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洵美對魯迅最後的態度,我沒有看到過他自己寫的文章,但是從賈植芳寫的《我的難友邵洵美》中看到了一點。文章寫的是他們一同坐牢時候的一次談話。他鄭重其事地對賈植芳說:
賈兄,你比我年輕,身體又好,總有一日會出去的。我有兩件事,你一定要寫一篇文章替我說幾句話,那我就死而瞑目了。
他說的兩件事,一件事是1933年接待蕭伯納是他出的錢,這一段話本篇前邊已經引述了。第二件事是:
我的文章,是寫得不好,但實實在在是我自己寫的,魯迅先生在文章中說我是“捐班”,是花錢雇人代寫的,這真是天大誤會。我敬佩魯迅先生,但對他輕信流言又感到遺憾!這點也拜托你代為說明一下才好。
賈植芳不負所托,寫了文章代為說明。不過就從這說明中可以看出邵洵美對魯迅也有一點誤會。魯迅所說的“捐班”,是“……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笑罵由他笑罵,惡作我自印之。‘作品’一出,頭銜自來,……”並未表示不承認這“惡作”是出自他本人的筆下。假如連惡作自己也寫不出,必得雇請槍手來代筆,那就要更低一個檔次了。魯迅寫這些文章,也不是因為輕信了流言,而是對於邵洵美發表在《十日談》上的文章作出的反應。在魯迅的《登龍術拾遺》中,可議之處隻有用了“贅婿”一詞,他1934年5月18日致陶亢德信中也用了“盛家贅婿”這字眼。這卻是不準確的。《辭海》的解釋:“贅婿,俗稱‘招女婿’。中國宗法製度下就婚於女家的男子。入贅後,須改從妻姓,所生子女從母姓。”顯然,邵洵美盛佩玉的婚姻不是這個情況。魯迅大約是為了強調邵對嶽家的依附程度,才故意用了“贅婿”一語吧。
最後講一件魯迅給《論語》半月刊寫稿的事。這刊物同邵洵美頗有關係。盛佩玉的回憶《盛氏家庭·邵洵美與我》一書中說:“那時林語堂提議出版《論語》,洵美當了後台老板兼編輯。”(人民文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頁)這刊物是邵家開的時代圖書印刷公司發行,所以說是“後台老板”吧。因為林語堂的約稿,魯迅在《論語》發表過好幾篇文章:《學生和玉佛》,《誰的矛盾》,《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論語一年”》,與魏猛克的《通信》。1934年5月,魯迅將《大美晚報》刊登的一條社會新聞剪寄給《論語》“古香齋”一欄,後來以《玄武湖怪人》為題刊出。魯迅在致陶亢德信中談到按語怎麼署名的時候,說:“《論語》雖先生所編,但究屬盛家贅婿商品,故殊不願與之太有瓜葛也。”
異中有同
魯迅與胡適,在從五四前後開始的新文化運動中,這兩位都是開風氣之先的人物。那時,彼此間也有交情,互相尊重,這隻要看看兩人的通信就可以知道的。後來呢,卻是走上不同的道路了。照通常的說法,兩人分別成了文化界左右兩翼的領袖人物,在政治上,更說不到一塊去了。
可是,這兩位都是從五四走過來的人物,正像當年有使他們能夠在《新青年》上共同戰鬥的因素一樣,後來雖然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但是對於一些事情的看法還是不約而同,發表了相同或者相近的意見。下麵舉一點例。
例一:1934年8月27日天津《大公報》發表社評《孔子誕辰紀念》,其中說:
最近二十年,世變彌烈,人欲橫流,功利思想如水趨壑,不特仁義之說為俗誹笑,即人禽之判亦幾以不明,民族的自尊心與自信力既已蕩然無存,不待外侮之來,國家固早已瀕於精神幻滅之域。
魯迅不能讚同這種意見。他在9月25日寫了一篇《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刊登在10月20日出版的《太白》半月刊上(後收入《且介亭雜文》),文章首先指出:如果說,“民族的自尊心與自信力既已蕩然無存”,就並不是這篇社評所說的“最近二十年”的事,早就如此了:從公開的文字上看起來:兩年以前,我們總自誇著“地大物博”,是事實;不久就不再自誇了,隻希望著國聯,也是事實;現在是既不誇自己,也不信國聯,改為一味求神拜佛,懷古傷今了——卻也是事實。
於是有人慨歎日: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
如果單據這一點現象而論,自信其實是早就失掉了的。先前信“地”,信“物”,後來信“國聯”,都沒有相信過“自己”。假使這也算一種“信”,那也隻能說中國人曾經有過“他信力”,自從對國聯失望之後,便把這他信力都失掉了。
中國人現在是在發展著“自欺力”。文章做到這裏,魯迅把筆鋒一轉:
我們有並不失掉自信力的中國人在。
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拚命硬幹的人,有為民請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雖是等於為帝王將相作家譜的所謂“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們的光耀,這就是中國的脊梁。
這一類的人們,就是現在也何嚐少呢?他們有確信,不自欺;他們在前仆後繼地戰鬥,不過一麵總在被摧殘,被抹殺,消滅於黑暗中,不能為大家所知道罷了。說中國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則可,倘若加於全體,那簡直是誣蔑。
這篇文章成了魯迅的名作。他說得真好,正如他在一封信中所說的,中國“曆史上滿是血痕,卻竟支撐以至今日,其實是偉大的”。(《魯迅全集》第十四卷,第410頁)要不是曆代都有這樣的“脊梁”,中國又怎麼能夠“支撐以至今日”呢。
胡適也不能讚同《大公報》的這篇社評。他在9月3日寫了一篇《寫在
首先,胡適也不同意社評中“最近二十年”這一說。他說:“《官場現形記》和《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描寫的社會政治情形,不是中國的實情嗎?是不是我們得把病情移前三十年呢?《品花寶鑒》以至《金瓶梅》描寫的也不是中國的社會政治嗎?這樣一來,又得挪上三五百年了。那些時代,孔子是年年祭的,《論語》、《孝經》、《大學》是村學兒童人人讀的,還有士大夫講理學的風氣哩!究竟那每年‘洙水橋前,大成殿上,多士濟濟,肅穆趨蹌’(引者按:《大公報》這篇社評中語),曾何補於當時的慘酷的社會,貪汙的政治?”(見《胡適全集》第四卷,安徽教育出版社版,第529頁)
胡適和魯迅從不同的角度反駁了這篇社評中“最近二十年”一說。在應該看到了“中國的脊梁”這一點上,兩人卻並沒有什麼不同。胡適激昂地說:
我們談到古人的人格,往往想到嶽飛、文天祥和晚明那些死在廷杖下或天牢裏的東林忠臣。我們何不想想這二三十年中為了各種革命慷慨殺身的無數誌士!那些年年有特別紀念日追悼的人們,我們姑且不論。我們試想想那些為排滿革命而死的許多誌士,那些為民十五六年的國民革命而死的無數青年,那些前兩年中在上海在長城一帶為抗日衛國而死的無數青年,那些為民十三以來的共產革命而死的無數青年,——他們慷慨獻身去經營的目標比起東林諸君子的目標來,其偉大真不可比例了。東林諸君子慷慨抗爭的是“紅丸”,“移宮”,“妖書”等等米米小的問題;而這無數的革命青年慷慨獻身去工作的是全民族的解放,整個國家的自由平等,或他們所夢想的全人類社會的自由平等。我們想到了這二十年中為一個主義而從容殺身的無數青年,我們想起了這無數個“殺身成仁”的中國青年,我們不能不低下頭來向他們致最深的敬禮;我們不能不頌讚這“最近二十年”是中國史上一個精神人格最崇高,民族自信心最堅強的時代。他們把他們的生命都獻給了他們的國家和他們的主義,天下還有比這更大的信心嗎?(見《胡適全集》第四卷,第532-533頁)
胡適表示要向他們致最深的敬禮的人中,明確包括了為共產革命而死的青年。這些人,像柔石,像殷夫,魯迅的這篇文章雖然沒有明確提出這一點,心裏必定是想到他們的。魯迅不但想到戰死者,還想到了那些在苦難環境中戰鬥著的人們,像瞿秋白、馮雪峰他們。他說的,就是現在也何嚐少呢,他們在前仆後繼地戰鬥,就是說的他們吧,就是寫自己對他們的懷念吧。胡適可隻是寫到了戰死者。這時,“圍剿”蘇維埃區域的戰爭正在進行,他大約也沒有膽量去頌讚正在同“圍剿”軍作戰的人們吧。
可是,就是隻說到這個分寸上,也還是遭到了攻擊。湖南省政府主席兼追剿軍總司令何鍵致廣東當局的電報中,說胡適此文“公然為共匪張目,謂其慷慨獻身,超越嶽飛、文天祥及東林諸君子之上。喪心病狂,一至於此……鍵身膺剿匪重任,深恐邪說披猖,動搖國本……”胡適把報紙上登出的這個電報全文轉錄在《獨立評論》上(見《胡適全集》第二十二卷,第278頁),算是立此存照吧。
例二:1935年3月7日魯迅寫的《“尋開心”》一文(刊登在4月5日《太白》半月刊上,後收入《且介亭雜文二集》)中提到了當時文化思想界的幾件事:其中有一件是廣東提倡讀經,還有一件事是薩孟武、何炳鬆、王新命等十教授發表了一個《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宣言》。對這兩件事,這篇文章都表示了批評的態度。
對於廣東提倡讀經這事,魯迅引用了提倡者編印的《經訓讀本》:“孔子謂曾子日: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魯迅問,“那麼,‘為國捐軀’是‘孝之終’麼?”他接著答道:“並不然,第三課還有‘模範’,是樂正子春述曾子聞諸夫子之說雲:‘天之所生,地之所養,無人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歸之,可謂孝矣。不虧其體,不辱其身,可謂全矣。故君子頃步而弗敢忘孝也。”’指出了他們的自相矛盾。
對於十教授的《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宣言》,這篇文章沒有正麵提出批評。魯迅是3月7日看到報紙上刊出的“北平大學教授兼女子文理學院文史係主任李季穀氏讚成《一十宣言》原則的談話”,當天就寫了這篇文章。文中引用李氏的談話:“為複興民族之立場言,教育部應統令設法標榜嶽武穆、文天祥、方孝孺等有氣節之名臣勇將,俾一般高官戎將有所法式雲。”
文章對這兩件事合評說:“凡這些,都是以不大十分研究為是的。如果想到‘全而歸之’和將來的臨陣衝突,或者查查嶽武穆們的事實,看究竟是怎樣的結果,‘複興民族’了沒有,那你一定會被捉弄得發昏。”
對於這兩件事,胡適也正是持批評的態度。他在《南遊雜記》中記下了1935年1月他在廣州同陳濟棠談話的情形:
陳濟棠先生的廣東官話我差不多可以全懂。……他說的話很不客氣:“讀經是我主張的,祀孔是我主張的,拜關、嶽也是我主張的。我有我的理由。”……他說:生產建設可以盡量用外國機器,外國科學,甚至於不妨用外國工程師。但“做人”必須有“本”,這個“本”必須要到本國古文化裏去尋求。這就是他主張讀經祀孔的理論。……
我靜聽到他說完了,我才很客氣的答他,大意說:“依我的看法,伯南先生(引者按:陳濟棠字伯南)的主張和我的主張隻有一點不同。我們都要那個“本”,所以不同的是:伯南先生要的是“二本”,我要的是“一本”。生產建設須要科學,做人須要讀經祀禮,這是“二本”之學。我個人的看法是:生產要用科學知識,做人也要用科學知識,這是“一本”之學。
他很嚴厲的睜著兩眼,大聲說:“你們都是忘本!難道我們五千年的老祖宗都不知道做人嗎?”
我平心靜氣的對他說:“五千年的老祖宗,當然也有知道做人的。但就絕大多數的老祖宗說來,他們在許多方麵實在夠不上做我們‘做人’的榜樣。舉一類很淺的例子來說罷。女人裹小足,裹到骨頭折斷,這是全世界的野蠻民族都沒有的慘酷風俗。然而我們的老祖宗居然行了一千多年。大聖大賢,兩位程夫子沒有抗議過,朱夫子也沒有抗議過,王陽明、文文山也沒有抗議過。這難道是做人的好榜樣?”
他似乎很生氣,但也不能反駁我。(見《胡適全集》第十卷,第462-463頁)
陳濟棠說不過胡適,但是總司令有總司令的威權,原來已作安排的胡適在廣州的學術講演都被取消了。
回到北平之後,胡適對這兩個問題都發表了文章。在《試評所謂“中國本位的文化建設”》一文中,他表示了對於薩孟武、何炳鬆等十教授的這個宣言“頗感覺失望”。以為它“正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最新式的化裝出現”:“說話是全變了,精神還是那位《勸學篇》的作者的精神。‘根據中國本位’,不正是‘中學為體’嗎?‘采取批評態度,吸收其所當吸收’,不正是‘西學為用’嗎?”
在這篇文章裏,胡適從正麵指出:
文化各方麵的激烈變動,終有一個大限度,就是終不能根本掃滅那固有文化的根本保守性。……所以“中國本位”是不必勞十教授們的焦慮的。……不應該焦慮那個中國本位的動搖,而應該焦慮那固有文化的惰性之太大。今日的大患並不在十教授們所痛心的“中國政治的形態,社會的組織和思想的內容與形式,已經失去它的特征”。我們的觀察,恰恰和他們相反。中國今日最可令人焦慮的,是政治的形態,社會的組織和思想的內容與形式,處處都保持中國舊有種種罪孽的特征,太多了,大深了。(見《胡適全集》第四卷,第581-582頁)。
在這裏,胡適提出了以後幾十年間備受責難的“全盤西化”的口號,對此,他作過一些解釋,一些限製,例如說“‘全盤’的意義不過是‘充分’而已,不應該拘泥作百分之百的數量的解釋”。(見《胡適全集》第四卷,第585頁)“此時沒有別的路可走,隻有努力全盤接受這個新世界的新文明。全盤接受了,舊文化的‘惰性’自然會使他成為一個折衷調和的中國本位新文化。”(見《胡適全集》第二十二卷,第255-256頁)詳細論述胡適的這一觀點,不是這個題目應有的內容,這裏就不再談下去了。
關於讀經。胡適在他編的《獨立評論》第一四六號轉載了傅孟真為《大公報》寫的星期論文《論學校讀經》。作為呼應和闡發,同期還發表了胡適的《我們今日還不配讀經》一文。傅文指出:“經過明末以來樸學之進步,我們今日應該充分感覺六經之難讀。……今日學校讀經,無異於拿些教師自己半懂半不懂的東西給學生。……六經雖在專門家手中也是半懂半不懂的東西,一旦拿來給兒童,教者不是渾沌混過,便要自欺欺人。這樣的效用,究竟是有益於兒童的理智呢,或是他們的人格?”胡適的文章引用了這他以為是“最精確的一段”,指出“我們可以預料提倡讀經的文武諸公決不會了解的”(見《胡適全集》第四卷,第567頁)。在這篇文章裏,胡適舉了好些例子說明了解經的艱難,從清代的樸學家到和他同時的丁聲樹、吳世昌、楊樹達這些學者是怎樣一個字一個字求解的,最後得出結論:“在今日妄談讀經,或提倡中小學讀經,都是無知之談,不值得通人的一笑。”(見《胡適全集》第四卷,第57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