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矯正器的支抗
矯正器是一種裝置,通過這種裝置將力施加在牙齒或頜骨上,從而達到移動牙、牙弓頜骨矯治錯頜的目的。無論選用哪一類矯正器都必須有支抗裝置,有了支抗才能產生所需的矯治力。支抗的物理學原理遵循牛頓第三定律的原則,即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同時存在。因此在設計矯正器時,支抗力一定要大於矯治力(作用力)才能抵消反作用力,使矯治力發揮作用。
一、支抗類型
1.按照作用的機製可分為:
①簡單支抗:多數牙或一個牙作為支抗,移動另外一個牙。Foster指出,每一個支抗牙所承受的力平均值小於10g則支抗牙移動很少或不移動。他認為這一力值為最小力值。
②固定支抗,抗單位是固定不動的,隻有被移動單位的移動。真正的固定支抗,在生活機體中,尤其是口腔內是不可能的,所謂固定支抗,隻是相對而言。
③交互支抗:相互支抗達到相互移動的效果。
2.按照作用的部位可分為:
①口內支抗:
(1)額內支抗:支抗單位和被移動單位處在同一頜骨內。其作用的形式可以是簡單的,例如利用牙周支持力較大的磨牙以推動支持力較小的切牙;或是交互的,以支持力相等的牙齒作為交互支抗以達到互相移動的效果。
(2)額間支抗:支抗單位和被移動單位不處在同一領骨,分別在上下頜骨中/它們作用的形式亦可以是簡單的、固定的或交互的。早在1890年Angle就提出這一形式,當時被認為是對安氏Ⅱ類錯拾矯治的一次帶根本性的變革。m類頜間牽引矯治安氏Ⅲ類錯頜可將下頜拉向後,達到改變麵型的效果,因此矯治效果比較好。而矯治安氏I類錯頜可用Ⅲ類頜間牽引將下頜拉向前。
②口外支抗,支抗部位可以是頭部、枕部、頂部或額部。因為頭頸部的解剖形態在一般矯治力作用下不至於發生可見的位置改變,學者們認為口外支抗是不會引起反向移動的真正固定支抗。早在18世紀,Angle、Case等就首先用口外支抗推動上前牙向遠中,並設計了各種類型的頭帽、頸帶及口外矯治器,但因適應症選擇不當,病人不合作,故療效不肯定。到了19世紀30年代,口外牽引又再度為正畸醫生采用,並提出了許多改良設計和新的進展,取得了較好的矯治效果。
(1)口外支抗的類型一般分為三種:a,頭部支抗,用頭的上後部分支抗,可進行高位牽引推磨牙向遠中並能壓低磨牙。b.枕部支抗,用頭部枕骨部分支抗可進行直牽引推磨牙向頸部支抗,用頸部後部份作支抗可進行低位牽引推磨牙向遠中並能伸出(高)磨牙。也可用頭、枕、頸聯合支抗進行各種方向的牽引。根據支抗的要求設計各種類型的頭帽及頸帶。
(2)應用口外支抗進行口外牽引的年齡。幾乎所有文獻,不論是臨床研究或動物實驗均一致認為早期療效更為好些,最好在混合牙列早期開始。恒牙列早期也可采用,但效果不如混合牙列時期好。
如果口外支抗僅作為一種加強支抗的裝置,則可不受年齡限製。
③動力支抗——肌肉功能作用:利用唇、頸、舌、下頜肌群的功能作用,通過矯正器將肌力轉化為矯治力或支抗力。例如,唇擋可作為加強支抗的裝置,利用唇肌的力量防止後牙前移。
二、加強和保護支抗的原則與措施
支抗控製是錯頜矯治成敗的重要環節,多年來學者們不斷地在尋求獲得支抗穩定的有效途徑。在矯治實踐中僅應用簡單支抗,難以達到矯治目的。而交互支抗的應用又在很多情況下為矯治設計所不容,因而必須在口內或口外采取某些措施以增強支抗。
1.增強簡單支抗:不少設計是以多個牙齒作為支抗以移動個別牙齒,使抗力分散到各個支抗牙上從而使支抗牙不移動或很少移動。不少學者利用舌弓把多個牙齒聯結成一個整體作為支抗單位以提高支抗力。
如用活動矯正器,把基托延伸到齒槽骨、齶部、上頜結節等處以增強支抗。
2.采用固定支抗形式:
①采用口外支抗,例如利用口外唇弓拉尖牙向遠中可防止後牙前移。
②在固定支抗的設計中,支抗牙隻能作整體移動,這樣,支抗牙的支抗力就能增加。Reitian曾指出上尖牙作傾斜移動的力值是70-100g,而整體移動是150-250g,Hixon認為要使尖牙滿意的整體移動需加力至300g。Begg和Aandreasen認為使支抗磨牙整體前移的最適合力值是300-500g,而傾斜前移則明顯低於此值。
3加強矯正器的固位:矯正器固位不良,將造成抗力分布不平衡,致使某些支抗牙受力過大而發生移位。多帶環矯正器,其弓絲通過每一個牙齒使作用力分散在多個牙上,因而有利於支抗的穩定。
活動矯正器改良式箭頭卡環有較好的固位作用,應推廣應用。
4.嚴格控製作用力:根據Storey,Begg,Kottraba和Andreasen等人的研究,牙齒移動有一個最合適的力值範圍,尖牙遠中移動的最合適力值為150-200g,在這一力值範圍內支抗磨牙很少前移。如果增加力值,尖牙移動的速度將減慢甚至停止移動,而支抗磨牙則發生明顯前移。由此可見,作用力的數量上的變化,可造成不同情況的牙齒移動。主張使用Begg細絲弓的學者們,強調應用持續的輕微作用力的重要性。他們反對使用高力值,並認為控製作用力可以保證支抗的穩定。總之,合理地控製力值可使矯治牙最快地移動,而支抗的丟失保持在最小範圍。
5.充分利用交互作用力:當牙與牙之間或領體與體之間的相對移位正是矯治的目的時,亥抗力同時是矯治力,因為不存在囊生支抗丟朱的問題。
6.肌肉功能作用力的充分利用:唇擋可以防止支抗磨牙前移,同時還能改變切牙唇舌向位置。牙弓內外的動力平衡可以防止牙弓的變形,使其保持原有的寬度,防止支抗磨牙頰舌向移位。
三,支抗的設計
1.非拔牙病例:不需要拔牙矯治的病例由於牙列是完整的,一般來說不會丟失支抗。設計時要注意矯正器的固位以穩定支抗。
對安氏E類1分類畸形,上牙弓及上頜骨前突者,在混合牙列早期可應用口外支抗,口外牽引推上磨牙及上牙弓向遠中,抑製上頜骨向下、向前生長。麵部高度不足的病人可選用低位牽引,麵部高度過大者用高位牽引,麵高正常者選用直牽引。
對安氏I類1分類畸形,下頜後縮者,可選用E類頜間牽引,拉下頜向前建立中性頜關係。
對安氏II類骨型畸形,上頜發育不足前牙反頜者,在生長發育期可選用口外支抗,口外前牽引可以移動上頜骨向前,上牙弓向前,促進上頜骨發育,抑製下頜骨發育。
對安氏Ⅲ類畸形,假性下頜前突者,可選用I[類頜間牽引使下頜後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