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人生及美術之概觀2 (5)(1 / 3)

這段文字當真把“以功利引導說”闡述到了極致。作者煞費苦心,說自己寫淫穢小說是為了勸人歸向道德,“但願普天下的看官買去當經史讀,不可作小說觀”,又推出大聖人孟子做招牌,孟子說齊宣王之事不就是一個盡人皆知的以功利為引導,以王道為目的的典範故事嗎。這部話本的題目起得也大有深意——《覺後禪》。但遺憾的是,這個書名早就沒什麼人知道了,很多人知道的是它的另一個名字——《肉蒲團》。

[8]子雲有靡靡之誚:子雲,即揚雄,字子雲。這句話出自《史記·司馬相如列傳》結尾處的“太史公曰”:司馬相如雖然有很多浮誇的言辭,但總歸是倡導節儉的,這和《詩經》的諷諫意義應該差不多吧。但揚雄認為那都是浮華的辭賦,勸百諷一而已,如同在放浪淫靡的鄭衛之聲結束的時候才演奏一下雅樂。

[9]法秀有綺語之訶:法秀是北宋僧人,和黃庭堅有交遊。黃庭堅年輕時便喜好填詞,筆法多走綺麗溫婉的路子,所以法秀和尚斥責黃庭堅說:“你寫這些黃色小調,撩撥世人淫念,罪過可太大了,你將來要墮入拔舌泥犁的。”

[10]雖則夢幻泡影,可作如是觀:出自《金剛經》的“六如”,即“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這並不是像字麵看上去的那樣,說世間一切都是空虛的、沒有意義的,而是基於佛教的緣起論,認為世間的一切事物與現象都是因緣聚合的產物,遷流不息,沒有自性。《金剛經》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無論客觀現象也好,名詞概念也好,這些都是“相”,都是虛妄的,山(客觀現象)是虛相,正義(名詞概念)也是虛相,當你看到山,看到正義這個概念,不認為它們是真實存在而認為他們是虛相的時候,你就會認識到所謂真如實相了。這個實相是什麼,你可以叫它真如、涅槃、如來、佛性、法身……總之,是佛法修行的終極目標。

[11]航斷港而至海:航行於被隔斷的小河卻想到達大海。出自韓愈的《送王秀才序》:“故學者必慎其所道,道於揚、墨、老、莊、佛之學,而欲聖人之道,猶航斷港絕潢而望至於海也。”

【解說】

王國維在這一段裏提出了一個新的概念:眩惑。前邊討論的優美和壯美是美學裏的一對概念,而眩惑則與這二者通通相反,因為它看似也是一種審美,其實卻完全不是。這個說法,也是從叔本華美學移植過來的,今天一般譯作媚美。

優美、壯美和媚美,看上去似乎都是審美的不同類型,實則媚美和審美無關,這是很多人(包括專家)都很容易搞錯的。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是一個正常的男人,在你麵前有兩樣東西,一個是一位活靈活現的絕色美女,另一個是一尊古希臘的女神雕塑,你覺得哪個更美呢?——這個問題實有出處,一位十九世紀的英國學者,精研造型藝術的羅斯金這樣說過:“我從來沒見過哪座希臘的女神雕像有一位活色生香的英國姑娘一半美。”

羅斯金所謂的美,事實上是一種生理上的愉悅,就像我們吃了一餐美食,喝了一杯美酒,也會感覺美滋滋的一樣。而這些日常所謂的美,其實不是美,而是媚美或者眩惑。它引起的是一種“愉快”的體驗,而不是審美體驗,是快感而非美感,因為審美體驗不會激起任何欲望的波瀾。

審美的本質特點,是使人擺脫生活之欲,斬斷了物與我之間的利害關係,進入一種超然的解脫境界,或者說進入了一種純粹的知識;而眩惑與之相反,使人出離超然之境,反而陷落到生活之欲望裏去。

審美體驗可以帶人進入一種純粹的知識,這個很難被常人理解的觀點仍然出自叔本華的美學,叔本華認為審美的直觀才是科學的基礎,而審美不止是欣賞,更是一種認知活動,比科學和理性還要高級。這問題說來話長,這裏就不詳細討論了。

那麼,到底何謂眩惑或媚美呢?按照叔本華的說法,眩惑或媚美是一種與審美完全相反的觀賞方式,眩惑型的藝術有兩類:一類比如某種過於寫實的靜物寫生,把蘋果什麼的畫得像真的一樣,讓人一看就被勾起食欲;另一類表現醜的事物,生活之醜雖然可以被描繪為藝術之美,但如果醜得隻是讓人深惡痛絕,那就無法進入藝術之境了。所以說,優美和壯美是藝術之兩類,而眩惑之美卻是藝術的死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