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送快遞到一個人家。收件人是個年輕的女孩,就是最熱衷網購的那種,從屋裏出來,接了快件就向我要筆簽收。我提醒她說,先開箱看一下貨吧。
這可不是因為我有責任心,這是公司的規定。公司規定一定要讓收件人開箱後再簽收,否則後果一律由我們送貨人自負。我才不想負這麼多的後果,所以我堅持要她先開箱後簽收。她似乎有些不耐煩,對我送來的貨物看起來也不怎麼在乎,馬馬虎虎說,哎呀,不開了吧,我忙著呢。我說不行,不開箱不能簽收的,除非——她趕緊問我,除非什麼?我說,除非你在單子上寫明。她又問要寫什麼,我說,寫收件人自願不開箱驗貨,與遞送員無關,一切後果自負等等,再簽上你的名字。她又嫌煩,說,哎喲,煩死人,要寫那麼多字,算啦算啦,就打開來看看吧。可是箱子包裹得很嚴實,她又皺眉,又想馬虎過去。還好,我隨身帶著小刀子,將包紮箱子的膠帶劃開來。我這小刀子就是專門對付那些嫌麻煩的收件人的。他們會以沒有工具打開箱包為由,就強行直接簽收,馬虎了事。這種做法我是不能允許的。
當然你們也都知道的,其實收件人並不都是這樣的人。有些人的習慣正好相反,他們對付快遞來的貨物的頂真程度讓你簡直忍無可忍。比如一個婦女喜歡從網上購買衣服,每次拿到衣服,她都上上下下前前後後裏裏外外反複檢查,甚至連線縫都扒開來看個仔細。我在旁邊看得心裏暗笑,她是不是以為這衣服是我本人縫製出來的?就算看出線縫有問題,她拿我有什麼辦法呢。另有一個婦女也是經常買衣服的,有一次打開箱子驗貨時聞到一股橡膠味,她堅持說這是假冒偽劣產品,當場就要退貨,又說穿這種衣服會得癌的,說得嚇人倒怪。但無論是貨真價實還是假冒偽劣,都與我無關,她這是在為難我。我耐心跟她解釋了條例,驗貨時隻有當貨物損壞或原先確認過的尺寸顏色不符才能拒收,沒有一條規定說,衣服有異味也能當場拒收的。最後磨了半天,她還算講理,收下了那件可能很恐怖的衣服,決定打客服電話要求退貨。後來怎麼樣我就不知道了,也不關我事。還有一個收件人也很奇怪,一定要問我叫什麼名字,我說公司沒有規定要報名字,可以不告訴她。但見她執意要問,我就告訴她了,我還心存僥幸地以為她要給我介紹對象呢。不料下次去的時候,她又問我的名字,我說上次告訴你了。她說記性不好,忘了。我又告訴一遍。如此三番幾次的,我心裏有疑問,我跟她解釋說,其實,送快遞跟名字沒有關係的。她說,怎麼沒有關係?我連送水工都要問他們名字的。我想她可能是防患於未然吧,生怕哪天出了事找不到人。但其實她不知道快遞公司都有規定的,哪一片區域歸哪一個快遞員,都是清清楚楚的,她隻要說出她的地址,公司就能知道是誰送的,除非那是個不規矩的公司。如果是不規矩的公司,你知道快遞員的名字也沒有用,你就算知道老板的名字,也同樣不能解決問題的。
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什麼鳥你都得小心應付,誰讓你是快遞員呢。現在快遞中的差錯很多,無論誰是誰非,最後鳥屎總是要拉在我們頭上的,我們隻能如履薄冰地保護著自己的腦袋不受鳥的欺負。
不說鳥了,還是回到眼前的這個人身上吧。她終於打開紙箱,拎出那個貨物,我才沒心思管她是什麼貨物,就算大變活人也不關我事。可是她還偏偏把那貨物揚到我的眼前,喏,看見了吧。我貌似瞄了一眼,是一條打底褲,還洋紅色呢。我心裏就很瞧不起她,別以為我不知道,網購一條打底褲,貴不過幾十元,最便宜的十塊錢就賣了。她倒沒為她的低廉的打底褲難為情,放下打底褲後,又說,行了吧,算驗過了吧,可以簽收了吧?
當然可以了,我又不是有意要刁難她,隻要她按規矩辦就行。我請她在單子上簽了名,我撕走上麵一張,就可以走了。她也回屋裏去了,兩下剛剛轉身,忽然我聽到她那裏發出一聲尖叫,我以為又出錯了,趕緊回頭看,她卻已經笑得直不起腰了,弓著身子在那裏哎喲喲,哎喲喲。我不知道她哎喲個什麼勁,既然她不是找我麻煩的,我趕緊撤。她見我要撤,才勉強直起了腰,衝我說,哎喲,我買過一條一模一樣的哎,哎喲,我怎麼忘得幹幹淨淨,一點也記不得了,看到它,我才想起來,前幾天才買過的呀。這與我無關,我還是得撤。她又說,我不會得老年癡呆了吧,我才25歲呀。這仍然與我無關,我再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