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人數之眾多、機構之龐大、職能之全麵,在中國曆史上堪稱之最。它不僅繼承了隋、唐時期內侍省的特點,將宦官機構盡數囊括其中,而且將以前製造宮廷用具的非宦官機構以及本屬外朝官員所轄位於北京昌平天壽山的明長陵幕碑的諸多事務也一並歸入了宦官組織係統,進而導致了明代宦官勢力的極度膨脹。

明代的宦官機構統稱為內府衙門。它以包括十二監、四司、八局在內的所謂“二十四衙門”為主體,同時含容二十四衙門之外的數十個諸如內府供用庫、司鑰庫、內承運庫之類的機構。

司禮監是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門中的首席衙門,也是整個宦官係統中權勢地位最高者。但它在明初,地位與職掌並無特別之處。洪武二十八年所定內廷十一監中,司禮監僅排名第八。後來因相權的衰落而扶搖直上,不僅成了事實上的內廷事務總管,而且職權還涉及外廷朝政,司禮監的首領太監因而號稱“無宰相之外,有宰相之實。”明代曆朝擅政的權閹,如王振、劉瑾、魏忠賢等都是司禮監的首領太監。司禮監的職權主要有三項:

批答奏章,傳宣諭旨

這是司禮監最主要的職權。明代各類奏章的批答照例先由內閣用小票草擬,稱“票擬”,然後由皇上朱筆批出,稱“朱批”。但每天的奏章文書眾多,除了禦筆親批數本外,實際上全數由司禮監掌印太監率同秉筆,隨堂諸太監代為批閱。按照朝廷的規定,司禮監太監必須遵照內閣擬定的票擬,用朱筆楷書寫出,有時內閣“票擬”中偶有偏旁缺誤的字,也“不妨略為改正”。如此一來,皇帝就輕鬆多了。也正是由於有了司禮監,明代有好幾位皇帝長年不臨朝聽政,而將朱批主權悉數交付司禮監代辦,結果明代大太監層出不窮,勢傾朝野。究其實際,問題就出在“不妨略為更正”一語。這不僅為宦官擅自改動內閣的票擬留下了餘地,而且為其勾結朝臣提供了便利條件。

皇帝玉璽批答內外奏章、傳宣諭旨及禦前勘合之事例由司禮監中掌印太監掌理,因而掌印太監秩位最尊,視同元輔。另有秉筆太監、隨堂太監隨同照閣票批朱,但例無定員,多則八九人,少則四五人。司禮監中設有文書房。掌印太監在司禮監的大堂正房中批閱文書,秉筆、隨堂太監則在文書房辦差。其中設象牙小牌一麵,長約寸餘,每天申時交接,輪流值班。文書房職近機密,管理嚴格。批答奏章、文書之人都是單身入室,閑雜人等一概不得進入。比較特殊的例子是明末權閹魏忠賢。在他專權之時,曾公然離開本衙,到乾清宮的大殿上批改文書。他大字不識一個,但記憶力驚人,批答奏章時,讓人在一旁高聲誦讀,隨聽隨答。監中秉筆、隨堂一般皆有相當的學識,明代諸帝也很重視這一點。末帝崇禎選任秉筆太監時就曾像考進士一樣在閹宮中進行考試,擇優錄取。有一次他出題:事君能致自身,結果鄭惠與曹化諄考中。

總管內廷宦官事務

司禮監設提督太監一員,負責督理皇城內一應儀禮刑名及鈐束長隨、當差、聽事各役,同時還負責關防門禁、催督光祿供應等事。這實際上總攬了內廷宦官的督責事宜,位重勢大。宮中二十四衙門及山陵等處宦官的姓名、職級、履曆、執掌均屬其管轄範圍,若宦官有違禁之事,也例由其處置。因而宮中宦官見了皆須叩頭稱“上司”,絕不敢稍有懈怠。這實際上已使司禮監處於總管或統領其他宦官機構的地位。

兼領東廠及其他重要職位

東廠始置於永樂十八年。《明史·刑法誌)載:“成祖即位後專倚宦官,立東廠於東安門北,令嬖昵者提督之,緝訪謀逆妖言大奸惡等。”東廠設提督太監一員,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簡稱“提督東廠”,也可尊稱為“督主”或“廠公”。東廠的職掌大致限定為“刺緝刑獄主事”,但事實上東廠緝察偵訪的範圍相當廣泛。京城、皇城各門關防出入,都需定時向東廠奏報。地方失火、雷擊以至京內的糧、米、油價,每月三十日也需定期彙報給東廠。所以時人稱京城中“事無大小,天子皆得聞之。”東廠的關防也敕諭隆重,文曰:“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太監關防”,並有欽賜密封牙章一枚。東廠衙署中高懸禦書匾額,上書四個大字:朝廷心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