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胡三太爺”(1 / 3)

古語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一個地方一種物產,有出金絲棗的,有產枸杞子的;有的地方出蟒蛇,有的地方產熊貓。人也不例外,一方水土出一方人。過去人們常說,浙江的紹興府出師爺,直隸的河間府出太監,天津衛的三河縣出“老媽子”。那麼,我們關外有什麼“特產”呢?特產很多很多,要說“兩條腿的”,那就非“胡三太爺”莫屬了。

在“東三省”,六七十年前,外麵的世界有日本關東軍和偽滿的憲兵隊“守候”著,什麼“營造日滿親善的王道樂土”的鼓噪,甚囂塵上;可是,我們所在的那個角落,卻好似被人遺忘了一般,“膏藥旗”從來也沒有插過。當局說它是“兵荒馬亂”、“土匪如毛”之地。私塾裏,老師出作文題也確實有過《三人行必有一匪說》。每當青紗帳起,那些手持各種兵器、“不服天朝管”的“頑民”便四出活動,鬧得個雲低日暗,沸反盈天。“皇軍”的本事大大的,可是,卻偏偏對這些“胡三太爺”沒有招法,覺得這塊人煙稀少又沒有什麼寶貴資源的“瘦骨頭”特別棘手,偽滿統治十四年,從來不沾葦塘的邊。結果,這裏竟成了一片“化外”的荒原。

這種人,在我們那一帶通稱“土匪”,或者調侃地稱為“胡三太爺”,也有叫他們紅胡子、棒子手、馬賊的。這是一種以搶劫為職業的武裝暴力集團,有別於砸門撬鎖的流賊、小偷小摸的綹竊,突出的特點是武裝化、集團化。成分十分複雜,成因多種多樣。有的是家貧如洗,衣食無著,為著混口飯吃的;有的是抗租、逃稅,或者逃避抓壯丁、下煤坑、當炮灰,遛到裏邊“暫棲身”的;有的由於命案、奸案、盜案或民事糾紛遭到緝捕、追殺,走投無路,“逼上梁山”的;也有的因為輸錢、欠款,無力償還,為逃債而出走的;還有一些市井無賴之徒和個人野心家,為了求個一官半職、發家致富,或者威震一方、稱王立“棍”,結夥搭幫,鋌而走險,正所謂“亂世英雄起四方,有槍就是草頭王”。當地的土匪頭子、後來成了奉係軍閥首領的張作霖,便是最典型的一個。

我的一個舅爺和表姑父,早年都曾吃過這碗飯。他們究竟是何因由,其說不一。據我祖母說,這個舅爺原是個紈絝子弟,花花公子,一次嫖娼中爭風吃醋,失手打死了衙門裏的什麼人,就落草為寇了。到了晚年,好像他也沒有攢下多少錢,卻落下了殘疾——瘸了一條腿,右手少了兩個指頭。小時候我見過他,高高的個頭,挺大的腦袋,坐在炕上腰板標直,說起話來甕聲甕氣的;見著酒就饞得流涎水,左手端著酒碗,拇指和無名指蹺成一朵蘭花,不管碗裏麵酒多酒少,總是一飲而盡。

每逢來到我們家,特別是三杯老酒下肚之後,他就滔滔不絕地講起當日匪幫內部的情況。原來,土匪裏麵多數都是本地人,絕大部分不識字,粗野、暴戾、凶狠是他們的特性。內部雖然不如幫會那樣組織嚴密,但是,也都具有鬆散的指揮係統和應該遵守的不成文的“幫規”。比如,遇到送親的喜車和送葬的喪車一般的不劫不搶,主要是圖個吉利。擺渡的、行醫的,一般也不搶,這倒不是因為他們身上沒有金銀細軟,主要是土匪渡河離不開“船老大”;經常出現傷號,總要找醫生治療。耍錢、賭博的不搶,有歌謠在:

傳說,賭錢的祖師爺是宋太祖;而胡匪的開宗初祖是“布袋和尚”——他是“十八羅漢”裏的第十七尊。所以,許多土匪的胸前要掛一個小銅佛。另外,他們出於生存的考慮,不到萬不得已,不去打擾本家、當地的父老鄉親(實力雄厚的大財主除外),所謂“兔子不吃窩邊草”。

土匪都特別迷信,他們嘴邊不離八個字:“逢凶化吉,遇難呈祥。”匪幫頭目往往都把燒殺劫掠等各種活動罩上一層神秘的外衣,以便於籠絡徒眾的情緒,鼓勵他們在絕望中掙紮。記得一本書上記載過這樣一件趣事:

書上還說,土匪都有三樣必備的東西:一件是後麵帶有長毛的狗皮帽子,因為他們常把短槍藏在脖梗子後麵;一件是“護屁子”——一塊綁在屁股上的毛皮,便於隨地而坐,防涼防潮;一件是腰帶子,一般都是十二尺六寸長,遇有緊急情況,一頭拴在樓房裏的凳子上,一頭攥在手中,然後縱身跳下,有時候上樹、爬房,長長的腰帶子也能提供方便。究竟是不是這麼回事,我倒沒有問過那個土匪舅爺,因為他早已死去了。

我那個表姑父壽命倒很長,七十年代初還在世。他在匪窩裏麵混了三個年頭,後來改邪歸正,逃到大興安嶺當了伐木工人。每到舊曆年根,他都休假探家,有關土匪的許多知識,我都是從他那裏聽來的。他說,當土匪有兩個門徑:一種是自起爐灶,占山為王,內部黑話叫“起局”;另一種叫“掛柱”,就是搭幫入夥——他自己就屬於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