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史密茲上校舉起一隻手,在空中揮了揮,似乎是想把那些煩人的事甩開,“讓我們現在來談談黃金走私的問題吧。呃,首先請允許我談一下英國和英鎊地區,這可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邦德先生,英格蘭銀行總共雇用了三千名職員,而在兌換控製部門工作的雇員就達一千人。而在這部分人中,至少有一半——包括我的工作小組——在從事控製黃金非法流向的工作,即控製黃金走私或逃避兌換管製條例的非法行為。”
“確實是一個龐大的機構。”邦德說,同時拿它與情報局的人數作比較——情報局的人總共約有兩千。“如果您不介意,講個走私的案例聽聽可以嗎?要不就舉黃金走私的案例吧?當然,對這些相關法案我還不甚了解。”
“可以。”史密茲上校的聲音忽然顯得輕鬆而略顯疲憊。邦德感覺出,這是為國家為政府作牛作馬的人說話時會不自覺地流露出的狀態,這樣的口吻也是司法部門的專家們愛操持的口吻——這樣的姿態表明他的權威身份以及對該部門的情況已了如指掌,甚至對其餘相關方麵的事情也足以作不太離譜的揣測。邦德對這種派頭再熟悉不過了,這是英國高級文官所慣有的派頭。不管怎麼說,雖然邦德對上校先生那令人昏昏欲睡的講述早已厭煩,但他還是開始喜歡這個家夥了。
“好的,讓我假定你口袋裏有一根金條,其大小、形狀相當於兩包香煙,大約5.25磅重吧。姑且不管其來曆如何——也許是偷來的,或是繼承來的,或是通過其他渠道得來的。這根金條的成色是24K,也就是說,是純金的。那麼,根據英國相關法律規定,你必須把它出售給英格蘭銀行,價格也是法定的,每盎司12英鎊。那麼,這根金條就值一千鎊左右。
“不過呢,你又十分貪財好利。你碰巧有個要到印度去的朋友,或者,你跟一個飛機駕駛員或輪船乘務員有交情,他們將要啟程到那個東方國家去。如果你想將這塊黃金處理掉,所需要做的事情便是把這根金條切成薄片或小塊——當然,這種技術活你很容易就能找人幹。接著,你可以把這些小薄片縫進一條布帶裏,然後交給你的朋友,請他係在身上,並答應給一百鎊酬謝他。
“你的朋友的目的地是孟買,然後他可以到市場上找一個兌換商。這個兌換商可能會按照印度的牌價出1700英鎊來收購你那條5鎊多重的金條。您看,您一下就賺了700鎊。”
“還沒完,”史密茲上校說著又開始顯得興奮了,拿著煙鬥揮了一下,“要知道,那隻是百分之七十的利潤。要是在‘二戰’剛結束的時候,你完全有可能獲得三倍的利潤。一年你隻要幹上六、七樁這種暗度陳倉的生意,那麼你就可以坐享其成了,哪裏還用得著工作?”
“為什麼印度金價會這麼高?”邦德對於這個倒無所謂,但他怕M會追問他。
“具體原因一時難以說清,總之印度這個國家缺黃金。不僅如此,由於宗教及生活習慣的關係,該國的珠寶業所需要的黃金比其他任何國家都要多。”
“那在實際操作中,這種走私活動的規模有多大?”
“非常大。這麼說吧,僅在1955年,印度情報局和海關沒收的黃金就達43000盎司。據我估計,這個數字也許隻有實際走私數額的百分之一——黃金從很多途徑流入這個國家。最新的方式就是從澳門空運入境,然後再用降落傘把它交給一個接收小組,每次空投一噸。諷刺的是,這個作案‘靈感’來自我們在‘二戰’時的做法——那時我們不是把救援物資空投給納粹德國占領區的那些抵抗組織嗎?”
“我明白了。除了印度,還有沒有別的國家,走私黃金能帶來很大的利潤呢?”
“其實,在大多數國家都可以撈到一點利潤,比如瑞士。不過,到那兒去賺點蠅頭小利是沒有多大意思的,印度是再理想不過的地方。”
“好了。”邦德說,“我想我了解得差不多了。現在,請談一下您的問題吧。”他靠到椅背上,點燃了一支香煙。不知為什麼,現在他很想聽聽這位上校對金手指有多了解。
這時,史密茲上校的眼眸裏閃現出嚴厲的神色,同時又顯得有些閃爍不定,他說道:“早在1937 年,有個人來到了英國。他來自波羅的海沿岸的拉脫維亞,是個難民,名叫奧利克·戈德芬格,就是我們這位金手指先生。那時他大概隻有20歲,腦瓜子非常靈。由於他當時就已經猜測到很快俄國人就會並吞他的祖國,便幹脆逃到了英國。據說他家是祖傳的金匠,他父親和祖父曾經為法貝熱煉過黃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