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從馬克思到胡錦濤:領導幹部道德素質觀的曆史考察(上)(3 / 3)

二,把德育同勞動緊密結合起來即要求領導幹部通過參加生產勞動以鍛煉和提高道德素質和道德水平。1934年,毛澤東在蘇維埃文化教育的總方針中就指出,蘇維埃的教育“在於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抗日戰爭時期,毛澤東在《青年運動的方向》中又指出,學校的特點是和工農群眾相結合,是和生產勞動相結合;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進一步強調“教育必須同生產勞動相結合。”隻有在不斷地同實際的結合中,在不斷實踐中,才能真正掌握馬克思主義。領導幹部更應如此。

三,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毛澤東認為,思想政治工作是提升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重要且行之有效的方法,所以他明確指出,“全黨都要加強政治思想工作”。“要教育幹部懂得一些馬列主義……要為大多數人謀利益;要能夠團結大多數人;有事要跟同誌們商量……要講民主,不要一言堂……共產黨人要搞民主作風,不能搞家長作風;自己有了錯誤,要作自我批評……”“思想政治工作,各個部門都要負責任。共產黨應該管,青年團應該管,政府主管部門應該管,學校的校長教師更應該管。”否則,“隻有領導骨幹的積極性,而無廣大群眾的積極性相結合,便將成為少數人的空忙。”同時,毛澤東根據自己的成長經驗,認為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道德教育要從兒童開始抓起。“兒童時期需要發展共產主義的情操、風格和集體英雄主義的氣概,就是我們時代的德育。”他非常重視青年學生主觀世界的改造,在湖南自修大學宣言中指出:學生要有向上的思想,養成健全的人格,洗滌不良的人格。1939年在延安模範青年發獎大會上,他要求“青年應該把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建國後,他又指出:“不少青年人由於缺少政治經驗和社會生活經驗。不善於把舊中國和新中國加以比較,不容易深切了解我國人民曾經怎樣經曆千辛萬苦的鬥爭才擺脫了帝國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的壓迫。而建立一個美好的社會主義社會要經過怎樣的長時間的艱苦勞動。因此,需要在群眾中間經常進行生動的、切實的政治教育……”。雲南“馬加爵事件”從實踐上反證了毛澤東關於共產主義道德教育從兒童抓起的科學預見性和時代要求的迫切性。

在馬克思主義道德發展史上,毛澤東比較係統地闡述了提升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基本方針、根本任務及其主要內容,提出了一係列閃光的理論原則。但是,毛澤東的領導幹部道德素質觀,帶有濃鬱的道德勸誡的色彩。他提出的許多要求既是政治原則,又是道德規範,而這些要求能否以及能在多大程度上被付諸實踐,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幹部的主觀自覺,而主要不是依靠客觀製約;他始終認為通過思想道德教育,通過榜樣的力量和道德感召力和領導幹部的自覺自律,能有效防止和消除官僚主義和腐敗現象,但卻忽視了民主法製這種客觀製約機製的建設;他特別注意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要求廣大幹部深入群眾。當他感到思想道德教育的效果不理想,官僚主義和腐敗現象比較嚴重時,他最得心應手的措施就是發動群眾運動。毛澤東領導幹部道德素質觀理論和實踐中的這種經驗教訓,再一次說明,提升領導幹部道德素質是一個複雜的係統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收到實效。

3.4鄧小平的領導幹部道德素質觀

3.4.1闡述了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社會價值領導幹部道德從本質上說是一種政治道德。它是指領導幹部在行使自己權力,管理國家以及社會事務的過程中,應具有的道德意識、道德作風和行為規範的總和。它集中體現了一定社會和階級的本質屬性,在整個社會道德中,居於核心和主導地位,所以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培育和提升從古至今曆來被人們所重視。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曾指出:“中國共產黨是在一個幾萬萬人的大民族中領導偉大革命鬥爭的黨,沒有多數才德兼備的領導幹部,是不能完成其曆史任務的。”鄧小平則根據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形勢、任務和時代特征,從新的視角闡述了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獨特的社會價值。

首先,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社會價值在於領導幹部所處的特殊地位。領導幹部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者與組織者,居於特殊的社會地位,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職責。早在1954年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鄧小平就指出:“現在我們是搞建設,幹部已成為決定性的因素”。1975年,針對“四人幫”對黨的領導以及幹部隊伍的破壞所造成的領導班子“軟、懶、散”狀況,鄧小平指出:“領導班子就是作戰指揮部,指揮部不強,作戰就沒有戰鬥力”,一再要求“必須建立一個堅強的領導班子”。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鄧小平又多次指出,在國家的政治生活和各項事業中,中國共產黨居於領導地位,領導幹部的思想道德素質對國家的穩定和現代化事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鄧小平的一係列論述,說明領導班子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作戰指揮部,領導幹部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者與組織者,他們居於整個社會的領導層麵上,承擔著領導廣大群眾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艱巨任務。一個覺悟高、道德好、作風硬的領導班子,才有資格、有能力承擔起自己的社會職責,帶領群眾前進;一個軟、懶、散的沒有戰鬥力的班子“不要說帶領群眾前進,就是開步走都困難”。為此,他一再強調:“中國的穩定,四個現代化的實現,要有正確的組織路線來保證,要有真正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黨性強的人來接班才能保證。”

其次,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社會價值在於領導幹部的領導作用。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領導。領導幹部的領導作用是在宣傳、貫徹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全國各族人民的利益中得以實現的。鄧小平曾多次強調領導幹部道德素質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過程中的重要作用。他說:“領導班子問題,是關係到黨的路線能不能貫徹執行的問題。”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鄧小平又告誡全黨:“我們有正確的思想路線,有正確的政治路線,如果組織問題不解決好,正確的政治路線的實行就無法保證。”也就是說,領導幹部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既要靠真理的力量,也要靠人格的力量。如果領導幹部本身缺乏信心,政治上發生動搖,就不可能擔負起領導群眾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重擔。同樣,如果領導幹部品行不正,理想信仰動搖,革命意誌衰退,在人民群眾中沒有威信,也不可能團結和組織廣大群眾在實際工作中貫徹黨的基本路線。為此鄧小平同誌十分重視選拔幹部和接班人的問題,反複強調這是一個關係到國家前途、事業成敗的“戰略問題”,是“一個帶根本性質的大問題”。“黨和政府愈是實行各項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政策,黨員尤其是黨的高級負責幹部,就愈要高度重視、愈要身體力行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

再次,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社會價值還在於領導幹部的影響力。領導幹部的道德狀況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對社會道德具有很強的示範性、輻射性和價值導向性作用。鄧小平對此有著深刻的論述,多次說到領導幹部以身作則以及黨風與社會風氣的關係。他說:“領導幹部,特別是高級幹部以身作則非常重要。群眾對幹部總是要聽其言、觀其行的。”“高級幹部能不能以身作則,影響是很大的。現在,不正之風很突出,要先從領導幹部糾正起。群眾的眼睛都在盯著他們,他們改了,下麵就好辦。”這就是說,領導幹部的道德素質狀況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並具有其他職業道德所不可比的突出示範性和價值導向性。領導幹部以身作則,有良好的道德素質,對全社會能起到一種表率和教化作用,即“其身正,不令而行”;倘若領導幹部道德素質低,出現雙重人格,人前人後、台上台下兩副麵孔,律人律己兩套標準,或好大喜功,在工作中報喜不報憂,甚至隱瞞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和事實真相,這樣的幹部就談不上有什麼道德素質,就會損害黨的形象,影響黨在群眾中的威信,出現“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或“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垮下來”的惡果,從而使整個民族道德頹廢,並對全民族道德素質的提高帶來危害,因此,在社會轉型的關鍵時刻,在利益矛盾尖銳化、價值取向多元化的複雜道德環境中,領導幹部更應該以身作則,以自己的實際行動做群眾的道德楷模,為社會主義道德倡明方向。“否則,我們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裝,還怎麼能教育青年,還怎麼能領導國家和人民建設社會主義?”

總之,鄧小平從領導幹部的曆史使命、社會責任著眼,從實現現代化的根本目標出發,全麵論述了領導幹部道德素質在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所具有的社會價值和重要意義,鄧小平的論述分析透徹,見解深刻,切中要害,對我們認識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重要性,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3.4.2提出了領導幹部素質評價的“四化”標準鄧小平作為我黨第二代領導集體的核心,同毛澤東一樣,非常重視幹部的培養和選拔,並提出了按照“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這“四化”的素質標準建設幹部隊伍。這既是鄧小平在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不斷探索的結果,也是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對毛澤東倡導的按“德才”兼備的素質標準選拔幹部的思想的繼承、豐富和發展。1980年8月18日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鄧小平對毛澤東倡導的“德才”兼備的幹部素質標準進行了新的解釋,他說:“我們選幹部,要注意德才兼備。所謂德,最主要的,就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和黨的領導。在這個前提下,幹部隊伍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1980年底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進一步闡述了幹部“四化”素質標準問題,並強調幹部“四化”是一個戰略問題。此後又把幹部“四化”方針寫入了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及有關幹部工作文件中。1982年中共十二大把實現幹部隊伍的“四化”正式寫入黨章。1992年鄧小平南方重要談話中再一次重申“要按照‘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標準,選拔德才兼備的人進班子。”在鄧小平的幹部隊伍的“四化”方針中,“革命化”是幹部隊伍建設的政治道德標準,是對幹部的政治、思想和作風素質的要求,主要是指幹部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實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潔奉公等政治道德作風。“年輕化”是對幹部身體素質和幹部班子年輕結構的要求,主要指幹部應年富力強、精力充沛、能夠勝任繁重的工作;根據不同領導機關的工作性質,領導班子年齡結構形成梯次配備,保持正常的新老合作和交替。“知識化”,是對幹部的智能要素和知識水平的要求,主要指幹部應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當然,也包括道德理論與道德知識,以及與其職務相應的理論水平、政策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專業化”,是對各行各業幹部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實際能力,以及學習、工作實績的要求,是“知識化”的深化。所以,鄧小平倡導的幹部“四化”方針是幹部政治素質、年齡結構、知識水平、專業能力的有機統一。      3.4.3明確了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規範要求領導幹部道德規範,是指導、規約領導幹部思想行為,調整幹群關係,評價領導幹部是非善惡的具體規範和準則。是由領導幹部的曆史使命、社會職責和奮鬥目標所規定和派生的。是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的具體體現。鄧小平對領導幹部的道德規範,從道德理想、道德信念、道德情感、道德作風、道德意誌、道德品質、道德精神等諸方麵進行了全麵詳細的闡述,形成了較完善的領導幹部道德規範體係,為領導幹部的道德素質修養和道德實踐指明了方向,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麵: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依法辦事,公正無私;敬業盡忠,忠誠積極;實事求是,力戒浮誇;顧全大局,團結奮鬥;尊重上級,愛護下屬;同心同德,團結一致;遵紀守法,率先垂範;廉潔清正,艱苦奮鬥;接受監督,自我審察;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等,下麵擇其要者介紹之。  一,牢記宗旨鄧小平領導幹部道德素質理論體係的核心可以歸納為“牢記宗旨”這四個字,也就是要求領導幹部“克己奉公,當好公仆”,正確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三者之間利益關係,把國家利益、人民利益放在高於一切的位置上,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克己奉公,當好公仆。人民利益高於一切是領導幹部的最高價值取向和最核心的道德品質。這是與私有製社會把狹隘的階級利益、集團利益和個人利益置於人民利益之上相對立的,也是滲透於領導幹部其他道德品質之中並導航這些品質的。鄧小平說:“中國共產黨員的含義和任務,如果用概括的語言來說,隻有兩句話: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切以人民利益作為每一個黨員的最高準繩。”這更是領導幹部的最高宗旨。鄧小平在回顧五六十年代困難時期時說:“五十年代,廣大黨員和人民講理想,講紀律,講為人民服務,愛黨,愛國家,愛社會主義,這樣的社會風氣和道德麵貌不是很好嗎?”“在艱難的時候,人們都很守紀律,照顧大局,把個人利益放在集體利益當中,放在國家利益、社會利益當中,自覺地同國家一道來渡過困難。”在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麵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思潮的衝擊,領導幹部道德素質麵臨著嚴峻的考驗。鄧小平進一步強調:“黨和政府愈是實行各項經濟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政策,黨員尤其是黨的高級負責幹部,就愈要高度重視、愈要身體力行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所以,鄧小平要求領導幹部在新時期要不忘黨的宗旨,“發揚大公無私、服從大局、艱苦奮鬥、廉潔奉公的精神,堅持共產主義思想和共產主義道德”。他要求廣大領導幹部緊緊依靠群眾,密切聯係群眾,代表群眾的利益,強調:“要堅決批評和糾正各種脫離群眾、對群眾疾苦不聞不問的錯誤。群眾是我們力量的源泉,群眾路線和群眾觀點是我們的傳家寶。黨的組織、黨員和黨的幹部,必須同群眾打成一片,絕對不能同群眾相對立。如果哪個黨組織嚴重脫離群眾而不能堅決改正,那就喪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敗,就會被人民拋棄。全黨同誌,各級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經常記住這一點,經常用這個標準檢查自己的一切言行。”以人民群眾擁護不擁護,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人民群眾答應不答應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  二,為政清廉為政清廉,是鄧小平向領導幹部提出的一條極具現實意義的道德規範,也是新時期對領導幹部的道德意誌、道德品質提出的嚴峻考驗和巨大挑戰。鄧小平以敏銳的洞察力體察到新時期反腐敗鬥爭的艱巨性、複雜性和長期性,多次提醒全黨注意腐敗問題的嚴重性,堅決開展反腐敗鬥爭。早在改革開放初期,針對一些幹部在經濟領域中的犯罪活動,他就向全黨和全體幹部發出了警告,要求領導幹部“反對腐敗,搞廉潔政治”。1989年政治風波之後,鄧小平總結了我們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經驗與教訓,再一次指出腐敗問題的嚴重性,並強烈譴責腐敗分子“是非常可恥的”,要求領導幹部把廉政建設當作大事來抓,把反腐敗鬥爭進行到底。為政清廉就是要求領導幹部廉潔奉公,不徇私情,不貪贓枉法。鄧小平認為,我們的幹部是人民的幹部,是人民利益的代表者,必須對人民負責,勤政務實,廉潔奉公,切切實實為人民辦事。他說“我們拿到這個權以後,就要謹慎。不要以為有了權就好辦事,有了權就可以為所欲為,那樣就非弄壞事情不可。”他向全黨尤其是領導幹部發出警告:“我們自從實行對外開放和對內搞活經濟兩個方麵的政策以來,不過一兩年時間,就有相當多的幹部被腐蝕了。……這股風來得很猛。如果我們黨不嚴重注意,不堅決刹住這股風,那末,我們的黨和國家確實要發生會不會‘改變麵貌’的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因此,鄧小平尖銳地指出:“對幹部和共產黨員來說,廉政建設要作為大事來抓。”要求領導幹部同假公濟私、開後門等現象作堅決鬥爭,杜絕以權謀私、化公為私、貪贓枉法等腐敗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