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作者或許預料到他這種勸誘別人使他們糊塗起來的伎倆不會獲得很大的成功,而且無論他怎樣認為,人們總是容易相信《聖經》上那些淺顯明白的話,並按照他們所見到的情況而認為上帝的賜予是對亞當和他的兒子們一起說的……於是他就做出暗示,似乎對挪亞說的賜予並不包括所有權和統治權,因為製服地上世界和對生物的統治權在那兒都被省略了,地上世界連一次也沒有被談到過。他說,“因此這兩處原文是很有差別的。第一次祝福給予亞當以一種對地上世界和一切生物的統治權,第二次祝福則允許亞當享有利用生物作為食物的自由。在這兒,他對萬物的所有權沒有改變或縮小,隻把他的食糧的範圍擴大。”那麼,按我們的作者的意思,這裏對挪亞和他的兒子們所講的一切話,並沒有給予他們以統治權或所有權,本隻是擴大了食糧的範圍……應該說“他們的”食糧的範圍,因為上帝說“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但是我們的作者把“他們的”,改作“他的”,於是亞當的兒子們,由於羅伯特爵士的規定,在他們的父親在世前,一定得過禁食的日子。
除了我們的作者以外,任何一個在給亞當和他的兒子們的祝福詞中,除了糧食範圍的擴大以外,其它的東西也看不見的人,都會被大大地懷疑為是受到了偏見的迷惑。因此,就我們的作者認為被剔除了的統治權而論,我認為上帝說的“我使一切獸類都必驚恐和畏懼於你們”一語就表示了統治權,或者,人類對其它生物的極大優越地位被確定了的意思。因為在這種”驚恐”和畏懼之中,大約主要存在著給予亞當高於低級動物的權力,無論亞當是怎樣的一個絕對君主,他也沒有為了充饑而去與一隻雲雀或兔子戰鬥的膽量,而隻有跟獸類一樣去吃草本植物本領,這一點在《創世記》第一章第二節、第九節和第三十節,可以看得很清楚。其次,很明顯的,在這一次給亞當和他的兒子們的祝福中,所有權不但是用明白的文字給予的,而且其範圍比給予亞當的還大。上帝對亞當和他的兒子們說“我把它們都交付你們的手裏”,這句話,如果說不表示給予所有權……不,占有權,……那就很難找出別的言語來表示了。因為除了說“交付他們的手裏”以外,再也沒有別的更自然更確實的方式來表示一個人占有一件東西這種情況了。為了表達他們已被給予人類所能有的最大限度的所有權,也就是,無論對什麼東西,都有可能使用它而消耗它的權利,上帝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而這是給予亞當的特許中所沒有的。我們的作者把這個理解為“利用它們作為食物的自由,它隻是食糧範圍的擴大,而不是所有權的變更。”除了“使用它們的自由”以外,人類在動物身上還有什麼別的所有權,這是很難解釋的。因此,正如我們的作者所說的那樣,“如果第一次祝福給予亞當以對生物的統治權,而對亞當和他的兒子們的祝福所給予他們的是亞當所沒有的”利用它們的自由,那麼,給予他們的定然是擁有全部統製權的亞當所缺乏的某種東西……這種東西,人們可能會把它當作是另外一種較大的所有權;因為,即使對於野獸,亞當也確信沒有絕對的統治權,而且他對它們的所有權是很狹小的。有限的,不能像上帝許可別人那樣使用它們。如果有一個國家的絕對君主,吩咐我們的作者去“製服這地上世界”,並給予他以對世界生物的統治權,但又沒有允許他從羊群中取走一隻小山羊或小綿羊來充饑,那麼我猜想他恐怕不會把自己當作是那個地方或在那個地方的畜群的主人或所有者,而會看作一個牧羊人可能享有的支配權和作為一個所有者所享有的完全所有權之間的區別。因此,如果是羅伯特爵士自己的事,我相信他就會這裏存在著一種變更……不,一種所有權的擴大,並認為亞當和他的兒子們基於這個賜予不僅得到了給予他們的所有權,而且得到了亞當不曾有的對生物的所有權。因此,以彼此間的關係而論,人類雖然可以被允許對生物的某些部分享有所有權,但從作為天地的創世者和全世界唯一的主人和所有者的上帝而言,人類對生物的所有權隻能是上帝允許過的“利用它們的自由”。所以,正如我們在這個地方所見到的,在洪水以後,人類的所有權就被變更和擴大,以前不許可的用途現在也許可了。從上述的一切,我認為很明顯亞當和挪亞都不享有任何“個人統治權”,也不享有任何不包括他的後裔在內的對生物的所有權,隻是當他們相繼增長而需要它們並能夠利用它們時,他們才享有這種權利。
這樣,我們已經考證了我們的作者根據上帝所宣布的祝福詞(《創世記》第一章第二十八節)而主張的亞當享有君權的論證。在這裏,我以為任何頭腦清醒的讀者,除了見到把人類在我們這個可居住的地球上的位置提高到其他種類的生物以上以外,不可能發現別的意思。這不過是給予人,即作為代表他的創造者的形象而成為地上主要居民的整個人類以對其他生物的統治權而已。在經文的膚淺文字中,這個意思是非常明顯的,除了我們的作者之外,沒有任何人會認為有必要去證明這些意思完全相反的文字如何給予亞當以對其他人類的絕對君權,或對一切生物的唯一的所有權。我以為在他用來作為基礎,把一切下文建立在其上麵的這樣一件重要事情上,他除了簡單地引用一些明顯同他的意思相反的文字以外,還應該做更多的工作。我承認,在這些文字中我看不到有傾向於“亞當的君權或個人統治權”的任何東西,而恰恰與此相反。我不會歎息自己對此理解的遲鈍,因為我看到其他信徒也和我一樣,似乎對於亞當有這樣的個人統治權沒有任何概念,他說,“上帝給予我們的一切東西很豐富,供我們享受”,假如一切東西都已交給了君主亞當。以及其他君主們。和他的子嗣與繼承者們,那麼,信徒就不可能這樣說了。總而言之,這段經文不但遠遠不能證明亞當是唯一的所有者,而且正好相反它證實了一切東西最初都是人類共有的,這從上帝的這個賜予以及《聖經》的其它地方都可以看出來,因此建立在個人統治權之上的亞當的主權,既然沒有支持它的任何基礎,必然是站不住腳的。
但是,歸根到底,如果有人一定要這樣做,認為由於上帝的這次賜予,亞當已成為全世界的唯一的所有者,那麼,這與他的主權有什麼關係呢?對於土地的所有權,甚至是對全世界的土地所有權,怎樣能可以給予一個人以支配別人人身的至高無上的專斷權呢?更加荒謬和似是而非的說法是,作為全世界所有者的那個人,對於那些不承認他的主權。不服從他的意誌的其餘人類,可以隨心所願地不給他們食物,而讓他們餓死。假如真是這樣的話,倒是一個很好的論據,證明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所有權,上帝從來沒有賜予過任何這樣的個人統治權。相反,這種想法倒更要合理一些,既然上帝吩咐人類生育繁衍,他自己就必須給予全體人類以一種利用食物。衣服和其它生活必需品的權利……這些東西的原料上帝已為他們作了那樣豐富的供應……而不是使他們的生存從屬於一個人的意誌,這個人具有隨意毀滅他們全體的權力,而他由於不比別人好些,往後因為貧乏和隻靠微薄產業維持生活,更沒有可能會迫使他們去從事苦役,慷慨地給予他們生活必需品以促進上帝囑咐人類“生育眾多”的重大意圖。誰要懷疑這一點,就請他把世界上的絕對君主國考察一下,看看在那裏的生活用品和人民大眾變成了什麼樣子了。
但是我們清楚,上帝從來沒有讓一個人處於唯命是從的地位,以致於隻要高興,就可以隨便將他人餓死。作為一切人類之主和父親的上帝,沒有給予他的任何一個兒女以對世界上的特定一部分東西的這種所有權,反給予了他的貧困的兄弟以享受他的剩餘財物的權利,以便一旦他的兄弟有迫切的需要時,不會遭到不正當的拒絕。所以一個人不能夠基於對土地的所有權或財產權而取得別人生命的正當權力,因為任何有財產的人如果不能從他的豐富財物中給予他的兄弟以救濟,任他饑餓而死,這將永遠是一種罪惡,正如正義給予每個人以享受他的正直勤勞的成果和他的祖先傳給他的正當所有物的權利一樣,“仁愛”是也給予每個人在沒有其他辦法維持生命的情況下以分取他人豐富財物中的一部分,使其免於極端貧困的權利。一個人如果乘人之危,利用拒絕拿出上帝要求他提供給貧困兄弟的救濟的辦法,強迫他成為自己的臣屬,這種行為之不義,不差於一個力量較強的人進攻一個弱者,逼他服從,拿著匕首對著他的咽喉,威脅他不當奴隸就得死亡。
縱使有人那樣地濫用上帝以其大方之手賜予他的祝福,縱使有人殘酷不仁到那樣的極點,這一切仍不能證明土地的所有權,即使在這個例子中,能給人以支配別人人身的權力,而隻有契約才可以給予人這種權力。因為富裕所有者的權威和窮困乞丐的從屬地位,並不是起源於主人的所有權,而是起源於窮人在寧願做主人的權仆而不想挨餓的情況下所表示的願意。他像這樣對之表示服從的那個人,隻能在不超過他在契約中願意的限度內對他擁有權力,其根據是這樣:一個人在物資奇缺時擁有豐富的積儲。口袋裏有錢。在海上坐著船。能夠泅水等等,都可以像作為全世界一切土地的所有者一樣,變為支配和統治權的基礎,因為這許多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條件都能以使我拯救另一個人的生命,而隻要我不肯給予他這種救助,他就會死亡。根據這條規則,隻要任何東西,能滿足別人保全其生命或保全他視為珍貴之物的需要而成為一個條件,使他不惜以其自由作為代價來進行交換者,都可以成為主權和所有權的基礎。由上述,我們明白,縱使上帝曾給予亞當以個人統治權,這種個人統治權也不能給予他以主權。可是我們已經充分證明:上帝並沒有給予他以這種個人統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