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文化是以任何人都無法加以攻擊的普遍思想為基礎。換言之,個人與人類有密切關係,個人的活動與思維也與人類無法分割。對人類共有的命運,向鄰人伸出救援之手,就是自古以來各類宗教試探人類誠心的試金石。為了從事創造性工作,人類需要孤獨,可是在孤獨中,廣義的人類仍存在於內心。這已成為指定方向的力量。那些放棄或者認為可以放棄這種內在束縛的心靈,都是貧困可憫的心靈。然而這種人際關係卻要求整體的內在關聯,並且以一個更高的新世界、神國或精神秩序在人類中出現,將人類提升到超越孤立、超越自然性存有目的的境界為前提。不過,這並不是社會文化的見解。社會文化的見解是切斷一切與目不能見的權威與力量的關係;不承認有超越自然的目的。社會文化隻把人類看做個人群集在直接可見的世界中。這種看法隻有把人類努力的目的限定得很狹小,並降低人類的概念,才可能成立。如果這樣放棄一切內在關聯,留下來的主要目的便是各人的現狀和盡可能減少其成員痛苦、盡可能給予快樂的社會狀況,亦即有“最大多數的最大幸福”。現在,社會文化已朝“萬人福扯”的方向一步一步趨進,並且獲得偉大的成果,這是勿庸置疑的。許多困苦與殘酷已經消除,人類生活中已擁有更多的喜悅與寬容,慈善活動普及各方麵。任何人都不得遭受漠視,因而在人的意識中重視自我;同時,在所有個人中喚起了對整體狀況的責任感。由於這一切,共同體才更顯著提升。

可是,從更廣闊的視野觀之,這一切雖極受尊重,但不能說是人類生活的全部,也不能給人類行為提供顯著的目的。所追求的幸福、盡可能沒有痛苦而富於快樂的生活,並不能使我們滿足,因為即使驅逐了艱難與痛苦的敵人,仍可能出現更危險的敵人,那就是內心的空虛與倦怠。隻考慮自己的生活,無可避免地會成為這些敵人的俘虜。在這種生活中,沒有任何東西會從內部向人類顯示崇高目的,促使人類活動。偉大的課題要求冒險與犧牲,要解決這課題,通常必須經由嚴格的懷疑與否定。如果所有行動都拘泥於幸福本位思想,人類為什麼還敢於冒險且願意犧牲,如果聰明地預估損益、慎重計算,是人生的向導,那麼,所有的英雄事跡大概都必須讓位給苟且偷安的俗物主義了。關懷本是贏取人類生活的手段,在此反會破壞人類生活,不過也許有人持相反意見,認為我們並不追求個人幸福。我們希求的是整體的幸福,這在本質上屬於較高層次。但這意見並不正確。就社會文化基礎而論,這是不是可以說本質上屬於較高層次,大有可疑。因為一個內在世界如果不能結合人類,賦予使命,人類充其量隻是烏合之眾,不可能有超越個人目的之目標,總和並不算本質的提升,快樂主義和功利主義縱然從個人移到多數人,也沒有什麼不同。社會文化的最大危機就是從人類概念中除去內在的統一,並以單純的集合取代整體,於是平均值成了基準,群眾變成了人類。之後,社會文化讓所有事物都和這平均值發生關係,並以平均值作為善惡、真假的審判者。這種傾向不僅不正確。甚至會使個人因此輕視,減低並壓製其特有的形體。

總之,在社會文化中,個人的地位並不穩定。個人受命遵從全體、服從全體的多種目的。然而,人類所有的內在結合既然均已放棄,為何還能使個人如此行動?在這過程中,隻有個人本身的利益會留下。整體的繁榮,對個人來說,隻有在它帶給自己利益,才有價值。可是,如此期待的利益,與由衷奉獻、竭力活動的情形相比,實在太渺小。這是勿庸置疑的。總之,隻尋求對外效果的努力不會成為支配心靈的力量,因為在精神事物中,偉大工作得以完成,主要是來自本質上的內在必然,亦源自精神的自我保存以及意欲克服難以忍受的矛盾。人類隻有獨自為自己創造的時候,才能完成對他人有價值的工作。如果一開始就想影響別人,等於放棄了創造的初生權,反主為仆。仆人不會得到最崇高的東西——以上的考慮,並不違背現代意欲提高社會狀態、重視人之為人的努力。然而,隻要這樣為社會努力,就不能不反對那將社會視為人類生活之全部的做法。如果這種現象得以實現,那麼,最墮落的就是人類的概念,這時人類生活與文化作為都難免要呆板化,變得粗糙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