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可能沒有一點缺點,也不可能不犯一點錯誤。隻要到不了觸犯刑律的程度,夫妻間就應該互相理解,互相原諒。相互理解是夫妻間最重要的行為。在熱戀階段往往看不到對方的缺點,俗話說:“情人眼中出西施。”一旦結婚,往往就會應了我們常說的兩句話:“凡所難求皆絕好,及能如願便平常。”西人說:“結婚是愛情的墳墓。”我希望,中國不要讓這一句話兌現。我希望,結婚以後,愛情的溫度會以另外一種形式與日俱增,而不是漸趨冰冷。
我在很多地方被別人認為是保守派,我也以保守派自居。並不是一切時髦的東西都是好的。在婚姻和家庭問題上,我也寧願保守。我還是宣傳我那一套:家庭中必須有忍讓精神,夫婦相互包涵,相互容忍,天天為了一點芝麻綠豆大的小事而吵架,我不認為是好現象。
一夫一妻一個孩子的家庭,是曆史演變的結果,是當前以及以後相當長的時間內形勢的需要。我現在還想不出將來的家庭形式會變成什麼樣子,21世紀也不會改變。我不希望,中國的社會有朝一日會改變複古,複古到沒有家庭的社會,男女雜交,隻知有母而不知有父。我希望,21世紀中國的家庭會在保留這種形式的基礎上,多增加一些溫馨,多增加一些理解,多增加一些和諧,多增加一些幸福。
1999年11月3日
老年十忌
我已經在本欄寫過談老年的文章,意猶未盡,再寫“十忌”。
忌,就是禁忌,指不應該做的事情。人的一生,都有一些不應該做的事情,這是共性。老年是人生的一個階段,有一些獨特的不應該做的事情,這是特性,老年禁忌不一定有十個。我因受傳統的“十全大補”、“某某十景”之類的“十”字迷的影響,姑先定為十個。將來或多或少,現在還說不準。騎驢看唱本,走著瞧吧。
一忌:說話太多。說話,除了啞巴以外,是每人每天必有的行動。有的人喜歡說話,有的人不喜歡,這決定於一個人的秉性,不能強求一律。我在這裏講忌說話太多,並沒有“禍從口出”或“金人三緘其口”的涵義。說話惹禍,不在話多話少,有時候,一句話就能惹大禍。口舌惹禍,也不限於老年人,中年和青年都可能由此致禍。
我先舉幾個例子。
某大學有一位老教授,道德文章,有口皆碑。雖年逾耄耋,而思維敏銳,說話極有條理。不足之處是:一旦開口,就如懸河泄水,滔滔不絕;又如開了閘,再也關不住,水不斷湧出。在那個大學裏流傳著一個傳說:在學校召開的會上,某老一開口發言,有的人就退席回家吃飯,飯後再回到會場,某老談興正濃。據說有一次博士生答辯會,規定開會時間為兩個半小時,某老參加,一口氣講了兩個小時,這個會會是什麼結果,答辯委員會的主席會有什麼想法和措施,他會怎樣抓耳撓腮,坐立不安,概可想見了。
另一個例子是一位著名的敦煌畫家。他年輕的時候,頭腦清楚,並不喜歡說話。一進人老境,脾氣大變,也許還有點老年癡呆症的原因,說話既多又不清楚。有一年,在北京國家圖書館新建的大禮堂中召開中國敦煌吐魯番學會的年會,開幕式必須請此老講話。我們都知道他有這個毛病,預先請他夫人準備了一個發言稿,簡捷而扼要,塞入他的外衣口袋裏,再三叮囑他,念完就退席。然而,他一登上主席台就把此事忘得一幹二淨,擺開架子,開口講話,聽口氣是想從開天辟地講起,如果講到那一天的會議,中間至少有3000年的距離,主席有點沉不住氣了。我們連忙采取緊急措施,把他夫人請上台,從他口袋裏掏出發言稿,讓他照念,然後下台如儀,會議才得以順利進行。
類似的例子還可以舉出一些來,我不再舉了。根據我個人的觀察,不是每一個老人都有這個小毛病,有的人就沒有。我說它是“小毛病”,其實並不小。試問,我上麵舉出的開會的例子,難道那還不會製造極為尷尬的局麵嗎?當然,話又說了回來,愛說長話的人並不限於老年,中青年都有,不過以老年為多而已。因此,我編了四句話,奉獻給老人:年老之人,血氣已衰;煞車失靈,戒之在說。
二忌:倚老賣老。50年代和60年代前期,中國政治生活還比較(我隻說是“比較”)正常的時候,周恩來招待外賓後,有時候會把參加招待的中國同誌在外賓走後留下來,談一談招待中有什麼問題或紕漏,有點總結經驗的意味。這時候剛才外賓在時嚴肅的場麵一變而為輕鬆活潑,大家都爭著發言,談笑風生,有時候一直談到深夜。
有一次,總理發言時使用了中國常見的“倚老賣老”這個詞兒。翻譯一時有點遲疑,不知道怎樣恰如其分地譯成英文。總理注意到了,於是在客人走後就留下中國同誌,議論如何翻譯好這個詞兒。大家七嘴八舌,最終也沒能得出滿意的結論。我現在查了兩部《漢英詞典》,都把這個詞兒譯為:To take advantage of one"s seniority or old age.意思是利用自己的年老,得到某一些好處,比如脫落形跡之類。我認為基本能令人滿意的;但是“達到脫落形跡的目的”,似乎還太狹隘了一點,應該是“達到對自己有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