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發三這一路哭哭啼啼的,活似個受了氣的娘們,隻瞧那猥瑣樣子,譚縱就有些受不住,隻覺得便是後世那些個偽娘可能都比這人有骨氣些——至少這些人還能坦誠的麵對所有人,不至於捂著一張臉,倒活似他不敢見人似的。
即便是譚縱與他說話,他也隻是哭,卻不搭話,便是連吱唔一聲也不肯。
而蔣五是個皇家出身的謙謙君子,這會兒見李發三哭的不行,也隻覺得不忍,可胡老三這粗人野性慣了的卻沒這份閑情,等聽了好一陣子,他實在是覺得受不住這貨了了,說不得就舉著砂缽大的拳頭在李發三眼前舉了舉,扯著大嗓門道:“哭,你再哭,再哭老子把你揍死!”
李發三岔開的五根手指後頭頓時李發三驚恐的雙眼,若不是這樣貌著實猥瑣,否則倒可用上淚眼婆娑這等美詞。隻是這會兒見了,卻不免令人想翻白眼,即便是自認為接受能力驚人的譚縱也是轉過頭去。
不過好歹胡老三這粗人的話頗有效果,總算是把李發三的眼淚止住了。隻是這哭停的太急,李發三一邊走還一邊抽氣,似是在打嗝。
譚縱看了覺得好笑,但心裏頭沉甸甸的,卻是又笑不出來,隻好跟在幾人後麵,一邊細心觀察身後可有人跟蹤,一邊凝神思索這官司又該如何去打。
這大順朝自然是沒有律師的,即便是訟師也沒有,一般出現了冤案錯案什麼的,事情隻需在民間傳得幾日,一般就會有各地監察府的暗線暗自去查探。若是事情果然有些蹊蹺,那這事便會逐級上報,由上級審定。
而由於監察府自成一係,而且與文官一係素來不和,因此自不會出現什麼官官相護的事情。所以案發後,通常都是稟到內閣處,再下令有監察府抽人手徹查。
似這等情況,大順朝四百餘年裏已然出現十幾起,其中有冤假錯案,也有對的,但監察府這等秉公辦案的態度卻是在民間得了一片讚頌,這才使得監察府發展暗線的工作一直以來都比較容易。
而若是苦主想打官司,大多是事主找上那些個有功名的童生舉子臨時客串一二,做個中間傳話的。而這些臨時演員,大多數並不懂刑名一事,若是有些私下裏學了大順律的那已然是不得了了。因此,說來說去,這些人的主業最後倒是成了幫忙寫一份能入主官眼的狀紙,至於審案時的辯論,卻是個過場,基本是主官說什麼就應什麼。
可譚縱卻不同,他不僅熟讀大順律,更有後世法律官司的熏陶,深知這律師的重要,因此從這會兒開始他就已然開始為李發三謀劃,該如何說動王仁立案,說不得還做好了暴露自己監察府六品遊擊的打算。
從這點來看,譚縱雖然有時候為了錢途謀劃無數,甚至有些不折手段,可真要事情臨頭了,卻又著實成了個君子,也算得上刀子嘴豆腐心的一種了。
隻是,即便是刀子嘴豆付心,可譚縱自己心裏頭也清楚,這事也就是扯到了自己這會兒的目的上,若非如此,他再斟酌過後,怕也是會分清輕重再說。
因此,譚縱便如蔣五等人所言,是個徹頭徹尾的真小人。
由於這李發三根本不肯配合,因此幾人隻能在路上湊合著買了點包子饅頭湊合著對付了一頓午飯,一路上吃著東西就又慢了不少,花了差不多半個小時才走到城中的南京府衙。
此處地處南京府正中位置,前後左右各有一條寬敞的大道直通四門。大道極寬,足以並行四輛馬車,但如今兩側卻多被行人占據,也就中間才供馬車行駛。
不過這大順朝雖說稱得上富庶,而且也不禁民間使用普通馬車,但養馬的高昂費用便已然注定了這馬車是個金貴物事,因此在路上行駛的私家馬車卻是不多,大多是些車馬行臨時租賃的。至於那些富貴人家的子弟,年輕力壯的也多以上等乘馬炫耀身份,卻是不會去用那馬車的。
這會兒到得府衙門口,幾人見府衙大門緊閉,便是連個守門的巡丁也沒有,蔣五便忍不住皺了眉。回頭給了胡老三一個眼神,抬手對著大門右側的鳴冤鼓一指,卻是讓胡老三去擊鼓鳴冤。
實則這會兒本是朝廷規定的午休時間,這規矩乃是從太祖開國時就傳下來的規矩,蔣五又如何會不知。隻是他因為猜測李發三一家被人擄走,而且還不敢報案,這會兒已然有些急火攻心了,若是不趁勢發泄出來,說不得便要燒壞了腦子。
正是有這個緣故,他才直接把這條規矩拋在了腦後,指使著胡老三去擊鼓。
須知一旦擊了這鼓,若非案情重大,擊鼓者及協同者可是會不分青紅皂白先被打十板子以做警告的。
而譚縱卻也是知道這規矩的,不僅如此,他更知道,似李發三這案子,由於這會兒還僅僅隻是報案,便是連巡捕都還未做過調查,因此即便擊鼓鳴冤,也不可能如那些話本裏寫的那樣,光是一通鼓就能把王仁敲出來審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