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至理名言(2)(3 / 3)

“這是由於其父母幹涉她的婚姻造成的,也算是客觀原因吧,定為事假而不按曠工處理。像這種情況,適當通融比死摳規章製度強。”

有一次,一位女工遲到7分鍾,車間主任問其原因,回答說早上騎自行車出來,不慎跌在水溝裏,回去換髒衣服,所以遲到了。車間主任吃不準,來到廠部請示袁勤生,問這種情況算不算“客觀因素”?袁勤生說當然算。車間主任說,下次有人假托借口怎麼辦?袁勤生說:“不要擔心,我們的製度不是一天到晚提防人家用的,而是用於啟發人、教育人的。即使有人鑽空子,也沒有什麼大不了。他借口跌在河裏,能夠騙你車間主任,卻騙不了全廠職工,他能騙一次,但騙不了10次。我們不怕被騙,受了騙也不用去調查。遲到10分鍾、半小時,廠裏僅僅犧牲了10分鍾、半小時,而蒙混者卻從此有一件事放在心上,長此下去自然會‘良心發現’或‘真相大白’的。我們當領導的就是要管大不管小,這是一條原則。”

從此,這個車間主任再也不去計較工人的話是真是假,隻要能講得出原因,都算“客觀因素”。果真,後來遲到的人越來越少了。對於從不遲到的工人,江南儀表廠另有考核嘉獎措施。

江南儀表廠執行這一豁免製度多年後,好多兄弟單位的人聽了袁勤生的介紹後,問他人家鑽空子怎麼辦?

袁勤生回答說:“鑽空子的人肯定會有,但不能認為有人鑽空子就廢除這個製度,那是消極的辦法。積極的辦法是啟發職工的榮辱感,讓廣大職工共同來管理。我們采取的方法是:凡因客觀因素造成違紀的職工,月終上牆公布。比如有一個月一名職工連續發生兩次都是因自行車出了問題而遲到,我們在廠部‘透視鏡’專欄裏公布以後,其他職工問她:‘為什麼自行車經常壞,還是去修修吧?’這實質上是讓群眾共同來管,讓職工自己教育自己,這也是所謂‘不管’的管理吧!”

每到月底,廠部辦公室在廠門口都要公布當月“客觀原因造成違紀”的人員名單和違紀事實,在30天的公布期內隻要無人提出異議,一律豁免有效。袁勤生認為,隻要大家都能認可的,就是合理的,這也是把職工當主人,讓職工當家做主的一種方式。

一天早上,灰蒙蒙的天空,3個女工從不同地點騎著自行車趕往工廠上班。由於昨晚下了蒙蒙細雨,道路泥濘,自行車輪子裏的淤泥也越粘越多。她們起初騎行,後來隻得推行,在推車到一條大道時,個個累得滿頭大汗,說啥也推不動了,可離上班時間隻有10分鍾,怎麼辦呢?她們都知道廠裏有“客觀原因造成的違紀一律豁免”的規定,但還是把車丟在路邊,跑步到工廠,趕上了準點上班。這三輛自行車,都是剛買不久的嶄新滬產車。袁勤生知道這事後,深為她們的表現所感動,特地去車間看望這三個女工,對她們的嚴格紀律觀念進行表揚。同時,要車間主任給予每人一小時的公差,讓她們將丟在路邊的自行車推回來擦淨放妥。這三位女工心頭湧起一股熱流,表示今後一定要早一點上班,以免在路上碰到不測。後來,這3名女工都成了企業的生產骨幹。

當時,就有人對袁勤生說,這樣做違反多勞多得原則,自行車應該去拿,但來回的時間應該作為“中離”處理。袁勤生說,你們的想法有片麵性。一個職工為了執行勞動紀律,把個人的財產置之度外,這樣的覺悟已經不低了。我非但不做“中離”處理,還要號召全廠職工向她們學習,學習她們公而忘私的精神和嚴明的組織性紀律性。如果硬是做“中離”處理,扣工資、扣獎金,看起來執行了“按勞分配”原則,卻傷害了職工對工廠的感情,下次再遇到特殊情況,就不會把工廠的事放在首位了。

袁勤生還給全廠7個車間的主任一個特權:上班勞動時間,如碰到哪個工人發生頭暈、肚痛等不舒服情況,需要休息一下恢複的,車間主任必須立即調度頂崗,安排該名工人在車間辦公室躺下休息,休息期間不扣工資,不加計件定額。初時部分廠部領導班子的人員和車間主任對這個規定很擔心,生怕少數工人惡作劇,佯裝頭痛腹痛又不能準確目測怎麼辦?袁勤生十分自信地對他們說:“不要怕,有人作假,也同樣讓他們休息,不許你們調查真假,我想即使有人肚子不痛,假裝躺著,他也會心痛自責的。我們要把工人真正當成主人,當成家人,這也是我們中國特色的基本特征。”

事實上,袁勤生這樣處理是正確的。領導對職工信任體貼了,職工就會有主人翁責任感。他們都知道,在江南儀表廠工作有一個標準:職工應該做到而有能力做到的事,一定要盡力做到,不能有半點馬虎,但因客觀因素職工無力做到的事,工廠也會給予體諒。所以,絕大多數職工都能自覺遵守廠規廠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