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從何時與何人開始,把西方一些學者不曾解釋清楚甚或困惑的問題,統稱為“問題”,如“休謨問題”、“韋伯問題”、“斯密問題”、“李約瑟問題”等等。
這諸多“問題”,除“休謨問題”外,餘者皆在漢語學術界引起過較為廣泛的討論。原因是,這些引起過討論的“問題”,皆同中國的曆史與現實相關,而且關聯的都是些重大的學術和思想課題,中國學界不能不予以解答。如“韋伯問題”關聯的是中國何以沒有發展起自己的資本主義,“李約瑟問題”關聯的是中國何以沒有像近代西方那樣產生科學革命,“斯密問題”關聯的是現時代的中國人何以處理市場經濟同道德建設之關係。
在這些問題中,“斯密問題”是近年才出現的,確切說是《道德情操論》一書的中譯本的出版而引起的討論。
斯密是蘇格蘭啟蒙運動中的學者,代表性的作品,一是《國富論》,二是《道德情操論》。前者談經濟,後者談道德。談經濟的《國富論》,在我國早已有中譯本行業,內中“經濟人”和“看不見的手”兩個概念對我國讀者來說,亦早已耳熟能詳。可《道德情操論》延至去年才有中譯本麵世,故學者們在是書出版後,隨即發現,原來有兩個形象的斯密,一個是經濟學家的斯密,另一個是倫理學家的斯密,而且二者難於統一。在經濟學家的斯密那裏,市場經濟是萬能的,也是冷冰冰的,而在倫理學家的斯密那裏,市場卻不能解決道德問題,“看不見的手”不能幫助社會的道德建設。這就是所謂的“斯密問題”之由來。
一個世紀以來的中國學界,對西方學術與思想的引進及討論,總免不了現實性的關懷。所謂“斯密”問題的提出和討論,情況亦複如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經濟漸漸由計劃向市場過渡。然而也就在這些年裏,道德問題亦凸顯出來,以致於在不少人的頭腦中形成了“經濟爬坡、道德滑坡”的印象,似乎市場與道德是一種互為消長的關係,市場經濟的發展必以道德淪喪為代價。因而在這些人的心目中,市場經濟的意義也就大大地打了折扣。在他們看來,市場與道德之關係在自由經濟理論鼻祖亞當·斯密那裏就沒有解決好。不然的話,他又何須還要專門從事道德學說的研究呢?
這些年來,中國經濟有所轉變是事實,道德領域的不盡人意也是事實。但這二者是否為一因果關係,卻是有待深入思考的。如果市場經濟必定帶來道德淪喪,那麼請問,西方社會搞了幾百年的市場經濟,何以他們的道德風景比目下中國的還要美麗呢?為何中國就不能搞市場經濟,一搞就會以道德為代價呢?很顯然,目下中國的道德境況的不理想,原因並不在經濟體製的轉型,而是由一些非經濟因素造成的。甚至還可以說,正因為中國的市場經濟未曾充分發展起來,未曾完善,才會有所謂的道德淪喪。而且依我看,所謂的“斯密問題”也是一個假問題。斯密寫《國富論》談“經濟人”,寫《道德情操論》談“道德人”,隻能說明斯密曾在兩個領域思考過,都有思想成果,一點也不表明他的“經濟人”和“道德人”不能協調。實際上,在斯密那裏,“看不見的手”絕不僅僅隻是伸向經濟領域,其在道德領域同樣是有效的。
在西方曆史上,斯密首倡經濟自由主義。在他之前,人們談論自由,多是政治自由,即如何限製政府的力量,以保障真正意義上的人民主權。而斯密認為,自由之獲得,必賴於人們首先在經濟領域必須是自由的。如果在經濟領域沒有自由,那麼政治自由必定落空。正是基於這樣一種基本認識,斯密寫了《國富論》。在他看來,人都是自私的。正由於其自私,他們才可能有分工,有市場,有交換的可能。也就是說,人們的經濟行為,乃是其利己之心的體現,亦是其滿足的方式。從此意義上說,人都是“經濟人”,即一切經濟活動皆是為了追求個人利益。對此,斯密有一個非常淺顯的說法,認為屠戶、麵包師這樣一些人每天給我們供應肉和麵包,絕不是因為他們的高尚和友愛,而是為了他們自己。而我們每天去購買他們的肉和麵包,同樣是出於自己的需要。
那麼問題是,人人都是出於利己之心而從事經濟活動,社會秩序又何以維護呢?在斯密之前,類似的問題,思想家們就曾考慮過。比如霍布斯,他認為,如果讓人的利己心沒有約束地泛濫,社會必是無序的,人與人的關係亦必像豺狼的關係一樣。所以他強調國家的權威,認為隻有國家才能夠將無序的社會導向有序。而斯密認為,過分強調國家的權威,必是對自由的傷害。社會秩序不是靠一種強有力的權威來維護,而是社會成員在追求他們自己的利益的過程中而自發地形成的。也就是說,在社會的自發運動中,尤其在人們的經濟活動中,由於人皆利己,自然會產生一種相互製約的力量,從而將無序導向有序。而這一力量,他稱之為“看不見的手”。
斯密這一“看不見的手”之概念,實則所指的就是市場經濟所具有的一種力量,亦可稱之為“市場理性”(隻不過斯密未曾使用這一概念而已)。在斯密看來,經濟生活完全是人們自己的,其規則亦可在經濟行動中自然形成,而無需國家的幹預。他認為,經濟的繁榮,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決非靠政府的指導所能實現;它的動力不是來自國家,而是來自社會,來自人們的利己之心。國家的職能隻是對自由經濟的保護,為經濟的自由發展提供較好的政治環境。用他自己的話說:“每一個人,在他不違反正義的法律時,都應聽其完全自由,讓他采用自己的方法,追求自己的利益,以及勞動及資本和任何其他人或其他階級相競爭。”至於國家在此經濟形態中,斯密認為,隻要起到下麵一些作用就行了:
(1)保護社會,使它不受其他獨立社會的侵犯。
(2)盡可能保護社會上各個人,使之不受其他人的侵犯或壓迫。
(3)建設並維持某些公共事業及公共設施。
但是這對於斯密的學說來說,還隻是其中的一個方麵。因為作為社會性的人,他既是“經濟人”,同時又要求他是“道德人”,而且一個和諧的社會,也不僅僅隻體現為經濟活動的有序和公利的實現,道德的維係與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斯密正是因為看到了這一點,才在研究“經濟人”的同時又對“道德人”問題進行思考。他的《道德情操論》就是試圖說明在自由經濟的社會,“道德人”如何可能的問題。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斯密雖然看到了“經濟人”同“道德人”有所區別,但他決沒有將二者理解為二元對立互為消長的關係。也可以說,二者之關係在他那裏,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更談不上“難題”。
斯密的基本觀點是:在自由經濟的社會,“道德人”不僅必要,而且可能。言其必要,是因為任何社會都需要仁愛和溫情,任何個人都需要別人的友誼和幫助。至於“道德人”如何可能之問題,斯密是從如下兩個層麵而致思的:
(一)斯密雖不是人性善論者,但卻認為人擁有一種相互同情和相互理解的心理基礎,有起碼的是非觀,用中國話說即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他稱之為“道德觀念的天性”,或曰“某種天然的性能”。這是天賦的,與生俱來的,但同時又伴隨著我們一生,指導並規範著我們的言行舉止。具體言之即是:“它們在我們內心樹立起來是為了充當我們全部行為的最高仲裁者,以便監督我們的意識、感情和欲望,並對它們該放縱或抑製到何種地步作出判斷。”不難看出,斯密所說的“道德觀念的天性”,頗似康德所說的“絕對命令”,亦如中國的孟子所說的“四端”。可以說,“道德觀念的天性”便是斯密所說的“道德人”的人性根據。
(二)斯密認為,“道德觀念的天性”隻是對人們最起碼的約束,不足以給社會帶來整體的善。而且,它同“經濟人”的基本屬性也是不相符的。“經濟人”的特性是利己,而“道德觀念的天性”卻沒有能力限製人們的利己之心,而且也不是它應該去約束的。因之,欲思考“經濟人”同“道德人”之關係問題,更重要的乃是從對“經濟人”之本身的分析出發,看看它是否具有道德性。
在斯密看來,人的利己之心亦可稱為“自愛”。但在自由經濟的社會裏,“自愛”的“經濟人”所給社會帶來的卻是整體性的利益,人人都可從中得益。特別是,為了保障經濟的自由和社會的有序,經濟自由的社會同時也是法律健全的社會。在這樣的社會裏,人們不但可以自由競爭,可以保障自己的基本權利,可以充分體現自己的價值,而且可以培養人們相互之間的信任感。這樣的社會是正義的,也是道德的。而這其中,發揮作用的同樣是那隻“看不見的手”。或者說,正是通過這隻“看不見的手”,“經濟人”變成了“道德人”,一個人人都在關心自己的社會變成了一個充滿正義的道德社會。
但是即便這樣,仍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因為不管是“道德觀念的天性”還是“經濟人”含義中的“道德人”,都隻能使社會擁有正義,而不能使之充滿仁慈。說得通俗點即是:它隻能約束人們不為惡,但卻不能鼓勵人們為善;或者說,在這裏,“道德人”是被動的,自在的,而不是主動的,自覺的。而一個社會,如果道德僅僅隻體現為被動的和自在的,顯然不是一個完善的社會,沒有仁愛,沒有奉獻,沒有高尚。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斯密同樣是費了心思的。在他看來,道德從總體上看有兩個層次,即正義和仁慈。自由經濟之社會通過“看不見的手”和基於人的“道德觀念的天性”,隻能帶來正義,不能帶來仁慈。
但是對於這二者,斯密認為前者比後者更為重要。因為在他看來,一個社會的道德基礎是正義,而不是仁慈。正義是主幹,仁慈是枝葉。有正義而無仁慈的社會,可能沒有溫情,沒有高尚,但卻是道德的。相反,如果一個社會有仁慈而無正義,非但不道德,而且還會因之而毀掉。對於這二者之關係,斯密有一個非常形象而生動的比喻:
“行善猶如美化建築物的裝飾品,而不是支撐建築物的地基,因此作出勸戒已經足夠,沒有必要強加於人。相反,正義猶如支撐整個大廈的主要支柱。如果這根柱子鬆動的話,那麼人類社會這個雄偉而巨大的建築必然會在頃刻之間土崩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