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3 / 3)

中國古代的傳統散文,到清代乾嘉時期,基本上已走完自己漫長的發展曆程。嘉慶以後,用龔自珍這位新時代的“傳令官”的話說,已是“日之將夕,悲風驟至,人思燈燭”(《尊隱》)了。社會各種矛盾的加劇,內憂外患接踵而至,尤其是鴉片戰爭的炮火使中國人民極為震驚。麵對中西文化的碰撞,在血與火的洗禮中覺醒的知識分子,不僅走向世界,也決心讓世界走向中國。傳統散文也和各種文明的發展同步,開始邁向新的征程。近代散文也就在龔自珍、魏源、梁啟超、康有為、秋瑾等人的催生中呱呱墜地,成長勃興了。

中國散文源遠流長,曆史悠久,但又始終是個廣義的大散文概念;雖然具有共同的真實性、實用性、審美性特質,但隨著曆史流變,既有係統性又有其階段性,概念也有寬有窄。先秦時代,散文是無所不包的。雖然那時有“文”或“文學”術語,但不是指文體,而是指文采或典籍。如《周易·係辭》下:“其旨遠,其辭文”;《論語》:“行有餘力,則以學文”(《學而》)、“文學:子遊、子夏”(《先進》)。孔夫子雖然也說過“煥乎其有文章”的話,但“文章”一詞到西漢才有了文體意識,專指詩賦等韻文,而“文學”則是指儒學及學術著作。東漢前期,王充著《論衡》,開始對“文章”分類,提出了“五文”說①(①《論衡·佚文篇》:“五經六藝為文,諸子傳書為文,造論著作為文,上書奏記為文,文德之操為文,立五文在世,皆當賢也。造論著說之文尤宜勞焉。何則?發胸中之思,論世俗之事,非徒諷古經,續古文也;論發胸中之思,文成手中,非說經藝之人所能為也。”),並言及“文筆”②(②《論衡·超奇篇》:“(周)長生死後,州郡遭憂,無舉奏之吏,以故事結不解,征詣相屬,文軌不尊,筆疏不續也。豈無憂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筆不足類也。”);東漢後期蔡邕著《獨斷》,也對“文”做過分類。但“文”或“文章”的概念仍非常寬,直至唐代杜甫也還在泛指詩和文。如:“文章日自負”、“海內文章伯”、“文章憎命達”、“庾信文章老更成”等等,就是兼指詩歌、散文或辭賦、駢文的。雖然如此,我們仍然不能否認散文在其發展的不同階段,概念範圍也在由寬到窄的演變事實。魏晉南北朝,自曹丕著《典論·論文》認識到“文本同而末異”,並分文為四科八類之後,陸機、摯虞、劉勰、蕭統等相繼進行辨體、分類。顯然,這一時期“文筆”說興起,以有韻無韻為旨歸,把有韻之文一概排斥在散文之外,有片麵性;而把無韻之文統稱為“筆”,無所不包,又失之過寬。但是,幾乎都自覺地在劃分文學與非文學的界限,這就畢竟是一大進步。尤其是蕭統的《文選》分文體為三十七目,其中“詔、冊、令、教、文、表、書、啟”乃至“符命、行狀、吊祭”等多達三十三目屬散文,但他的選文標準已明確為“沉思翰藻”、以“能文為本”,就更是認識上的一種質的飛躍。盡管這一時期對散文的種屬、標目比之秦漢時期是由簡趨繁,而實質上“散文”概念已是與“韻文”相對而言,範圍卻縮小了。唐宋時期,古文家反對駢偶,力主散行單句的“古文”,南宋周必大曾稱之為“散文”①(①南宋末年羅大經《鶴林玉露》“劉錡贈官製”條中說:“益公常舉以謂楊伯子曰:‘起頭兩句,須要下四句議論承貼。四六特拘對耳,其立意措詞貴於渾融有味,與散文同。’”)。這種“散文”與“古文”雖是同一涵義,反映出古文家們的偏執,但他們不僅一概摒棄駢文,同時也把一般應用文字排除在散文之外,這就是一種轉變,一種進步。到明清時期,“古文”的分類則進一步由繁趨簡,如姚鼐《古文辭類纂》分文體為十三類;曾國藩《經史百家雜抄》又修正為三門十一類。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判斷,中國古代散文文體雖然由來甚早,用曾國藩的話說,三代兩漢之文就是散文的“高曾祖”,但散文概念卻產生甚晚。上古至兩漢的散文隻是一種朦朧概念、模糊概念,六朝時的散文是相對韻文而言,而唐宋以後是相對駢文而言。盡管散文概念範圍隨不同發展階段而漸趨縮小,但始終還是文學與非文學的交叉。嚴格地說,沒有純文學性質的散文。如果用當代純文學散文概念審視,那就不僅甲骨文、金文以及三墳、五典、八索、九丘與散文無緣,六經不過是先王之政典,就是《左傳》、《史記》這樣的佳構也無法進入散文之門。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我們的《中國散文鑒賞文庫·古代卷》究竟應選哪些作品?也即是說,散文的範圍如何確定?

我們認為,“散文”作為一種獨立的文學樣式,還是“五四”以後受西方文學分類觀念啟示才提出和建立的概念。這個概念將散文與詩歌、小說、戲劇並列,相對傳統散文來說,無疑是一個劃時代的變革,但其範圍也仍然很寬,不僅包括了敘事記人、抒情寫景的小品、遊記、雜錄,還包括了通訊、報告文學、雜文和評論等等。如果用當代觀念來審視,它也仍然是一個雜文學概念。何況文學散文、純文學散文,二者都是現當代散文使用的概念,它們隻能反映現當代散文創作的實際,而不能反映古代散文的真實麵貌。更何況現當代散文雖深受英國培根、法國蒙田隨筆的影響,而究其根本,仍然是受傳統散文深厚的藝術滋養。因此,我們不能割斷曆史,不能以今律古,同樣也不能以古律今,而應當既尊重曆史,尊重事實,又不遷就曆史,遷就古人。也正因如此,本書在選收作品時,按照散文本體的發展實際,既注重曆史淵源,範圍由寬趨窄,又堅持形象性、文學性、審美性的原則。所以,相對地說,先秦段範圍較寬,收入了那些有真實情感,有一定故事情節、人物形象,或者有某種文學表現手法的作品,而譜籍、簿錄、符命等,則不予考慮。辭賦、駢文,視其體裁發展的不同階段和文學性、代表性,酌量選入;而六朝和唐宋以下,如果缺少現實和生活的真情實感,也沒有多少審美價值的散文,即使高發天地宇宙宏願、縱論修齊治平大略,也沒有收錄。

魯迅說:“散文的體裁,其實是大可以隨便的。”印度作家泰戈爾也說過:“散文像漲大了的潮水,淹沒了沼澤兩岸,一片散漫。”如果說散文文體應當采用大散文概念,散文的寫作可以“想到什麼就縱談什麼”(日·廚川白村語),那麼,作散文鑒賞文章,就不可以自由自在、無拘無束地散漫了。它必須尊重作家,尊重原文;也應當有的放矢,有據可依,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既然是藝術鑒賞,就必然見仁見智,而不能人雲亦雲,千人一麵,千部一腔。這就要求鑒賞者有較深厚的功底,較高明的識見。不僅要有一定生活閱曆,要具備較廣博的學殖,還要有一定的理論修養和文學、美學素質。因此,鑒賞也是一種學問,一種既嚴肅又富有創造性的勞作。

《中國散文鑒賞文庫·古代卷》的編撰,從策劃到具體操作,始終堅持前述一些觀點和以下宗旨:要求鑒賞者緊扣原作,簡介作家作品,注釋難點,突出重點,鑒其所長,賞其獨至。現在看來,收在本書中的數百篇鑒賞之作,確實都達到了這些要求。尤其可喜的是,不少學界專家,海內名流,也撥冗應征,其噴珠濺玉之作,更是為之增色。雖然限於各種條件,編者選其獨至的初衷未必沒有滄海遺珠之憾,但我們完全有理由預見,本書的問世,必將嘉惠後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