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世恒言》屬“三言”第三輯,題材或來自民間傳說,或來自史傳和唐、宋小說。編撰者創作成分較多。其中有反映封建社會司法製度黑暗的《十五貫戲言成巧禍》,有反映愛情生活,表現市民愛情觀念的《賣油郎獨占花魁》等作品。內容修飾潤色較精,形象鮮明,結構充實完整,描寫細膩,不同程度反映了當時的社會麵貌和市民思想感情。但有些作品帶有封建說教、因果報應宣傳和色情渲染。

淩蒙初

淩蒙初,生於1580年,死於1640年,是明末小說家,字玄房,號初成,別號即空觀主人,烏程(今浙江吳興)人。出身於官僚地主家庭,早年不得誌,專以著作刻書為事。

崇禎4年(1631年)任上海縣丞,崇禎12年擢為徐州通判。李自成農民軍起義後,入何騰蚊幕下,參與鎮壓。曾獻“剿寇十策”,於農民軍有刻骨仇恨。後為義軍所困,病死徐州。

一生著作頗豐,有擬話本小說集《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簡稱《二拍》),戲曲《虯髯翁》、《北紅拂》、《顛倒姻緣》等9種(現存4種),另有《言詩翼》、《詩逆》、《詩經人物考》、《左傳合蜻》、《南音之籟》、《國門集》等著作。其中,以“二拍”影響最大。

《初刻拍案驚奇》故事主要是從古今書籍中搜求“可新聽睹,佐談諧者”,“演而暢之”(《初刻拍案驚奇序》)、內容脫離現實生活,宣揚封建倫理道德,多因果報應之談,充斥色情描寫。少數作品反映了市民的思想意識。

《二刻拍案驚奇》擬話本集,明末淩蒙初編著。與《初刻拍案驚奇》合稱《二拍》。全書40篇,其中第23篇《大姐魂遊完宿願,小妹病起續前緣》與“初刻”第23篇重複。第40篇《宋明公鬧元宵》是雜劇而不是短篇小說,故《二刻拍案驚奇》實收38篇小說。同“初刻”一樣,是為了迎合坊間需要,據其所聞古今雜事以擬話本形式創作而成。書中多數作品充斥色情描寫、宿命論、因果報應、封建迷信。一些好的作品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現實,思想和藝術成就遜色於“三言”。

李玉

李玉,生於約1591年,卒於1671年,是明末清初戲曲作家,字玄玉,又作元至,自號蘇門嘯侶,又號一笠庵主人。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崇禎末年中鄉試副榜,明亡後專事戲曲創作。

李玉所作傳奇約40種,現存《一捧雪》、《人獸關》、《永團圓》、《占花魁》、《清誌譜》、《麒麟閣》等18種,前4種寫於明代,世稱“一人永占”。是明末清初創作最多、影響較大的戲曲作家之一。編有《北詞廣正譜》,“一人永占”是李玉的成名作。

《一捧雪》寫湯勤逢迎權貴嚴世蕃,獻計謀奪朋友莫懷古的玉杯“一捧雪”,使莫家破人亡。莫的仆人莫誠為主替死,侍妾雪豔又把湯刺死,然後自盡。由於戚繼光救護,莫懷古終得昭雪。作品揭露明代政治的黑暗和世風的險惡,抨擊權奸嚴世蕃的貪婪殘暴,劇中湯勤這一反麵藝術形象,是明末社會醜類的典型概括。

《人獸關》取材於《警世通言》中的小說《桂員外途窮懺悔》,寫桂薪忘恩負義,夫妻變狗。《永團圓》寫江納因長婿蔡文英家境清貧,逼其退婚,江之長女聞訊投江自盡,為人所救,結果蔡娶江納二女為妻。它是一部諷刺喜劇。

《占花魁》據《醒世恒言》中的小說《賣油郎獨占花魁》改編,寫賣油郎秦鍾和妓女莘瑤琴的戀愛故事。歌頌了封建社會下層人民之間擯棄了金錢名位觀念的純潔真摯的愛情,寫兒女私情而不落俗套。

《清忠譜》是李玉的代表作,此劇由畢魏、葉稚斐、朱素臣參加編寫。寫明末東林黨人周順昌在蘇州同閹黨鬥爭,被誣下獄;市民顏佩韋等五人率眾大鬧府衙,要求釋放周順昌。後周被解往北京,受盡酷刑,死於獄中;顏等五人被誣謀反,也遭殺害。蘇州人感其義,合葬五人。《曲海總目提要》說《清忠譜》“劇中事皆據實”。劇本以歌頌周順昌為主,對顏佩韋等也予以讚揚,通過他們的受害,反映了明末尖銳的政治鬥爭,暴露了閹黨的罪惡。劇中成功地塑造了顏佩韋等“五人義”的市民形象,描繪了人民群眾參與抗爭的火熱浪潮,在舞台上展示了市民暴動的壯烈景象,這是中國戲曲發展史上的新現象,反映了作者同情下層人民的進步思想傾向。

李玉從當時當地的現實中汲取題材,表現人民群眾的思想感情和生活鬥爭,並結合舞台演出進行創作,他和蘇州地區的許多戲曲作家,如朱佐朝、畢魏、葉時章、張大複等,互相合作,在思想藝術風格上有許多的共同處,所以現代學者稱他們為“蘇州派”戲曲作家。李玉的戲劇在舞台上有較強的生命力,對昆曲的發展作用較大,不僅在昆曲中一直演唱不衰,後來的京劇和地方戲也常改編演出。

李漁

李漁,生於1610年,卒於1680年,清代戲曲作家、戲曲理論家、文學家,原名仙侶,號天徒,後改名漁,字笠翁,又名笠鴻、滴凡,別號笠道人、隨庵主人、新亭樵客、湖上笠翁等。浙江蘭溪人,出生在江蘇如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