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挽歌也好,號喪也好,既然都是他人的逢場作戲,也就難怪如此這般的裝腔作勢了。其實,那天吊喪的女客,多數我都認得。說是孝子、孝婦的七姑八姨,實際上,與死者並沒有什麼切近的關係,可說是“八竿子打不著的”,無非是左鄰右舍,街坊鄰居。但她們一個個卻都裝作“如喪考妣”似的深悲劇痛的樣子,不過是走走過場,湊湊熱鬧,送個浮情。群眾早就把參加這類活動叫做“隨人情”了,實在是再貼切不過的。

當時,我注意到,一當這類表演式的舉動進行得差不多了,伯母家裏的當事人便及時過來加以勸解。隻是,這些吊客非要做到“盡情盡意”不可,光是一般的嘴上勸說還不肯起來,必須有人上前一個個攙扶,並一再地說,千萬不要哭壞了身子,才勉強站起。其實,這話也是揀好聽的說,同樣是一種“虛應故事”。哭也好,唱也好,不過是做戲給旁人看,哪裏會弄得哀慟傷身呢!隻見這幾個女人站起來以後,沒有過上五分鍾,就同周圍的人“嘰嘰嘎嘎”地說笑去了。

晚上掌燈之後,要給亡靈“送關門紙”,這也是“哭靈”表演最充分的時刻。伯母的三房子媳和女兒、女婿以及娘家方麵來的親戚,十幾個人,按照男左女右的規矩,分跪在靈堂兩側,算做“陪靈”。每當親戚故舊來到靈前祭拜,他們都要跟著陪哭一場。男客女客,分別由喪家的男人、女人陪哭。

走馬燈似的人群川流不息,賓主操著同一種腔調,帶著同一樣的表情,哭訴著同一種內容,例行著同一類的公事,大家都在圍著這個亡靈忙碌著,應付著,敷衍著,使得那本來應該是極度哀傷的祭奠,變成了一種形式,一種擺設,一種毫無意義的過場。回回如此,年年照舊。

任何人都看得出,這種借死人湊熱鬧、為活人爭麵子的吊喪活動,無非是做戲弄景,可是,卻沒有一個人敢於違俗,敢於進行一番講求實際的革新。因為,當一種習俗或者禮儀為某一人群所共同認可之後,它就會自然而然地成為每一個體所必須遵循的準則。“隨人情”的“隨”字,精確之處就在這裏。在傳統社會中,如果有誰不肯隨俗,或者直接違背了它,就必然會遭到公眾的非議,受到人們的恥笑。

這使人想起了魯迅先生的小說《孤獨者》。那個魏連殳是精通這些治喪禮儀的,為他祖母入殮時,般般禮儀都安排得井井有條,因而贏得了別人發出“仿佛是個大殮的專家”的讚歎;可是,作為身戴重孝的長孫,魏連殳竟又“始終沒有掉過一滴眼淚,隻坐在草薦上”,這又太不合乎大殮的禮儀了,因此,“大家忽而擾動了,很有驚異和不滿的形勢”。

舊時代的喪葬、婚嫁習俗,是一個一切都以過去的成規為基準的文化領域。一些生活習俗、禮節儀式的傳承,全是靠著模仿長輩的行為實現的。那些終生奔波於生計的勞動者,從來不會、也沒有那份精力,去過問這些屬於日常經驗世界的事情。當被問到“為什麼要這樣做”時,他們的答複總是“刻板”式的一句話:祖祖輩輩都是這麼過來的。

在那種年月裏,對於這些鄉親,日常生活的長河似乎已經失去了鮮活感,像一種無生命、無差別的靜止的畫麵,被擠壓在按固定程序與同一格式展開的模式之中。每個人每天都在重複著前一天做過的事情,基本上看不出什麼變化。從脫下胎衣、跨上搖籃到穿上壽衣、走進墳墓,幾十年間,每個人都同別人一樣重複著那種平靜、緩慢、庸常、單調的漫漫流程。

世世代代,他們穿著大體上一樣的衣服,吃著相差無幾的飯菜,住著類似的房舍,種著同一品種的莊稼,一切都是那麼按部就班,那麼機械、被動,每天都在“演奏”著沒有任何變調的慢板,經曆著生、老、病、死的種種近似於麻木的生命演繹。

有一件很小的事,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天傍晚,綽號“羅鍋王”的大伯門前那棵半枯的老榆樹起了火,煙霧迷漫,嗆得納涼的人們一個勁兒地咳嗽。任誰都叨咕這煙實在嗆人,卻又誰也不肯換個地方,更不想動手把它澆滅,盡管不遠處就有一眼水井。

人們就是那麼因循將就,得過且過。講故事的偶爾插上一句:“哎呀,這棵樹燒完了。”旁邊有誰也接上說:“燒完了,這棵樹。”

聽不出是惋惜,還是愜意,直到星鬥滿天,各自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