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堅決製止“三亂”,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目前已經削減的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必須落實,決不能再收費;要繼續清理、減少各種收費項目。停止收取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除國家規定外,市裏不再出台新的收費項目。嚴禁將企業自願接受的服務轉變為強製性服務,強行收費。推行企業交費登記卡製度,企業有權拒絕無證收費和不合法收費。
3.改善金融服務,擴大融資渠道
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要結合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特點,積極研究采取有效的信貸方式和服務措施。對民間投資者的貸款要一視同仁,允許民營企業用土地使用權、有價證券、無形資產作抵押、質押獲取貸款。
二是加快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係建設。積極鼓勵民間資本組建信用擔保和貸款擔保機構,允許民營企業聯合興辦互助性的擔保機構,采取積極措施鼓勵各類信用擔保機構以及社會資本為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
三是拓寬直接融資渠道。鼓勵發展合夥投資、風險投資等非公開募集的股權融資方式。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鼓勵民營企業通過兼並、收購等形式重組上市。
四是著力推進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誠信建設。引導和規範民間信用的發展,積極推廣委托貸款。
4.實行稅收優惠,降低工業企業土地出讓金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西部大開發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國稅發〔2002〕47號)規定,對國家規定的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的企業和新辦交通、電力、水利等基礎產業的企業實行稅收政策優惠;民族地區企業可享受定期減征和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待遇。
民營工業企業用地價格較高,可適當降低土地出讓金,並將民營企業用地統一納入當地土地開發總體規劃和年度用地計劃。對不以營利為目的而投資興辦的社會公益事業的用地,可依法實行劃撥供地。
5.轉變政府職能,健全服務體係
大力推進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減少和簡化行政審批事項,設立相對集中的行政審批中心,實行“一條龍”、“一站式”服務,或實行“一家受理、抄告相關、關聯審批、限期完成”的關聯審批製度,減少環節,提高辦理效率,並建立行政審批監督機製。同時要建立健全融資服務、技術服務、信息服務、市場服務、質量服務、培訓服務、創業服務、法律服務等服務平台,切實為我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發展做好服務工作。
6.完善管理體製,加強黨的建設
市、區(縣市)、鄉鎮各級都要建立中小企業(非公有製企業)的管理(指導)機構,明確職能,統一對全市中小企業、民營企業、鄉鎮企業行使指導、服務職能。
加強民營企業黨的建設。積極在民營企業開展黨的工作,發展黨員,有條件的要建立黨組織,發揮黨組織在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等方麵的作用。引導和督促民營企業建立工會組織、加強企業黨組織對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領導,團結職工群眾,維護各方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刊登於2003年第四期《重慶行政》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