順。由此可見,德、禮、誠、信是國家的綱領,貫穿在君臣、父子關係中,一刻也不能偏廢。所以孔子說:“君王以禮對待臣子,臣子以忠心侍奉君王。”還說:“一個人終有一死,得不到人民的信任,國家就無法存立。”文子說:“說出話來能夠使人相信,是因為說話之前已經取信於人,發出令來能夠得到執行,是因為命令之中含有誠意。”說了卻不做,是言而無信,接受了命令卻不執行,是沒有誠意,如果是君王,就會敗壞名聲,如果是臣下,就會危及生命。因此,即使身不由己,處境艱難,君子也不會做有失誠信的事情。

……

如要君王尊禮,臣下盡忠,就必須內外無私,君臣之間相互信任。信任對於治理國家至關重要。過去,齊桓公對管仲說:“我想使酒在酒器中變壞,肉在鍋中腐爛,這樣做對治國無害吧?”管仲說:“這樣做不好,但對治國也無害。”齊桓公問:“那麼什麼會危害國家呢?”管仲說:“不能識別人才有損於霸業;知道是人才而不能恰當地任用有損於霸業;任用了又不肯信任有損於霸業;信任而又讓小人從中摻和有損於霸業。”晉國的中行穆伯攻打鼓這個地方,一年都攻克不下,饋間倫說:“鼓這個地方的百姓,我是知道的。不必興師動眾、出兵打仗,我就可以攻下鼓這個地方。”穆伯不理他,左右的官員說:“不用一兵一卒,而鼓就可以得到,為什麼不聽饋間倫的意見呢?”穆伯說:“饋間倫的為人,奸詐不仁義。如果他奪取了鼓地,我可以不賞他嗎?如果賞賜了他,不是在賞賜奸邪小人嗎?如果讓小人得誌,那就是讓晉國的人放棄仁義而宣揚奸邪。即使得到了鼓地,又有什麼用呢?”穆伯,是戰國時的大夫,管仲,是霸主的得力助手,他們尚且能夠如此的被重視信用,疏遠小人,更何況陛下是德冠千古的聖明君主,怎能有損於巍巍盛德呢?

要使君子小人判然有別,是非分明,君王必須用恩德來安撫他們,用誠信來對待他們,用道義來勉勵他們,用禮儀來節製他們,然後表揚善行,摒除劣跡,謹慎處罰,明白賞賜。如果這樣做,小人就會無處藏身,君子就會自強不息,推行無為而治的治國方針,就為期不遠了。如果表揚善行卻不能發揚善行,摒棄劣跡卻不能杜絕惡行,刑罰不加於有罪的人,賞賜不加於有功之臣,那麼危亡之期,也許保不久就要到來,永遠使子孫後代享受昌盛國運、永享太平,還有什麼指望呢?唐太宗看了奏疏,感歎道:“如果不遇到魏徵,我怎麼可能聽到這樣的肺腑之言呢?”

……

貞觀十七年,唐太宗對侍從的大臣們說:“《論語》上說:‘寧可不要糧食也要保持百姓對國家的信任’,孔子說:‘百姓不信任國家,便不能立國。’從前,楚霸王項羽攻入鹹陽,已經控製了天下,如果他能夠努力推行仁政,那麼誰能和他爭奪天下呢?”房玄齡回答說:“仁、義、禮、智、信,稱為五常,廢棄任何一項都不行,如果能夠認真推行這五常,對國家是大有益處的。殷紂王違反五常,被周武王滅掉,項羽因為無信,被漢高祖奪了天下。陛下之言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