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番外:酒狂(1 / 3)

國慶前夕六個新番外之(四)

我十歲的時候,就獨自醉倒在酒甕的旁邊。醒來以後抱著破掉的瑤琴:大彈一曲《酒狂》。那是我的第一把琴。雖然質材不太好,但我對它尤其鍾愛。它徹底無法使用以後,我把它葬在白樺林裏,樹立了一個“琴塚”。

那把琴——也是我的第一個“酒友”。

我二十歲的時候,已經和許多人一起喝過酒。對我,人都一樣。世間最高貴的男女,或者偏僻山村裏的農夫農婦。我隻記得我最喜歡一起喝酒的人,和我最討厭卻不得不在一起飲酒的人。

可見要讓一個人記住:要麼讓他愛,要麼讓他恨。折中的話,就要甘心被遺忘。

我有個朋友:杜言麟。這人相當自命不凡,但喝酒絕不超過二十二杯。等我發現他的秘密的時候,他說:“我一旦過了這個尺度必然失態,會多話來。靜之,總之言多必失。”

一個人對我不隱藏自己的秘密,反而坦然解釋。所以他不單是我的朋友,而且是我的好朋友。

雖然他是朝廷重臣,我是一個宮廷樂人。

天下二分,我走過不少地方。南北的酒如同南北的人,風格不同。我在南朝遊曆的時候,不止一次聽見人說:“趙先生,你不像北方人。”這不知道是一種讚美,還是純屬感歎。或者是南朝人的優越感?

我的長相像母親,在北朝是少見的細致。小時候,我和母親在一個流浪的木偶劇團討生活。我在幕後彈琴配樂,母親幫著藝人們煮飯,縫補衣服。出門去的日子,一切隻好將就點。春夏天還好,我隨意往河水裏一跳就可以洗淨身子。到大冬天,河水冰凍。我隻好和一群小夥伴一起洗。大家在大木桶旁邊你打我,我掐你。我的皮膚細膩,就常常被小子們取笑。有個說:“趙靜之怎麼是窮人家的孩子呢?他活像個千金小姐。”我聽了也不惱。以後他們叫了我一陣“大小姐”,我習以為常,笑著應聲。他們撩撥不動我,也就沒意思了。我不是故意裝做溫雅。實在耳濡目染,從小學琴。舉手投足間甩不開的琴韻。可其實我真是地道的北方人。

北朝的祖先是遊牧民族,北方的草原上隻有用酒驅寒。因此至今男人們的血液裏還流淌著酒精的熱度。可惜大部分貴族已經忘記了,他們學習南朝貴族的“風儀”。對南朝的奢華,表麵上他們不屑一顧,但暗地裏趨之若鶩。

南方人的酒裏,一定是加過什麼東西的。因此我從來沒有碰見那種喝了以後身體著火的酒,漸漸的,長安的高級酒肆也很少有這種酒賣。我隻得裹了破舊的羊氈,到黑暗的窮巷裏去覓酒喝。

大雪飄飛撲人麵,北風陣陣,烏雲緊鎖。長安城裏有各種民族的人出沒。不時有白膚深目的柔然人,頭戴笠帽的高麗人,身穿奇特長袍的突厥人和我擦身而過。皇上海納百川,首都的居民對外來的人不帶一絲驚訝。可謂是一種友好的倨傲。

我走了不久,就發現有人跟著我。我在路上故意問了兩次價,還到一個作坊裏麵彎了一次,這人始終跟在我的後麵。

我看了幾次那個身影,一尋思,不禁仰天笑了笑。腳下步子加快,實在是天氣寒冷,我的身體還沒有全部恢複。心裏隻想著沽酒驅寒。

病了一場,我倒有些孩子氣了。十七歲的時候,我遊曆絲綢之路,曾經在祁連山淡綠色的薄冰麵上坐望星空,那時候好像一點也不怕冷,憧憬著未來,心裏熱乎乎的。我母親活著的時候,我走到哪裏心中老是惦著家裏的燈火。母親不在世,我的心便野了,天南地北的到處跑,沒有牽絆。不過命運這東西古怪,總是變著法子讓我回到長安城來。

酒香不怕巷子深,自有我這等酒徒尋去。小小酒肆邊有幾個異鄉客圍著一團篝火,坐在泥地裏烤肉。火焰照著裏麵的人物個個紅光滿麵。

我還沒有踏進去,一個瘦小的黝黑孩子就跳出來,冷不防一嗓子:“看!老趙來了……”

比方在體麵的酒樓,人家總是尊稱你為“某某老爺”,“某某公子”。此處往來這一批酒客,彼此均以“老某”,“小某”稱呼。我初次來這裏才十四歲,名符其實的“小趙”,但猜不透為什麼,去了幾年,連麵上有疤的老掌櫃都和我稱兄道弟起來。我就心安理得升格為“老趙”。

販夫走卒,屠夫力士,一張張熟悉的臉孔驚喜地和我招呼。或者在我的肩膀上那麼結識的來上一巴掌——比如劉屠戶。

“老趙,你再不露麵俺都以為你醉死了!”

我嘻嘻笑:“我病死了也要從棺材裏爬起來討你的喜酒。”

劉屠帶著漢膩的手摸了一下桌麵:“我老婆還念叨著你呢。”

他的老婆原來是附近的一個□□,在院裏受了常常來這裏喝酒,痛罵有錢的嫖客不是東西。因此同我們這些人都熟悉。去年因年紀大了便跟了劉屠。

她能狂飲,喝半醉了就唱“黃河之水”。我若在邊上,會用筷子敲擊酒杯合節拍。

我笑說:“她是好女人,你要欺負她我繞不過你。”

“是,是”他點頭如切蒜。嗬嗬,見過如此客氣的屠戶嗎?我看他算個異數。

“啪,啪,啪”一眨眼的功夫,麵前已經擺好筷子,酒壺,海碗,牛肉。

南朝的公子們不知道聞了北朝酒店的大蔥味兒,見了稍有血絲的牛肉,作何感想。但長安的風味就在這裏。粗獷,強悍,爽朗。可惜當年草原部落精英們的子弟已經摒棄了這原始的北朝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