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說,當然不是要排除中國散文的審美特質。無論古代、近代、現代散文,都有自己的審美追求,但這種追求,程度差異,視點不一。古代,特別重視直接應用,基本上沒有獨立的文學概念,甚至連“散文”一詞作為文體概念也直至南宋周必大才提出來①(①“散文”一詞,最早見於《文選·木華〈海賦〉》:“雲錦散文於沙汭之際,綾羅被光於螺蚌之節。”可見不是指文體之名。羅大經《鶴林玉露》引周必大的話說:“四六特拘對耳,其立意措詞貴渾融有味,與散文同。”)。六朝以前所說的“文”,是與韻文(詩或賦)相對而言;中唐以後標舉的“古文”,則是與風靡六朝的駢文相對而言。但是,撇開概念,看看先秦諸子的論辯,看看司馬遷的《史記》,誰都會承認,它們不僅語言精美,而且充滿情感美、形象美,有著巨大的邏輯誘力和文學張力。《尚書》說:“修辭立其誠”;《周易》說:“立象盡意”;孔夫子說:“言之無文,行而不遠”;《莊子》說:“用誌不分,乃凝於神。”雖然當時沒有專業作家,也沒有係統的散文理論,這些思想家、哲學家們也“不以能文為本”,不以“翰墨為勳績”,但他們重視辭采,重視邏輯和哲理,在縱橫政界而修身、齊家、企求治國平天下的同時卻不自覺地闖入了文學之門。至於魏晉,認識到“文章乃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後,“沉思翰藻”的文學性散文便日見斑斕,唐宋古文,更是“引筆行墨,快意累累”,達到了情文並茂的境界。無需贅言,古代散文,理論滯後,而且在散文概念上也無科學的界說,但創作實踐中卻早在先秦就重視審美價值,出現了通向藝術領域的不同視點的審美追求。六朝散文的駢化,受詩賦啟迪,取聲律說入文,並分“文”分“筆”;明末資本主義萌芽時期產生的“獨抒性靈”的公安派、竟陵派和小品文,可以說是自覺的文學審美追求的顯例。
近代散文,是在兩種文化的激烈碰撞中產生的。這時候散文家經邦濟世的熱情高漲,但他們不再是匍匐在統治者腳下的從政熱情,而是麵臨亡國滅種的威脅,自覺抗爭、圖強的熱情。因此,近代散文的經世致用,成為突出特色。但這時候,西學東漸,散文的視野擴大,主體精神明顯增強。而報章政論體的開拓,“文界革命”中的新體散文,則不僅充滿陽剛美、哲理美,而且與科學聯手,向白話語體過渡,為散文的更大變革,敲響了傳統散文的暮鼓和開創新紀元的晨鍾。
如果把近代散文比作是由古代散文向現代散文過渡的橋梁,那麼現代散文則是通向未來、走向世界的裏程碑。現代散文始於“五四”新文化新文學運動。它雖然脫胎於傳統散文,也是“一段廣義的散文時代”①(①丁諦《重振散文》。見餘樹森編《現代作家談散文》。),但其性質、特征有了革命性的變化。這不僅表現在對“文以載道”等舊道德舊傳統的反叛,對世界文化有條件的有選擇的借鑒,而且在於議論、記敘、抒情言誌的語體、風格、功能本身都有了文化和文學革命的意義;在於由個性解放到平等意識、自主意識的質的飛躍。這一時期的散文,雖然也有過拘謹,有過低潮和波穀,陣痛和不幸,但始終在文學上追求著內容和藝術形式的完美。有著扛鼎之功的文學巨擘魯迅的雜文;還有建國前貢獻最多的周作人、朱自清的抒情性“美文”;建國前後郭沫若、茅盾、巴金、冰心以及鬱達夫、徐誌摩、林語堂、梁實秋、沈從文等文學巨匠的抒情性、記敘性或議論性散文,盡管風格、流派各異,聲威、貢獻不一,但大多是文質兼美的傑作、名篇。特別是70年代後期,散文複興,無論是曾經“劫難”的著名散文作手,還是在寬鬆氛圍中崛起的一大批名流、新秀,都更執著追求藝術潛質的深厚。他們從人海波瀾、天地萬彙中自由自在地取材,從對古今的曆史反思和對中外的現實體認等多側麵、多角度立意,創作出的新時期的佳作,藝術視野更闊大,更具有情感美、自然美、意境美、哲理美。而在散文空前繁榮,藝術氛圍空前熱烈和深沉的可喜局麵中,文壇耋宿巴金,也再度輝煌,成了繼魯迅之後的又一位散文巨匠。這裏所說的現代散文雖然是在新的社會曆史環境中成長、發展和繁榮的,有完全不同於舊時代的審美特質和創作品格,但毫無疑義,現代散文也是在古代散文、近代散文的曆史傳統和深厚的藝術滋養中蛻變、升華或者變革的碩果。
三
在我們對古代散文、近代散文和現代散文進行浮光掠影的巡禮之後,就會感到,中國散文,雖然具有共同的真實性、實用性、審美性、自由性等共同特質;在散文觀念上盡管有寬有窄,也始終是個廣義的大散文概念。但是,散文畢竟是作家主體意識的藝術展示,是對宇宙、社會、人生的自我觀察、自我思考的花朵,因此它就必然烙上不同時代、不同作家群體或個體的若幹思想、藝術特色。這即是說,共性必然寓於特殊性之中。它不僅與作家本身的思想、藝術修養有關,而且與一定的生產力發展水平,與社會變革、生活條件的變化,與中國或外國種種文化思潮,乃至與整個人類自身的進化、思維能力的提高,都必然發生千絲萬縷的複雜的關係。例如,散文語體的由“文言”到“白話”和由簡趨繁,與拿烏龜殼、竹、木作工具轉到用紙張、活字排版印刷,就多少有些關係。再如,殷商巫卜文化與甲骨刻辭;周代禮製文化與銘文、謨誥,就是當時生活條件、思維方式和生產力水平的反映。至於戰國時禮崩樂壞,散文的縱橫恣肆、放言無憚的淩厲風格;封建專製製度確立後經學文化獨尊與漢代後期散文的漸趨平實、縝密;魏晉之際,王綱解紐,軍閥鼎立,散文又變得通脫、隨便,顯然也有社會變革賜予散文的恩澤。
再從散文本體同其他文體的比較來看,雖然,散文是一個具有相對封閉性的係統,它不像詩歌那樣與錦心繡口的繆斯女神戀愛,那樣與音樂相親。也不如戲劇、小說那樣開放,那樣各體都親,甚至也不憑借塑造形象和設置悲歡離合的曲折情節來感染讀者,而是憑借自己的真誠,靈魂的聖潔,見解或感悟的深邃,再加上精致密栗而不求押韻的語體。但是,散文也不是一個全封閉、純自律的係統。如,異化了的駢文,顯然受到韻文和聲律學說的影響;現代散文的詩化,意境化,也有與詩相親近的苗頭。至於書法、繪畫、音樂、工藝等等藝術品類,本身就常常成為散文的題材或內容。
再從散文本體的演變規律看。王國維在《宋元戲曲史》序中曾說:“一代有一代之文學。”文學史上確實有某朝盛行某一文體的現象,如漢之賦,唐之詩,宋之詞,元之曲。但這隻是就某一文體在某朝某代較為興盛,或就其風格、標準而言;如果說“詩亡,然後《春秋》作”①(①《孟子·離婁》。),或說“宋無詩,唐無賦,漢無騷”②(②李夢陽《方山精舍記》。見《李空同集》卷48。)那就大謬不然了。錢鍾書指出:“夫文體遞變,非必如物體之有新陳代謝,後繼則須前仆。譬之六朝儷體大行,取散體而代之,至唐則古文複盛,大手筆多舍駢取散。然儷體曾未中絕,一線綿延,雖極衰於明,而忽盛於清;駢散並峙,各放光明,陽湖、揚州文家,至有倡奇偶錯綜者。幾見彼作則此亡耶。複如明人八股,句法本之駢文,作意胎於戲曲,豈得遂雲製義作而四六院本乃失傳耶。”③(③錢鍾書《談藝錄》(補訂本),1984年中華書局版第28、29頁。)中國散文,雖然有某朝某代甚至某一時期某一品種最為興盛的情況,但流脈不絕,繁衍未息。顯然不能用“一代有一代之文學”的觀點來研究中國散文史。同樣,即使用階段論來給散文的某一品種分段,也會遇到困難。如果用貝塔朗菲(Bertalanfy)“一般係統論”的理論來解說,大概是因為散文這個母係統中,作為子係統的各種文體品種既有同態性、“有序”性,又有自然隨機性和動態原則所表現的逐漸分異性、“無序”性吧。
四
鑒於散文這一龐大的文體係統,有前述各種複雜情形,我們在研究中國散文史,撰寫《中國散文史綱》這部書稿的時候,大體采取了比較靈活的做法。
一是在宏觀上從係統論的角度考察散文本體產生、發展、演變的曆史,勾勒出基本輪廓。
二是采用較為寬泛的散文概念。我們認為,廣義散文雖然品類甚雜,而且題材內容觸及曆史、哲學、政治、經濟、軍事和一切生活領域,便正是它為狹義散文的成長提供了土壤,提供了通向藝術領域的強大生命力,而這也是中國散文發展的基本事實。如果把散文的範疇定得過窄,反而不利於對曆史本來麵目的探討,也不利於當今散文的創作和理論研究。
三是立足於用現代觀點衡量和評判各階段的散文家和散文作品。采用大散文概念,這是要尊重曆史,而且主要應是指闡述的內容和範圍。當代著名散文理論家林非指出:“散文研究中不僅要堅持發揚自覺的散文意識,還要時刻考慮到它與澄清和繼承中國傳統文化,建設和鞏固中國現代文化的密切關係。”①(①見林非《散文論?〈中國散文大辭典〉序》。)這是因為,我們的研究,我們的著作不是麵對已作古的莘莘學子,“而是講給20世紀的散文愛好者聆聽的,這樣就應該站在今天時代的高度去俯視那個時期的曆史”②(②見林非《散文論?〈中國散文大辭典〉序》。)。當然,要做到林非要求的,“既要還散文史上的各種問題以曆史的本來麵目,又要體現當今時代符合於現代觀念的判斷”③(③見林非《散文論?〈中國散文大辭典〉序》。),並非易事,但我們是在勉力而為。
四是根據古代、近代、現代散文的共性和特性,采用大體一致,卻又有區別的編排和撰寫體例。首先是按階段分卷,繁簡有別。古代卷,時間跨度長,散文的演變也最複雜,但都屬傳統散文範疇。為了簡短篇幅,側重描述演變、發展的輪廓;近代卷,具有拓荒性質,而且是傳統散文向現代散文的過渡階段,因此,盡管從鴉片戰爭至“五四”運動前夕隻80年時間,篇幅則相對較長;現代散文史,寫的是從“五四”新文化新文學運動開始,到建國以後40年的曆程,共70年。這是開創新紀元的階段。現代散文不隻具有文化革命、文學革命的意義,它實際上也是社會革命、人民革命的文化體現和文學體現,其中的是是非非,需要探討,而且對當前散文創作也有直接的借鑒作用,因此也用了較詳的文字進行闡述。其次,每卷在分編、分章節時,采取階段論與本體品類相結合的辦法。即每卷分若幹編,既兼顧大的發展階段,又按散文本體某一時期或某一品類某些作家的特征酌情劃分。如古代卷的先秦階段分為兩編,元、明、清合為一編;近、現代卷則按散文本體的發展階段分別為三編、四編。為了體現“綱”的特色,橫向的、共時性的散文現象,則用“概說”闡述;對曆時性的或屬下一層次的作家、作品的論列,則分章立節,以求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