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治安,加強軍備,也是新法的一個重要內容,具體表現在下麵諸方麵:

保甲法。把鄉村各農戶登記入冊,兩名男丁中取一名、十家為一保,保裏都發給弓弩,教他們作戰的陣法。此法熙寧3年(1070年)12月首先在開封府地區實行,以後推廣到京東、京西、河北、陝西諸路,最後推廣到全國。實行保甲法,建立起嚴密的治安網,就是使保甲兵成為正規軍的補充力量,這是軍隊建設中具有戰略意義的大事,因而王安石要求對保甲兵加強訓練,並取得較好效果。到熙寧9年(1076年)止,全國受過正規軍事訓練的保甲兵已達56萬多人,加強了宋朝軍隊的實力。

保馬法。凡是保甲願意養馬的,每戶養一匹,以牧馬監現有的馬匹給他們飼養,或者官府給予馬價,讓他們自行選購良馬,每年檢查一次馬的肥瘦,有馬匹死亡或生病的給予補償。此法熙寧5年(1072年)5月先在開封府試行,熙寧6年8月頒布實行。保馬法的推行,由於飼養較好,減少了馬的死亡,同時也減少了政府的開支。

王安石的變法在一定程度上限製甚至打擊了大官僚貴族、大商人對人民的瘋狂掠奪,在地主階級內部進行財力的再調整,“損有餘以補不足”,力求“民不加賦而國足用”。正因為限製了大官僚貴族的經濟特權,新法遭到守舊勢力的猛烈反撲和圍攻。

王安石曾經講過3句有名的話: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認為自然界的災害,不用害怕;祖宗的立法,不適應時代需要的,可以改變;社會上的輿論,有正確和錯誤之分,錯誤的言論就不應當接受。這3句話反映了王安石具有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和革新的精神。在這種思想指導下,他的變法措施具有一定的進步性。

王安石所采取的措施,隻是為了緩和已經激化的階級矛盾,挽救宋王朝的危機。他隻能在不觸動封建製度的前提下,通過腐敗的官僚機構,在統治政策上作了某些調整。王安石對大官僚貴族限製是有限度的,革新派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從一些反對新法的人們的奏章和文書中,還可看到有些新法為某些貪官汙吏所利用,反而起了擾民的作用。

西望國門無力回天

王安石變法在當時引起強烈的反響,同時也在統治集團內部受到猛烈的攻擊,新法剛一出台,就馬上遭到保守勢力的強烈反對。禦史中丞呂海評論王安石有十大過失,出判大名府的韓琦把勸諫停止實行青苗法的奏疏送到朝廷……

他們的反對使宋神宗開始動搖,並且疑慮重重。再加上曾公亮等人也出來指責青苗法,王安石雖然力辯,也不能解除神宗疑慮。於是王安石稱病在家,並上章奏請罷職。這時,翰林學士司馬光也稱青苗法使“士大夫沸騰,黎民騷動”。王安石再度上章奏辯,後來神宗頭腦才清醒過來,承認自己為“眾論所惑”,並遣使督王安石行事,王安石才又繼續執政,進一步推行新法。

然而鬥爭遠未停止,反對派又在免役法、市易法等問題上掀起反變法的浪潮。熙寧4年(1072年),監察禦史劉摯、禦史中丞劉繪多次上疏神宗反對免役法,聲稱免役法“有十害”;熙寧5年(1072年),華州山崩,樞密使文彥博說這是市易司差官自賣果實所造成的後果。麵對著進攻,王安石一一予以還擊。熙寧6年(1073年)7月,反對派對市易務實行的“免行錢”又發動攻擊。“免行錢”是將商行為開封官府供給的百貨改為按商行收利多少交納“免行錢”,這是參照免役法而實行的新法規。這個法規使那些肆意勒索的官吏和從中漁利的皇族、後族以至宦官的利益受到極大損害,因而他們和反對變法派的官僚結合在一起,發起猛烈進攻。此時神宗也疑慮起來,王安石毫不猶豫地揭露了後宮所以反對免行錢的原因。因此更招來後宮的強烈反對,她們紛紛要求廢除新法,趕走王安石。參知政事馮京見風使舵也隨聲附和。宮廷中形成了一股反變法的逆流。熙寧6年至8年,又連續發生兩年大旱,饑民流離失所,神宗臉上布滿了烏雲,在朝上歎息不已,這也成為反對派攻擊變法的口實。這時,光州司法參軍鄭俠在馮京的指使下,要求神宗廢除一切新法。

同時,變法派內部也發生內訌,有些人轉而反對市易法。王安石已處在反對派的包圍之中,很難繼續執政,因而要求辭去宰相,熙寧7年(1074年)4月,神宗罷王安石宰相,詔令出知江寧府。

接任王安石為相的是韓絳,呂惠卿為參知政事,這二人也是變法派的人物。然而呂惠卿雖然有才幹,在變法中也出過不少力,卻懷有強烈的個人野心。在王安石罷相後,他雖為參知政事,但也一心要往上爬,於是作了些傷害王安石的事,同時他與韓絳也不合作。在此情況下,韓絳請求神宗恢複王安石相位。熙寧8年(1075年)2月,神宗第二次任用王安石為宰相,王安石的複相,使呂惠卿大為驚訝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