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殺欲(1 / 3)

1 殺欲

真對不起,趁著一股腦的熱情,胡亂寫了便發出來了。看也沒看一眼,更別說修改了。

因為怕腦子裏的情節忘掉,於是先寫出一個大概來。完成後再慢慢潤色。因此文章中會有很多問題,有意見的親千萬留言告訴我,好讓我知道。

謝謝支持。

重點情節在下章,這章說實在的不看也罷。全是主角一個人在自言自語瞎說八道的說~~

略過,專心等下一章吧!最晚明天就寫出來了!

不過,給麵子看了的親,就文章裏麵人物的想法,歡迎與我討論的說~~

去我會客室坐坐吧!那裏好淒涼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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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了楊騷的車回家。

一路上都在思考著一個問題。

當一個人的財力與權勢,強大到沒有任何人任何事物能夠監管製約的時候,那麼,他將會采取什麼樣的方式來麵對和利用自己的力量呢?

如果這幸運兒是你,你會用你的力量來幹什麼呢?

我們常常會看到幼兒欺侮和折磨昆蟲或小動物,那不過是因為他們的力量比他們玩弄的對象強大,而且,他們能夠確定自己傷害它們,不會遭遇到反對與懲罰。

多數人小時候都幹過這種事情。

我們不能說這是在犯罪。沒有任何生物可以完全獨立地存活在這世上,隻要我們出現,我們就必須加入這大自然當中。和別的生物一起共存。在共存的過程當中,沒有任何生物可以占據所有的便宜杜絕所有來自外界的傷害,也沒有生物能夠避免永不傷害和剝奪其它的生命。

適當的傷害,不能說是在犯罪。即使那傷害沒有建立在有利於我們生存的基礎之上,即使那傷害可以避免。

那麼,當你的力量強大過你的同類,而且你也能確定即使傷害他們的話,也絕對可以逃避懲罰的時候,你會怎麼做?

你會因為他們是你的同類,而放下你手裏屠戮的刀與劍嗎?

對某些人來說,可以做到。因為,他們的道德和他們的天性在約束著他們,時刻警醒著:傷害同類,是一種禁忌。

有些人,隻是不喜歡殺人;還有些人,別說讓他們自己殺人了,僅僅看到了別人殺人的現場,就足夠讓他們瘋掉。

可是,有些人,完全不介意:自己的玩具,或者,獵物,究竟是否是自己的同類。

人之初,性本善。不過,對於有些人來說,那一點點天性裏的善良,還有後天道德的教育(可能也根本沒有教育,比如楊騷那樣的,可能根本沒人同幾十年以前的楊騷小同學說過:傷害別人是不對的,應該要與人為善),不過是地上的一道坎。可能會比尋常的門坎稍微高一點,但,卻也不是絕對不能邁過去的。

邁過去了,就沒有了善良與道德的限製。再加上他自己的力量輔佐,將會使他得到人世間致大的自由。

那自由,將仿佛撒旦行在地上。他走過哪裏,就必會為那裏帶來毀滅性的傷害與災難。

我不知道。我是哪種人?

我連孫俠微是哪一種人,都不知道。

也許我們都不能確定,因為,我們都沒有受到過考驗。沒有受到過考驗的人,怎好說自己是聖人呢?

什麼考驗?像楊騷那樣,他手裏的力量,恐怕就是人世中至大的考驗與誘惑。對人精神的腐蝕力量,絲毫不亞於《紅岩》裏麵那些革命黨人所受到的酷刑。

楊騷沒熬過去,沒堅持住自己的善良,也或者,他天性當中,根本也沒有什麼善良可以堅持。

就像我說的,有了那麼多錢,不拿來玩,那要拿來幹什麼?

要玩,不如索性就玩點大的。反正也沒人管,縮手縮腳的作什麼?

其實倒也不是不能理解。

更何況,這世界本就弱肉強食物競天擇,這規則既可以跨越物種,也可以在同一物種內實現。

你理解又如何,不理解,又能如何呢?

可是,事情輪到了自己身上,那又不同。

又是另一種說法。

比如孫俠微,還有,我。

到市場買魚,有時候那魚總拖著不死,總非要多挨幾下重創才肯咽氣。我們站在旁邊,總覺得那魚麻煩:何必如此掙紮呢?反正逃不掉了,不如快些放棄,早點死了算了,還可以少受些苦楚,別人也不用麻煩。

可是,如今,輪到我們躺在別人的案板上為人魚肉了。卻又不知道為了什麼了,始終不肯就這麼順了別人的意,踏踏實實幹幹脆脆地赴死,或者,徹底地墮落。

別人麻煩不說,我們也平白地多受了許多苦難折磨,比如阿俠,比如——我。可是,不知著了什麼魔障,就是死撐著不降。很多時候,其實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堅持些什麼,可是,無論如何,就是不肯放棄。

……真是有病。

我撫額苦笑。

車窗外,是好大的雨。

暮色四合。

我坐著楊騷的車,回去囚禁我的地方。

車子向著郊外駛去。

在那條寬闊卻偏僻不為人知的馬路上,我突然發現有一輛車,在一與我們並排行駛。

是我熟悉的車。

那是一兩白色的四排加長林肯,是那個人的車庫裏,最白蠢也最炫目的一輛車。

據我所知,離沛那個家夥,從來隻鍾情於一輛黑色蓮花。而且我感覺,這部林肯,是他最討厭的車。

我在他身邊這三年,經驗告訴我,這輛車上載的,從來都是離沛最討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