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第十八題文學藝術中的天才現象 (3)(1 / 2)

莫紮特、舒伯特、梵·高隻是不被認識,還有一些天才則為世所不容,被處死、被判刑或被流放。古希臘第一位偉大的大哲學家蘇格拉底被民眾法庭處死,便發出一個預告:天才與大眾是一定會發生衝突的。天才往往被時代所不容,也往往被大眾所不容。19世紀最偉大的文學天才陀思妥耶夫斯基,被送上斷頭台,臨刑前一分鍾才改判為流放到西伯利亞服苦役4年。“被放逐”是天才詩人、作家常有的命運,我國的偉大詩人屈原、蘇東坡等都遭到流放。即使不被帝王流放,也會被各種黑暗勢力排斥得沒有存身之所而流亡,這種事例很多。在西方,從荷馬、但丁到易卜生、喬伊斯、貝克特等都有同樣的遭遇。荷馬生前到處流浪,到處討乞,沒有存身之地,但死後有7個城市爭做他的故鄉。中世紀的偉大詩人但丁,他的《神曲》是文藝複興運動的偉大前奏曲,但他恰恰被佛羅倫薩所不容,兩次被放逐(判決書說他屬於“白黨”)。放逐後他在歐洲到處流浪,過著討乞的生活,仿佛從地麵上消失,那時如果他真的消失了,也不會有人知道他死於何時何地(漂泊的路線是:維羅納,卡金蒂諾,盧尼吉亞那,馬爾比諾,波希米亞,帕多瓦,最後是巴黎)。他自己如此描述漂泊的生活:

佛羅倫薩是羅馬最可愛和最美麗的女兒,我生在那裏,長在那裏,在那裏一直住到我的生命的中期,可是這裏的市民們卻隨意把我放逐了,從那以後……我全心全意地想要回到那裏去,以便為這顆疲憊的心找到一個寧靜的處所並且結束注定的生命期限,——我幾乎浪跡於整個意大利,無家可歸,像個乞丐,違背自己的意誌,展示著自己的傷痕,人們卻往往指責這種傷痕累累的人。我的確是一條沒有舵和帆的船,在大海上漂流,被貧困的暴風雨給折磨得疲憊不堪,有時也被吹到某些碼頭。許多人也許根據謠傳認為我是另一種人——不僅蔑視我本人,而且也蔑視我已經做成的和還能做的一切。但丁:《饗宴》。第Ⅰ篇第3章。

有些天才作家不是被政府判決流放,但因為在故國受到種種攻擊而不得不自我放逐即逃亡。例如生於威尼斯的大戲劇家卡爾洛·哥爾多尼(1707—1793)。他一生創作了267部劇本(其中155部為喜劇)。55歲時他因為從事喜劇改革而受圍攻,憤而離開威尼斯旅居巴黎,但在法國大革命前夕被取消了薪俸,直到去世之前一天,法國議會才決定歸還被剝奪的“工資”。另一位戲劇天才易卜生,也因為受到政客的攻擊而無法在祖國立足,到意大利和德國漂泊26年之久。晚年病重才返回奧斯陸,1906年逝世時,挪威為他舉行了國葬,可惜他已什麼也不知道了。

天才因為其反常規的特點被世俗社會所不容從而產生悲劇,但在這種悲劇裏往往包含著一種壯劇,即天才首先不能接受社會的風氣與潮流,不能容忍世俗社會那些已發生和正在發生的“曆史”,因此他們要把“曆史”和“現狀”從自己的身上拋卻出去。要做到這一點,隻有兩種方法,一是逃避現實社會,充當社會的邊緣人與局外人,如同加繆所寫的“局外人”(也譯做“異鄉人”)和曹雪芹筆下的“檻外人”(妙玉便是這種形象)。許多類似陶淵明的隱士、逸士也是邊緣人形象。還有一條路則是自殺。王國維作為我國近代的先知型天才,他投昆明湖自殺,曆來都解釋為他屬於被曆史拋棄的悲劇,其實,這一行為語言,也包含著他把正在發生的曆史從自己身上拋卻出去的壯劇。他的遺囑有“義無再辱”四字,這意味著,他是主動地把讓他感到屈辱的時代潮流從自己的身心中推走。說他被時代所遺棄是對的,說他遺棄時代也是對的。當代作家薛憶溈有一精彩小說,名為《遺棄》,其主人公也包含著被社會遺棄與遺棄社會的雙重內涵。天才多數都有這種雙向特點。

這裏需要補充說明的是,盡管天才具有反慣性、反套式、反規範、反潮流的思維特點,但真正的天才並不是造反派,他們的思維並不是打倒、顛覆、推翻的破壞性思維。也就是說,天才的思維不是“後現代主義”式的思維。後現代主義的致命弱點是隻知解構,不知建構,隻有理念,沒有審美,即隻有破壞性、顛覆性思維。他們在達·芬奇的蒙娜麗莎臉上加上胡子,破壞這一經典形象,但這是造反,不是創造。天才不是造反派。天才是在前人已經抵達的製高點上再創造出新的高點。或者說,是在前人走到盡頭的地方,即走不下去的地方開創新的生長點。這種思維方式不是否定前人,而是把握前人的全部信息,尤其是巔峰信息,然後在巔峰處發現新的潛在的再創造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