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自然的優越亦由現代的科技加以證明,因為科學技術是在追求想像的預知、擬定計劃、探知新可能性、正確的預測和大膽的冒險,以證明其正確性。單純的自然焉能完成這類工作?
人類的社會行動也顯示,人是有信心的存有物,不受已知條件全麵限製,能知覺並判斷所處的狀況,並用自己的力量從本質上改變這種狀況。我們重視物質,但所以承認其價值,並非源於它的感覺特性,而是因為物質有助於提高生活,完全支配世界。我們並不希求感覺性喜悅的擴大,任何一個人,甚或所有的人都希望能充分發揮自己本有的能力,甚至談到社會觀念,也視之為超越個人利己主義的共同利害關係。而且,如果這觀念不算是義務或特權,就不能成為現在所具有的強大力量。這觀念所內含的倫理因素才使它贏得人心,吸引狂熱的信仰者,克服怠惰心理。可是,單純的自然領域就完全沒有這種倫理因素存在的餘地。隻要有這種社會動態存在,自然主義就足以被駁倒了。
這樣看來,自然主義決不能成為現代生活適切的表現方法。反之,現代生活脫離了它的起源,顯示了自然主義無法認知的精神獨立性。生命本身也與自然主義的解釋相矛盾。環境對我們具有重要意義,但單憑這件事實也不能說我們隻是環境的一部分。自然主義犯了一項錯誤,那就是把人的精神在自然中所產生的變易歸之於自然本身。這錯誤發生的原因乃是隻注意結果,而無視於產生結果的力量。
事實顯示,精神需要環境,並把它作為發揮作用的對象。在這範圍內,精神依存於環境。可是,從這種關係來看,人生豈非經常遇到難以忍受的矛盾?改變環境,亦即解放知識的能源,知識的能源會加強生命意願獲得幸福與滿足的要求。如果人隻須與外在世界溝通,而不能回歸自己,不能為自己的安寧使用努力的成果,生命難道不會狹隘得難以忍受?如果人類的生活對象仍舊寄托於外,而不能進入內心,生活本身就會顯得狹隘,受到限製。對外在對象的科學探究決不能通往真正、完整而深奧的知識。隻要我們把人看成低一階的存在,就不可能有作為互愛基礎的內在共同性。不受中樞神經控製,不回歸中樞神經的精力決不會成為生命的本質。在我們興奮時,精力往往會使我們覺得空虛,這是現代共同的悲痛經驗。這種感覺上的空虛豈非證明:我們追求滿足的內部存在著更深的深淵。由此我們麵臨了下列疑問:生命難道不想超越那已經抵達的遙遠地點嗎?生命難道不能從占有外在對象物回到占有生命本身、經驗並自我形成嗎?隻有生命本身的動態才能回答這問題。是否正確,值得深思。
我想,我們可以滿懷信心地說:確是如此。在本質上我們的內在大都存有偉大動向,可以實現新的生活方式。要認識這點,隻需把個別現象當做整體思考,正確認識這整體的重要性就夠了。在這之前,我們的論點是把生命看成主體與客體、人與世界、能源與物體之間的某種東西。然而,事物隻能從外部接觸,因而內部是不可知的。可是,現在,知性活動已變成將對象納入生命過程的作用,也深入人的靈魂,以自己生命的一部分,喚醒我們,使我們活動。例如,歌德這類藝術家的創造活動即是著例。我們把這類創造活動稱之為“客觀的”,但不能說外在世界已被寫進未加入精神作用的感覺存在,倒不如說外部對象已成為精神的一部分。能源與物體有豐盈的關係。這些互相結合、彼此互相提升,而產生出嶄新鮮活的完整實體。在這種生命中,不是精神注入物體,就是物體所含的精神發揮了作用。能源因對物體發揮作用,才喪失原初的不確定性,使這物體的性質顯化。詩人有如魔術師,把語言賜予事物,事物乃能宣稱自己的存在。可是,事物隻有在詩人精神中,亦即在內在世界裏,才會顯得栩栩如生。與這藝術過程類似的事象常出現在日常生活——即法律與道德中,同樣也常發生於人際關係間。起先看來有如陌路的他人,一旦與自己重疊,便進入自己的生命領域。把疏遠的人化為自己的過程,在兩個個體最高層次的關係——愛中表現得最為顯著,因為愛把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鴻溝完全泯滅。未知的存在變成了自己生命不可或缺的部分。如果我們在別人之中看不到自己的生命與存在,大概就不能愛自己的同胞、自己的國家,或整個人類。另一方麵,探求真理跟我們內在生命的擴大有關聯,因為如果客體不存在於我們生命中,如果認知客體所付出的努力不能幫助我們認識自己的存在,我們怎麼會那樣強烈地希望去認知客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