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諾的論證
這是哲學覺醒時很快就發現的事。艾雷亞的芝諾的論證雖然意圖不同,卻也指出了同一現象。
考察一下飛矢吧!芝諾說:矢在毎一瞬間都是不動的。除非給矢兩個瞬間,否則矢沒有動的時間。換言之,矢至少沒有時間占據兩個繼起的位置。所以,在一定的瞬間,矢停在一定的點上。在它軌道上的各點,矢都是不動的,因此,矢動的時候,其實並未動。
如果我們假定矢可存在於軌道上的一點,則確如芝諾所言;如果動的矢和不動的位置一致,當然也如此。可是矢決不會存在於軌道上的任何點。充其量隻有在矢通過這一點,並得以停留在那兒的意義上,我們才能說矢存於這一點。如果矢在這一點上停止,確實會停留在這一點上。在這一點上,我們所處理的已經不是運動。其實,若矢從A點出發,落到B點,則矢之運動AB隻要是運動,便跟放矢之弓的張力一樣,單純而不可分解。榴彈觸地前爆發,即以不可分的危險籠罩爆炸區域。同樣,A到B的矢在漫長的持續中一下子展開其不可分的動性。把橡皮筋從A拉到B,你能夠分割其延伸嗎?矢的前進即是這種延伸,也與此一延伸一樣單純不可分。這隻是一躍。你在矢通過的區域內定一點C,而說矢在某一刹那存在於C上。如果矢存在於C點,則矢已停在這點上。不再有A到B的飛行,隻有A到C、C到B的兩種飛行以及其間的靜止。依假設,某單一運動是兩停止點之間的運動。其實,運動一旦展開,就隨其行程留下一個不動的軌道,可以隨興在這軌道上數出許多不動,由此乃產生錯覺。於是,我們得一結論:運動展開時,每一瞬間都停下與自己一致的位置。我們雖然需要時間,卻忽略軌道可以一下子創造出來。創造的軌道即使可以任意分割,軌道的創造卻不能分割。這是行進中的行為,而非事物。如果假定動體存在於行程的一點,那就是用剪刀在這點上把行程剪成兩半,然後用兩個軌道取代最先考慮的惟一軌道。這是在隻有一個行為存在的地方區別兩個繼起的行為。要言之,這是把矢經過的區域看成矢的飛行。換言之,先驗地承認運動與不動合為一體的荒謬性。
對於芝諾的其它三個論證,我們不打算在此做冗長的論述,因為已在別處檢討過。我們隻要記住,芝諾的論證把運動嵌進通過的路線,認為此路線為真,運動亦為真。例如線可分割為任意的部分和長度,而且一直都是原有的同一線,有人由此獲得結論說:“我們有權假設運動可以任意分節,而且,這經常是原有的同一運動。”於是產生一係列的荒謬。可是將運動嵌入通過路線的可能性,隻對旁觀者存在。旁觀者置身運動之外,在所有瞬間看到了停止的可能,所以想用這些可能的不動重構實體的運動。如果我們考慮到實體運動的連續性,而此連續性一如舉手邁步時我們每個人所意識到的,這類可能性便立即消逝。這時,我們會實際感受到兩個停止點之間的通過線係一筆畫成。我們也實際感受到:在畫線運動中設若幹區分,讓它和線條上的任意區分相對應,是毫無意義的。動體通過的路線沒有內在組織,所以可適應任何分解方式。但是,所有運動都有內在關節,這是不可分的飛躍(這飛躍有時有相當長的持續),或是連銷的不可分飛躍。必須把運動的關節考慮在內,否則最好不要去思辨運動的本性。