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媒體、網絡,應該大張旗鼓地鼓勵所有人(包括所謂的好人和壞人)都做好事。這樣社會的風氣必然會超越西方,國人的素質必然大大提高。領導幹部的“就職演說”和“述職述廉”,絕大多數講的是真心話,是出於事業心和責任感,千方百計承擔自己所擔負的職責,社會各界應對此鼓勵。即使有少數幹部在做表麵文章,我們也允許他這麼做。真像我鼓勵人人“假積極”一樣,今天他這麼虛偽,明天也虛偽,後天再虛偽,天長日久,量變到質變、習慣成自然,他就會真的用起心來,肩負起自己應該肩負的責任,為人民群眾謀利益。
一番話,說得聽者頻頻點頭。
“客觀原因造成的違紀可以豁免”
在袁勤生的開明管理中,其核心是人性化管理。“客觀原因造成的違紀一律豁免”這一製度,就是充分體現了這一點,這也是袁勤生治廠的大度之處。
1980年年初的一天,袁勤生到江南儀表廠上任廠長不久。當時廠裏勞動紀律十分混亂,遲到一兩小時無人管,照樣記全勤,發全額工資。為此,袁勤生首先抓了勞動紀律,在全廠職工大會上宣布整頓勞動紀律的幾條規定。然而有一天,他剛巧在廠門口,遠遠地看到有5個職工在同一條路上來廠。離上班時間隻有2分鍾了,按照正常速度,這5名職工肯定會遲到。他們大概看到廠長在廠門口,其中有3名職工跑步前進。結果跑得滿頭大汗,氣喘籲籲,跑進廠門正好打鈴。
後麵兩人按照原來的速度便遲到了。於是,門衛值班人員對2名遲到者進行記載,準備公布上牆。
對於這5名職工對待準時上班的兩種態度,袁勤生細細做了分析,後來在一次會上談了他的觀點。他說:“我要批評3名跑步上班的職工,看起來他們準時上班,但他們那麼氣喘籲籲,從生理上說,一個人經過2分鍾的劇烈運動,起碼10分鍾後才能平靜下來。其實這三人比後麵兩人還差8分鍾。後麵兩人雖然遲到2分鍾,卻是心跳正常,到崗工作後安全生產、產品質量有保障。所以,我要表揚遲到者,這叫實事求是。”
不久,袁勤生圍繞這件事,又一次在會議上說開了:“……我觀察、分析、思考了這麼一個問題,發現距離工廠近的職工,遲到的次數往往多。啥道理呢?正因為離廠近,把時間算得特別緊,每天上班跑步前進,一有疏忽就會遲到。我表揚遲到者後,遲到的職工覺得難為情,以後就注意了,上班總是提前做準備,時間上留有餘地,此後再也沒有發現有跑步上班的。我認為在上班時間概念上不能搞形式主義,把進廠門就算上班,不出廠門就算沒有下班。現在有少數單位,下班時間未到,自行車就在廠門口排隊等候。隻要鈴一響,鐵門一開,職工蜂擁而出。廠長卻沾沾自喜,覺得工廠紀律嚴明,不到時間一個也不能出去。我覺得這個廠長太沒有能耐了,他僅僅掌握著一個鐵門關閉權。我把這種現象稱為‘監獄式’管理,我們工廠是搞生產的,一切應從生產實際出發,不能去搞這種形式主義。”
在全廠大會上,袁勤生明確宣布:“工人上班遲到,隻要是客觀因素造成的,可以不作違紀處理。”
什麼“客觀因素”呢?袁勤生向職工群眾做了進一步的解釋。
他說:“比如說,上班時間馬上到了,但碰到家中有人生病,等一切安排好後,上班遲到了半小時。這半小時是‘客觀因素’造成,到廠後隻要向領導講清楚,即可作全勤處理,工資、獎金和評定先進都不受影響。再如在上班路上,騎自行車不慎摔了一跤,劃破了一點皮,稍有流血。按照‘輕傷不下火線’的精神,應該馬上到廠上班。但是,我們江南儀表廠沒有進入戰備狀態,不需要工人‘輕傷不下火線’。我們是在安定的環境下搞生產,應該先到醫院或附近保健站塗紅藥水,或者包紮後再來廠上班,所耽擱的時間應視為‘客觀因素’。”
這就是袁勤生的又一名言“客觀原因可以豁免”的由來。這一製度製定後,江南儀表廠對由於客觀原因造成的上班時間不在崗位的職工都寬容對待。
那年一個冬日,王莊鄉張家村20來歲的小黃被父母反鎖在屋內。
她痛哭流涕欲尋短見時,江南儀表廠的兩名幹部趕去了。原來這位姑娘正和本地的一名小夥戀愛,可家教威嚴且有封建思想的父母堅決不同意這門婚事,磨破嘴皮未能做通女兒的思想工作便采取強硬措施,將女兒鎖在房間內。車間主任見小黃一連兩天未來上班,派人前去探望,才製止了事態的進一步擴大。此事後來經過調解緩和了,但小黃的缺勤如何定論呢?負責記載出勤的人前來請示袁廠長。袁勤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