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縱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懼--關於心態(4)(1 / 3)

講理還是分階級或階層的。普通老百姓一般說來是講理的。到了官府衙門,情況就不一樣。在舊社會裏,連一個七品芝麻官衙役,比如秦瓊,他就敢說:“眼前若在曆城縣,我定將你捉拿到官衙,板子打,夾棍夾,看你犯法不犯法!”他的上級那個縣令掌握行政和司法、立法的什麼《唐律》之類,隻是一個擺設的花瓶,甚至連花瓶都不夠。舊社會有一個說法,叫“滅門的知縣”。知縣雖小,他能滅你的門。等而上之,官越大,“理”越多。到了皇帝老爺子,簡直就是“理”的化身。即使有什麼《律》,那是管老百姓的。天子是超越一切的。舊社會還有一句話,叫“天子無戲言”。他說的話,不管是清醒時候說的,還是酒醉後說的,都必實現。不但人類必須服從,連大自然也不能例外。唐代武則天冬天要看牡丹,傳下了金口玉言,第二天,牡丹果然怒放,國色天香,跪--不知道牡丹是怎樣跪法--迎天子--邏輯的說法應該是天女。

總之,一句話:在舊社會法和理都掌握在皇帝老爺子以及大小官員的手中,百姓是沒有份兒的。

到了近代,情況大大地改變了,特別是建國以後,換了人間,老百姓有時也有理了。但是,“十年浩劫”是一個天大的例外。那時候是老和尚打傘--無法(發)無天。理還是有的,但卻隻存在於報章雜誌的黑體字中,存在於“最高指示”中。我現在要問一下,錢鍾書先生“據理力爭”據的是什麼“理”?唯一的用黑體字印出來的是“革命無罪,造反有理”的理。錢先生能用這種“理”嗎?紅衛兵“造反”,就是至高無上的“理”。博學的錢先生如果用寫《管錐編》和《談藝錄》的辦法,引用拉丁文的《羅馬法》來向紅衛兵講理,這不等於對牛彈琴嗎?

因此,“據理力爭”隻能是傳聞。

抑尤有進者。不佞也是被抄過家的人,蹲過牛棚的人,是過來人。深知被抄家的滋味。1967年11月30日深夜,幾條彪形大漢,後麵跟著幾個中漢和小漢,破門而入。把我和老祖、德華我們全家三個人從床上拉起來,推推搡搡,押進了沒有暖氣的廚房裏,把玻璃門關上,兩條彪形大漢分立兩旁,活像廟宇裏的哼哈二將。這些人都是聶元梓的幹將,平常是手持長矛的,而且這些長矛是不吃素的。今天雖然沒持長矛,但是,他們的能量我是清楚的。這些人都是我的學生,隻因我反對了他們的“老佛爺”,於是就跟我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敵。同他們我敢“據理力爭”嗎?恐怕我們一張嘴就是一個嘴巴,接著就會是拳打腳踢。他們的“理”就在長矛的尖上。哪裏會“據理力爭”之後才“大打出手”呢?我們三個年近花甲或古稀的老人,蜷曲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渾身發抖,不是由於生氣--我們還敢生氣嗎?不是由於害怕,而是由於窗隙吹進來的冬夜的寒風。耳中隻聽到翻箱倒櫃,撬門砸鎖的聲音。有一個抄家的專家還走進廚房要我的通訊簿,準備滅十族的瓜蔓抄行動。不知道用了多少時間,這一群人--他們還能算人嗎?--抄走了一卡車東西,揚長而去。由於熱水袋被踩破,滿床是水。屋子裏成了垃圾堆。此時我們的心情究竟是什麼樣子,我現在不忍再細說了。“長夜漫漫何時旦?”

總之,根據我的親身經驗,“據理力爭”隻能是傳聞,而且是失實的傳聞。在那樣的時代,哪裏有狂狷存在的餘地呢?

2002年2月8日

糊塗一點,瀟灑一點

最近一個時期,經常聽到人們的勸告:要糊塗一點,要瀟灑一點。

關於第一點糊塗問題,我最近寫過一篇短文《難得糊塗》。在這裏,我把糊塗分為兩種,一個叫真糊塗,一個叫假糊塗。普天之下,絕大多數的人,爭名於朝,爭利於市。嚐到一點小甜頭,便喜不自勝,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個小釘子,便憂思焚心,眉頭緊皺,前途暗淡,哀歎不已。這種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們是真糊塗,但並不自覺。他們是幸福的,愉快的。願老天爺再向他們降福。

至於假糊塗或裝糊塗,則以鄭板橋的難得糊塗最為典型。鄭板橋一流的人物是一點也不糊塗的。但是現實的情況又迫使他們非假糊塗或裝糊塗不行。他們是痛苦的。我祈禱老天爺賜給他們一點真糊塗。

談到瀟灑一點的問題,首先必須對這個詞兒進行一點解釋。這個詞兒圓融無礙,誰一看就懂,再一追問就糊塗。給這樣一個詞兒下定義,是超出我的能力的。還是查一下詞典好。《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神情、舉止、風貌等)自然大方、有韻致,不拘束。看了這個解釋,我嚇了一跳。什麼神情,什麼風貌,又是什麼“韻致”,全是些抽象的東西,讓人無法把握。這怎麼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瀟灑”掛上鉤呢?我是主張模糊語言的,現在就讓瀟灑這個詞兒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國六朝時代一些當時名士的舉動,特別是《世說新語》等書所記載的,比如劉伶的“死便埋我”,什麼雪夜訪戴,等等,應該算是“瀟灑”吧。可我立刻又想到,這些名士,表麵上瀟灑,實際上心中如焚,時時刻刻擔心自己的腦袋。有的還終於逃不過去,嵇康就是一個著名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